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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涿鹿]涿鹿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旧城改造工程的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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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4-24
  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全县城镇三年大变样工程的快速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北关大街1号实施旧城改造。现就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uM)9b*Vbo  
  一、旧城改造拆迁范围 uM)9b*Vbo  
此次旧城改造拆迁区域位于北关大街,具体四至为东至:北关大街,南至:轩辕路,西至:陵园路,北至:巷。 uM)9b*Vbo  
  二、面积 uM)9b*Vbo  
  依照改造规划,此次改造拆迁面积为66.63亩。 uM)9b*Vbo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依据 uM)9b*Vbo  
为支持旧城改造工程建设,保证用地需要,凡在旧城改造中划定为拆迁区域内的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收回,用于旧城改造工程建设。 uM)9b*Vbo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uM)9b*Vbo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请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等证明文件,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具体补偿事宜由房屋拆迁部门负责。 uM)9b*Vbo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uM)9b*V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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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uM)9b*V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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