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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7,nb 四十八、黄帝为什么“令伶伦作律吕”? ,?y7,nb ,?y7,nb ,?y7,nb 《吕氏春秋》、《前汉书》等,俱言黄帝时的乐官为伶伦,并说黄帝曾令其作律吕、铸黄钟等。如《吕氏春秋·古乐》载:“黄帝令伶伦作律吕。伶伦自大夏之西,乃至陯(昆仑)之阴,取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匀)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日少舍。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官,适合。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故曰黄钟之宫,律吕之本。” ,?y7,nb 黄帝为什么令伶伦作律吕?其历史原因是什么?这种史事记述的可靠性如何?虽然,我们不是神话中那样的神人、仙人,其寿几千年、几万年乃至不死,可以亲见亲闻很多史事;也没有前知五千年、后知五千年的本领。但是,我们可以运用历史的,唯物的辩证方法,对我国音乐发展史作一番考较,尚不难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 ,?y7,nb 在这方面,我们与古代研究史事的人们相比,有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 ,?y7,nb 其一,是有了甲骨文字的发现和研究。甲骨文是商代的通用文字,它的创造,以及字形上的史事反映,至少为夏代以前的事; ,?y7,nb 其二,是自1949年以来,我国的考古事业有了飞速发展。40年来,已有大批古文物发现,这又为我们了解历史情况提供了实物证据。我们以古文字的反映、古文物的发现,去与古史记述相对照,便可知道史志记述的可信程度。 ,?y7,nb 要准确地判断黄帝令伶伦作律吕是否可信,首先是要看在黄帝时期乐器的产生和发展情况。 ,?y7,nb 一、我们先看史事记述资料。《礼记·礼运》载:“篑桴而土鼓,犹可以致敬于鬼神。”《明堂位》言:“土鼓、篑桴、苇龠,伊耆氏之乐也。”伊耆氏者,按熊安生言,即神农。由此可知,远在神农时期,已有了苇龠与土鼓这种乐器。苇龠,即用竹管排编而制成的管乐;土鼓为打击乐,以陶为框而蒙皮。篑桴,即束草或用泥捏的击鼓之槌。如《周礼·春官·龠章》云:“掌土鼓豳龠。”郑玄引杜子春语,注曰:“土鼓以瓦为匡,以革为两面,可击也。”大约,这种最原始的鼓,烧制而成的陶框易碎不说,且不很响。故到了轩辕黄帝之时,就进行了改革,改用木框,蒙以鼍皮,《山海经·大荒东经》云:“东海中有流波山,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为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以雷兽之骨,声闻五百里。” ,?y7,nb 《山海经》因是古巫史所记古帝王祭祀山川内容之书,述事荒怪为其特色。然依我的应用实践证明,倒越是古怪荒诞、以今人见识难解其意者,才成文越早,而混杂有战国秦汉之际已形成的典故者,则为后人补进的痕迹。这一条记述中的“一足”二字,似系后人据“夔一足”的误传而羼入经文。其实,此文中之“夔”,即鼍鱼类,今名“扬子鳄”,是已经灭绝的古恐龙活化石。鼍,古代又称为鼍龙,商代青铜器上的夔龙纹,其形状正是扬子鳄:四足,有尾,其鳞因图案线条化而不见,头形似牛而无角。又,陆佃于《埤雅·释鱼》中引晋安《海物记》云:“鼍宵鸣如桴鼓,今江淮之间谓鼍鸣为‘鼍鼓’,亦或谓之鼍更;更则以其声莲蓬然如鼓,而又善夜鸣,其数应更故也。”这样,我们就可以明白“鼍”和“夔”原指一物。