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五千年由国家礼制形成的、国家的文明始祖,偏要解释成狭隘的、只有家族才有的血缘之祖,完全反对中华各民族对国家、政治、文化的认同,而非要毫无历史根据地搞出个多祖论来,如此,某个少数民族说自己有不同于别族的始祖要供奉,五十六个民族闹得各有其始祖,这不是制造国家、民族分裂,还能是什么呢?
民族是文化共同体,岂有由历史上某一个个人的后代形成的道理?若按血缘而言“三祖”,请问三个人的精子如何同时在一个卵子内受精呢?如果出现奇迹,说是能, 那不就是杂种了么? 陶名人是杂交种后代么?
“三祖论”一直以血缘始祖取代文化始祖而为诡辩,大搞民族分裂活动,这就是问题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