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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贴]体育局虚心接受网民监督停车场停止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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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9-04


公共服务单位、城市道路便道停放机动车不许收费




   本报讯(记者张洁)9月1日,省政府纠风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清理停车收费项目。并进一步明确,凡由行政执法派生的停车费用由执法单位承担;在公路和城市的道路、便道停放机动车,不许收费;在医院、学校、机关及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停放车辆,不许收费。与中央和省规定不一致或相违背的,必须立即撤销或修改并向社会公布。违反规定收费的,停车人有权拒绝。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009年1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取消取缔停收和规范管理收费项目的通知》,其中对停车收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还比较严重,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通知》明确,各级公安、建设部门要在中央和省允许的收费停车场所树立停车收费公示牌,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收费人员要持证上岗,佩戴收费标志,收费要出具合法的票据,严禁收费不开票据。《通知》还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公布取消取缔停收和规范管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自查活动,及时纠正存在的违规问题。各级财政、物价部门要通过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停车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使群众知晓停车收费政策。
    各级政府纠风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各市将认真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省政府纠风办。

■举报电话和举报途径
    1、全省纠风快速反应举报电话:12346
    2、省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0311-87807161
    3、来信举报地址:省政府纠风办(石家庄市师范街75号)
    4、网络投诉举报:河北阳光网站“网上投诉”栏目(网址:http://www.hbygw.gov.cn)




本网发表体育局停车场收费一贴后,体育局很是重视。

9月1日回复:此停车场并非是体育局所为,当初为了更好地有序管理车辆,他们同意桥东市场派出所在此收费管理,现已通知市场派出所停止收费拆除人行道上的障碍物。对二次开发先生的批评体育局虚心接受。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9-04
此举完全符合民意
陶玉国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9-04
呵呵 不错。这回好了
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会天长地久!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9-04
二哥给力啊
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会天长地久!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9-04
此事有益
日出东海落西山,富也一天,穷也一天;月缺月圆到年关,忧也一年,喜也一年;生活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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