伪造自建房手续 骗取拆迁补偿款
6月12日,我市首例使用伪造的独立自建房手续骗取拆迁款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桥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移送至桥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3月,桥西区某地被纳入拆迁范围,时年35岁,以倒卖房屋为生的赵某得知这一消息后,找到负责该项目的朋友闫某。赵某提出,通过闫某的关系,伪造独立自建房屋证明,以此骗取拆迁款。闫某明知这是违法的行为,但碍于几年前欠下赵某的人情,又经不住赵某几次三番地游说,最终答应了赵某的要求。
2011年4月26日,赵某以他人的名义,把一份伪造的自建房屋证明交给闫某。次日,赵某从某拆迁办非法领取拆迁房屋货币补偿款67100元。
桥西公安分局在接到桥西区检察院移送的该起案件后,按照全国破案会战快侦、快破、快诉的要求,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侦查得知,犯罪嫌疑人赵某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以伪造独立自建房、虚假证明为手段,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