《山海经》经文描绘其“状如牛,苍身而无角”者,是以其头形似牛,四足、有尾、体形较大、且牛皮也作蒙鼓之用的诸相类之点而言; ,?y7,nb “东海中有流波山”,当是对水陆相间湖泽区的记述。今扬子鳄也同样是生活在湖泽之中;至于言“其(叫)声如雷”,黄帝用其皮所蒙之鼓,又用其骨为鼓槌,击之则“声闻五百里”,显为极言其响声之大的夸张之词了。由是,轩辕黄帝所制之鼓,即“鼍鼓”无疑。 ,?y7,nb 古打击乐中的磬,也在黄帝之时就有了。《说文解字》曰:“古者,母(贯)句氏作磬”。《明堂位》注引《世本》曰“无句氏作磬”。此两者不知何为正、何为误。磬字从石,是因古磐为用石制成,悬挂以击。制磬的石料称“磬石”或“乐石”。例如《山海经·西山经》云:“小华之山……其阴多磐石。”郭璞注曰:“可以为乐石”;《吕氏春秋·古乐》载:“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 ,?y7,nb 管乐的产生也很早,《博雅》引《世本》言:“女娲作笙簧,笙,生也.象物冒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按许慎言:笙为十三簧。有大、中、小之分。“大者谓之笙,其中谓之籁,小者谓之筠。”而三十六簧者,则称为竽了。管乐中的箫,产生也早,“其形参差,象凤翼,长二尺”…… ,?y7,nb 弦乐,按史书所载,在轩辕黄帝之前种类也很多,大都是说伏羲时代作瑟,神农时代造琴,黄帝又对瑟进行改造。如《世本·作篇》载:“庖牺氏作瑟,五十弦。黄帝使素女鼓瑟,哀不自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具二均声。”古人以琴为禁,用以清心而修身,以剑为胆而壮志,用以行侠而仗义。故对琴极为重视,古文士常以随身。如薛能《送冯温往河外》诗:“琴剑事行装,河关出北方。”《史记·五帝本纪》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舜有娥皇、女英二美妻,和一张心爱的五弦琴。其后母所生之弟象,心心念念想把舜害死而夺之,曾多次与其母一起说服他的瞎眼父亲这样做,但都未能如愿。一次,象又出了坏点子:让舜去掏井,打算在舜将井筒掏深了之后,于他在井下挖土不防之际,以土填井,将舜活埋于井底。一天,当舜在很深的井底下挖土之时,象及其父亲在上边就猛往下面填土,直到将井筒填实为止。这一下,象以为舜必死无疑,不用说有多高兴了!就对其父母说:“出这样的好主意的是我。舜死了,他的两个妻和那张琴归我,剩下的牛羊,财物归父母!”于是,就兴冲冲地跑到舜的住处,取了舜的五弦琴,兴致勃勃弹了起来。他却根本想不到,舜早就看穿了象所使的诡计,在他掏井的往日,早已悄悄挖好了一个旁洞通于地面。当象下毒手填井之时,舜早躲入旁洞之中,从另外通向地面的地方挖透钻出来了。当象正“鼓其琴”的时候,舜已站到了象的跟前。这使象非常惊愕,他急不择语地说:“我……很想你,正鼓琴郁思之……”舜说:“哦,也许你重视手足情义了!” ,?y7,nb 这些,都说明按史书记载,早在轩辕黄帝之前,很多乐器已经出现。到了黄帝之时,不仅有了打击乐的鼓、磬等,也有了管乐笙、籁、筠、竽等,而弦乐的琴瑟之类,已经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作为音乐欣赏,抒发情感的常用之物了。 ,?y7,nb 二、我们再来看看古乐器在文字上的一些具体反映。 ,?y7,nb 打击乐中的鼓,图形文字为,甲骨文简化为“”。由字形看,这鼓是放在鼓架上的,鼓上面还有装饰物,以求美观;磬作“”,是悬挂于木架之上,木架上亦同样饰有装饰物。这证明人们对乐器是极喜爱、极重视的;商代以前的钟,称为甬,即甬钟。甲骨文中的“”实即甬钟。甬钟是祭器,先时还做不到铸出供悬挂用的纽来,只在甬钟底部铸以缺口和凸出在缺口中的铜嘴,用以拴绳悬吊。后能铸出供悬吊的钟纽之后,即变为“”,这就是后来的“甬”字。以不同音阶的甬钟编排悬吊于木架之上的,就是后来的编钟。故甲文中的,虽今释为“用”字,但似不能以今用字的涵义作释。甲骨文中的字,莫不包涵有“祭以”、“享用”之义。