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中国传统的天理与人欲的观念,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极具民族特色的文化现象,后来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对传统的中国社会产生过许多重大影响。 2,e|,N"zN
天理,即“道义”。古人强调“道义”,就是指一种美好善良的境界和正直正义的气节。 2,e|,N"zN
春秋时期,随着各诸侯国、集团、阶级之间因政治经济等利益关系的矛盾冲突的加剧,需要对相关社会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见解,并对其他不同观点看法做出价值判断,便逐渐产生了天理与人欲之辨,并形成了各个学派互有区别的理欲观。 2,e|,N"zN
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最深的是儒家的理欲观。孔子极为推崇“仁”德,提倡“杀身成仁”;孟子则非常强调“义”德,说要“舍生取义”。“杀身”和“舍生”是相同的意思、相同的境界,说明孟子是把“义”和“仁”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认识的。中华传统美德主要是“仁、义、礼、智、信”五大要素,通常也简化成“仁义道德”,可见,在这五大要素里最重要的是“仁”和“义”两德,并把这两种品德作为最核心、最基本的两大要素。说明中国传统道德的荣辱观也是以是否做到“仁”和“义”作为主要标准的。到了南宋朱熹则进一步把仁义两德表述为天理。 2,e|,N"zN
先秦儒家在理欲关系问题上的基本倾向是“重理轻欲”,但也绝不否定人欲、扼杀人性,也不否定、压制、贬斥对人欲的正当追求,而是强调天理与人欲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统一。在天理与个人欲望发生对立时,应保持天理而牺牲人欲,不应为人欲而牺牲天理。 2,e|,N"zN
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把如何对待人欲作为区分人的高尚和卑鄙的分水岭,高尚的人以理为重,道义价值高于物质利益。他曾对学生说: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告诫人们在利益面前,要以理性为标尺,“见利思义”,可见他倡导的是以道义为上,理欲相统一的理欲观。他认为,人人都有追求富贵的欲望。孔子曾说: “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就是说,如果财富是合理求得,即便是替人执鞭的下等差事,他也愿意去做,《论语•乡党》篇记载孔子生活起居时,描述他“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可以了解到孔子是毫不掩饰自己求富、恶贫的观点的,并且孔子认为按照自己付出的劳动获取合理的报酬亦是极为正当的行为。孔子本人在授徒讲学时,也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果一切为天理而不图利,则是无法生存的。孔子还认为,修身治国必须克己为先,不能以欲为先。孔子的理欲观,体现了儒家传统理欲观的基本精神。传统的中国人在对待理和欲的关系上大多还是持重理轻欲的态度,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上,这一原则几乎成为大批仁人志士的行为准则。 2,e|,N"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