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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桥东生活]我市首例醉驾入刑案一审判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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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5-21
     袁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张家口晚报讯(记者 白君 通讯员 郭建)  5月19日,万全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我市首例醉酒驾车案件,被告人袁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自5月1日起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的我市首例“醉驾入刑”判决。


     经法庭审理查明,5月2日14时20分许,被告人袁某某驾驶轿车沿2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万全县宣平堡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在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袁某某酒后驾车。经抽血检验,袁某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毫克,属醉酒驾车。公安机关对此案侦查终结后,5月13日袁某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5月19日,万全县法院依法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法庭上,被告人袁某某对被指控的罪行全部供认,对自己无视法律的行为后悔不已。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某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袁某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袁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此前,市交警支队作出了吊销袁某某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据交警部门统计,自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我市共查获酒后驾车57起,其中醉酒驾车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酒后驾车下降37%,醉酒驾车下降60%。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6-16
回 4楼(晴空流星) 的帖子
   怪就怪 他和李刚不是亲戚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6-15
这个哥们,肯定门子不硬,要是门子硬点,球事没有,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5-31
明知故犯,锒铛入狱。
倾听可以使他人感受到被尊重和被欣赏。
卡耐基曾说:专心听别人讲话的态度,是我们所能给予别人的最大赞美,别人将以热情和感激来回报你的真诚。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5-31
回 1楼(tanghao235) 的帖子
  就是  必须的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5-25
严惩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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