而甲骨文中的“、”,即“以”字的古字“”,才具有“用以”的涵义。 ,?y7,nb 管乐,甲骨文“龠”字,作“”,像编管之形;有“”,实即“和”的古字,为和以众乐之声。其中“”是编管,“”为吹奏的地方,“”为禾苗之禾,加在此处作为形声之用。故,甲骨文中“”既是“和”的本字,又是和声以古乐器之称;而吹奏管乐之“吹”字,甲文作“”形,正是一个张了口往一乐器吹孔吹气的形象表示。 ,?y7,nb 弦乐,甲文中有琴字“”,像张丝弦于木制器物上,以手弹拨之形;有“”字,像手执弹拨之物拨动张于物上的丝弦而震动发声之状,大约是为“弹”的本字;至于乐器之“乐”,则作“”,示意张丝弦于木上即为乐。晚金变做“”,简化以前的繁体乐字“樂”与金文一样,去甲骨文“乐”字原形也不远。 ,?y7,nb 从古文字的反映上看,夏代以前打击乐、管乐、弦乐也都有了。 ,?y7,nb 三、出土文物中的古乐器已经很多。打击乐中的鼓,钟、磬都有。山西陶寺遗址,有五座墓出土鼍鼓,石制特磬和异型陶器,异型陶器或即古籍所载之土鼓。鼍鼓,是以树干挖空为鼓框,彩绘,高一米多。鼓面原蒙之鳄鱼皮已朽,鳄鱼骨板散落于鼓腔内外;同鼍鼓一起出土的大石罄,通长95厘米,有供悬吊用的钻孔一个,这是我国最古老的石磬之一;与鼓、磬出于一墓之中、疑为“土鼓”之异型陶器,状如细脖大肚的巨形花瓶,通长约1.5米,有用于悬挂的两耳,两孔。据测定,这座墓葬距今约4400多年,上距轩辕黄帝生活的时期约为二三百年左右。此证明黄帝时期有土鼓,鼍鼓,石磬等打击乐器是千真万确的。陶寺遗址还出土了一件复合范铸造成型的铃型铜器,似甬钟之初型,铃中有加工的穿孔一个,当是作为悬吊之用的。其“铜的纯度较高,将近98﹪。……从冶炼和铸造铜器的技术水平,可以看出当时的冶金铸造工艺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1984年第十二期《考古》载《山西襄汾陶寺遗址首次发现铜器》)。此外,龙山文化时期遗址中发现的铜器已经很多。如河北唐山大城山的两件穿孔小铲,含铜率分别为99.33%和97.97﹪;甘肃武威皇娘娘台的铜刀和铜锥,含铜率分别为99.63﹪ 和99.87﹪;严文明在《龙山文化和龙山时代》一文中说:“根据某些迹象,我国发明铜器的时间也许比龙山时代还要早些。”这些,都证明轩辕黄帝生活的时代,已是金石并用时代了。古文献记载黄帝命乐官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的事,是极有可能的。 ,?y7,nb 目前,在田野发掘中,虽还未发现商代以前的管乐器和弦乐器,但古文献记载不少,甲骨文中也有管,弦乐器之字。此,当为考古发现中的一个缺环。因为,周代管乐、弦乐器物的发现,已是非常可观的事了。这些,当亦不是无源之水,一出现就会很完备,而是自有它发生,发展、逐渐完善提高的过程的。例如,1978年3月,河南固始侯古堆一号墓发掘出8件编镈及镈架,9件编钟及钟架,漆雕木鼓1件,漆木鼗鼓1件。同时,还出土漆雕木瑟6件;同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中,不仅出土8组64件大型编钟和32件编磬外,还出土有笙5件,排箫2件及竽等管乐器。其中笙分为12管,14管,18管3种.笙斗用匏做成,笙管中都使用了竹簧发音;排箫是13管,按长短依次排列。曾侯乙墓的下葬时间为公元前433年。而固始侯一号墓出土的乐器,按铭文。所记,是宋景公给他妹子勾夫人的陪嫁物,死后又作了随葬品的。因此,其乐器的制作时间,当在公元前516至451年之间。特别是,不论固始侯一号墓出土的编镈,还是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等,都音律准确,音域宽广,音色优美,不仅能演奏古今乐曲,而且能演奏采用和声、复声以及转调手法的各种乐曲,早在2500多年以前,我国的乐器制作和音律之制,已经发展到了相当完美的程度,它不仅充分显示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和非凡创造能力,更说明我国音乐发展历史源远流长。 ,?y7,nb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自古就对音乐极为重视,认为美好的音乐,可“荡涤人之邪意,全其正性”,“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若“荐之郊庙则鬼神飨,作之朝廷则群臣和,立之学馆则万民协,听者无不虚己竦神说而承流”。正是因为音乐的倍受重视,历代史书,都要将音乐的发展情况,作为重要的历史事件,详细记入史册。 ,?y7,nb 我们已知在轩辕黄帝之前,我国已有一些打击乐器、管乐器、弦乐器。但是,在没有国家制度的建立之前,运用各种乐器合奏乐曲,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在建立了国家制度之后,举行重大的庆典以奏乐,没有律吕之制,则又根本无法协和钟、鼓、磬、管、琴,瑟等各种乐器以共鸣,从而达到“钟鼓鍠鍠,磬管锵锵”的实际音乐效果。所以,轩辕黄帝令乐官伶伦作律吕,不是什么可信不可信的事,而是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 ,?y7,nb 那么,伶伦的音律制定,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定制呢?因为轩辕黄帝之时,数以崇五作制,故音律亦自然地受此影响,分为5个音阶,即:宫、商、角、徵,羽,是为五音;而所谓伶伦十二律者,即将5个音阶分作12个不同的音程,即12度。其中,宫与羽,角与徵之间,各为小3度;而官与商、商与角、徵与羽之间,则各为大2度。这12个不完全相等的半音,依次称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又,对奇数各律,称之日“律”,而对于偶数各律,则谓之以“吕”。总其称呼曰“六律、六吕”,简而称之则言之以“律吕”。此种5音阶12度的音律之制,夏、商两代沿用不变,到了周代,则进行了改革,在原五音阶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个音阶,从此变成了七音阶。为什么要做此改变呢?《国语·周语》对此有一个说法。那是周景王在二十三年(即公元前五二二年)想铸“无射”大钟,因此问律于伶官州鸠:“七律者何?”州鸠对曰:“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颛顼之所建也,帝喾受之。我姬氏出自天鼋,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牵牛焉,则我皇妣大姜之姬伯陵之后,逢公之所凭神也。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马农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自鹑及驷七列也。南北之揆七同也,凡人神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于是乎有七律。” ,?y7,nb 按着州鸠的说法,周代改五音阶为七音阶,是以武王伐纣时的岁时天象而论,按周先祖之德而定的。因为,周武王伐纣,岁在鹑火。岁指岁星,即木星。木星运行规迹,在黄道带的降娄、大梁、实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星纪、玄枵、娵訾这十二宫每年经过一个,周而复始。古代以木星纪年,故称岁星。这一年,岁星正在鹑火宫经过。鹑火与二十八宿相配,为柳、星,张三宿,这一年岁星在张宿;月在天驷,天驷为二十八宿中的房宿,有星四颗,即天蝎座中、ρ、δ、β四星。房宿属黄道十二次的大火之宫,在十二辰中为卯,为日出之时。晨与辰通。驷即马。故房宿、心宿又称为“辰马”。清晨赶马,是为农事的象征,由是谓之农祥之兆。周之先祖后稷,能殖百谷百蔬,是帝喾之子,帝喾妃姜嫄所生,为尧、舜时的农官,有农功。以天象而比附人世之事,武王伐纣,岁在鹑火,为周室有天下之始。故鹑火一宫为周之分野;月在天驷,象征周室之兴。从鹑火张宿到房宿(即天驷)为张、翼、轸、角、亢、氐、房七宿;又,“星在天鼋”,指水星在天鼋一宫的位置,星有金、木、水,火、土,水星代表水之德性;天鼋即玄枵,今称曰宝瓶。《尔雅·释天》曰:“玄枵,虚也,颛顼之虚。”邢昺疏:“颛顼水德,位在北方。”颛顼帝业传之帝喾,帝喾生后稷,故周室之兴出于水。天鼋为齐之分野。周文王之母为齐地女,此亦算得姬氏所出为“水”。天鼋与十二辰相配为子,鹑火与十二辰相配为午,自午及子,又为午、未、申、酉、戌、亥、子七辰。因为音律之制,是用以和声悦于人,用以合数以敬天、以昭祖德的。于是乎就改五音为七音了。 ,?y7,nb 周之七音阶,是用黄钟为官,太簇为商,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这也就是说,原来的5音阶12律吕,本来是“姑洗”一律正合五音阶的“角”,角与徵这一个音阶中分为小3度音程,中间有“仲吕”、“蕤宾”两律,到“林钟”一律才合于5音阶中的“徵”。而周改5音阶为7音阶,则是在原宫与羽、角与徵之间的小3度各加1个音阶,从而使“蕤宾”作为一个音阶。于是,便称蕤宾为“变徵”。同样,宫与羽之间,也在“应钟”一律变成一个新的音阶,称作“变宫”。也有将变宫称为“和”、变徵称作“缪”的。 ,?y7,nb 七音阶既定,十二律吕亦存,古代的乐器制作也都按此而来,这就使古代乐器具有了准确的音律和丰富的表现力。但此种音律之制在实际记谱和使用中,不够简易。大约到了唐代前后,就用“上尺工凡六五乙”七个字依次而记七声,高音加立人旁表示,低音除六、五,乙改用四、合、一外,其余用字的最后一划带撇以示低音记号。对于节奏,则用“板眼”表示。正是由于这样,我国的400多个剧种各具特色的浩繁音乐曲调以及民间歌曲等等,才得以发展和准确地记载,流传,成为中国民族文化遗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y7,nb 至于周代改5音阶为7音阶,是否就因为周武王伐纣时的岁时天象而定?这倒是另外一回事。因为总观历史资料的记述,周景王这位头脑发热、不按观自然规律办事的天子要“铸大钱”、“铸大钟”,都遭到了朝臣们的强烈反对。因为大家都认为这是既没有实际需要、又劳民伤财的事。只不过,别的朝臣们是直接了当地对景王提意见,谏其不要干使“民失其资”的“离民”之事。而州鸠则是在向景王直接了当地提了意见后,景王不听,又以他知天文、通历史,晓音律、懂心理的才智,以强调“数合声和”的角度,进行旁敲侧击地规劝的。当景王不听他的意见,“卒铸大钟”,伶人告以“和”之后,景王又召问他:“钟果和矣?”州鸠则愤然而答:“令财亡民罢,莫不怨恨,臣不知其和也!” ,?y7,nb 不过,州鸠所讲的武王伐纣时的岁时天象,则是历史事实。周朝立国之初就对音律进行改革,也是历史事实。因为在当时,人们对于音律的掌握和应用,已经到了相当成熟而又有精辟见解的程度。就连景王所铸的大钟,也果如州鸠所预料的那样,与各种乐器不和。后敬王居洛阳时移至洛阳城中:秦始皇时又将它运到长安;刘裕建立南宋政权,又将这口大钟搬到了建康;历宋、齐、梁、陈,到了隋文帝杨坚平陈之后,再运大钟回长安。不过,这口“无射”之钟,则始终“无用”于音乐演奏,只好置之于太常寺…… ,?y7,nb 我们无论是从历史记载,古文字研究,以及考古研究中的乐器发现,还是中国音律发展变化历史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性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黄帝令伶伦作律吕,史事可信。 ,?y7,nb ,?y7,nb ,?y7,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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