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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杂谈]大陆预腐机构向省市延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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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3-30
在国家预防腐败局组建进入第4个年头之时,这一年轻的反腐机构又迎来了组织体系上的小幅延展——大陆部分省、直辖市陆续在纪委、监察厅的框架内试点成立省一级预防腐败局,截止2011年初,已有8省、直辖市的预防腐败局投入运转。 ;g: UE  
省一级预防腐败局的制度生长,被视为是胡锦涛十七大前在中央党校所作625讲话的延续:2007年,面对赴中央党校学习的大陆省部级高官,胡锦涛首谈反腐工作“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g: UE  
在随后各级反腐部门的工作描述中,预防被摆在突出位置,数量繁多的各项预防腐败试点项目快速铺开,但并无涉及到行政机构的立废。 ;g: UE  
不过早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挂牌之前,就有舆论评估,中央是否有意打造一整套从北京至地方的预防腐败系统?这一揣度直到2009年初才略显清晰,当时中纪委、监察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先建立一批省级预防腐败机构试点。 ;g: UE  
在省级试点的铺设过程中,来自国家预防腐败局高层的声音,已经公开认可在省一级建立预防机构的必要性。更为超前的是,在甘肃省范围内,业已组建一个市级预防腐败局,至此形成了从中央到地级市,覆盖三级政府的预防体系模型。 ;g: UE  
目前,已经试点的省级预防腐败局在东、中、西部地区都有分布,既有像甘肃这样的贫困省份,也有像湖北、湖南、河南、四川这样的农业大省。工业大省河北、沿海发达省份福建、经济富庶的上海,都在试点的名单之列。 ;g: UE  
由于大陆特殊的反腐体制,这些地区预防腐败局的建立,基本依托于当地纪委、监察厅的力量,其最高长官也通常是监察厅厅长兼任。 ;g: UE  
据大陆媒体援引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王流章的言论透露,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内设内设预防腐败一室、二室、三室、四室,其中预防腐败三室是将省纪委政务公开室整体调整过来。核定行政编制25名,主要是从省纪委、省监察厅内部调剂解决。 ;g: UE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3-30
这种内部消化的方式,来自于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示范。 ;g: UE  
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曾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挂牌时向记者介绍称,国家预防腐败局核定行政编制30名,其中20名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已有编制中划转,新增10名。与此同时,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内设办公室,也是中纪委、监察部的预防腐败室,由国家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副部级)兼任中央纪委、监察部预防腐败室主任。 ;g: UE  
事实上,自2007年以来,国家预防腐败局已在全国主要省份,透过传统的反腐机构,开展了侧重点各不相同的项目试点——如在北京加强对腐败动态的预警与监测,在上海摸索建立全市统一的财政资金与社会公共资金的网上监管等,在四川立项考察如何保证灾后重建工作中的资金安全等。 ;g: UE  
在项目试点顺利的基础上,2009年初中纪委、监察部决定在省一级试点建立预防机构。至2010年底,部分省(区、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时,马馼对省级预防腐败局的建立首次给予公开肯定,她认为“实践表明,在省一级设立预防腐败机构,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有利于各省(区、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有利于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g: UE  
马馼同时拥有的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的身份,令这段发言大有深意。 ;g: UE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3-30
马馼同时拥有的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的身份,令这段发言大有深意。 ;g: UE  
省一级普遍设立预防腐败机构的趋势已经明朗,但是否会一直延续至地级市甚至更基层,还属未知。目前地级市流行的做法,是成立以市纪委书记,甚至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预防腐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大陆媒体报道称,在最早设立省级预防腐败局的甘肃省,其境内的武威市已组建市一级的预防腐败局,据称这项决策来自于武威市市委,意在通过设立行政机构,为其辖区内大型工程的预防腐败试点提供支持。 ;g: UE  
目前尚没有来自反腐机构高层对此的表态。   ;g: UE  
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组建,是在国务院酝酿进行第六次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彼时新建机构与中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一套人马挂上三块牌子。如今试点省份上行下效,也从纪委、监察系统抽调人员,客观上如此安排可减少编制,压缩行政成本。但在学者眼中,如果依然是行政官员从事预防工作,其收效恐怕要大打折扣。 ;g: UE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称,过去设立在检察院的预防腐败机构,其工作人员多为法律背景,缺乏制度预防方面的技术,专业领域的制度预防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比如在建筑领域的腐败预防不断出现制度创新,但执行较弱,好的预防制度沦为形式。 ;g: UE  
任建明说,通过法律授权的公共权力机构,如果缺乏专业能力的支撑,其难免会成为一个行政官员主导的机构,预防腐败局应是一个以专业技术见长的机构,而不应以行政官员为主体。 ;g: UE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3-30
在另一个层面上,作为国务院直属的行政系统,预防腐败局体系的建立方式,又与其他部委存在明显不同——预防腐败局的生长方式,是自上而下推动,在各地试点铺开。而不是采用传统操作方法,在统一时间内进行部门组建。 }NETiJ"6  
作为大陆反腐体系中的重要单位,反贪局的设立轨迹,就与预防腐败局相去甚远。1989年成立的大陆第一家反贪局是在广东组建的,其隶属于检察院系统,当时国内从中央到地方并无类似机构。 }NETiJ"6  
而广东得以率先成立反贪局,也是时事所致。 }NETiJ"6  
作为改革开放最前沿的省份,广东的贪污腐败案件日渐增多,与香港方面的合作机会也开始增加,在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的推动下,当时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扬,报请广东省委批准,仿效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 }NETiJ"6  
据称,当时就反贪局究竟设立在党委还是检察院,曾产生过不同看法。事实上,有关反腐机构的权属问题,如中纪委、监察部等机构对于反腐的权限职能,也几经变更。整个大陆反腐系统错综复杂,直到六年后,民盟中央委员黄景钧等人提出成立反贪污贿赂总局议案,其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才姗姗来迟,正式挂牌。 }NETiJ"6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3-30
对于大陆反腐机构而言,预防腐败的职能,在过去也分散在包括反贪局在内的各个执法单位,但以往注重个案办理,且预防腐败难出政绩,造成预防腐败制度经验的缺失。目前这样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条件成熟后再铺开的现实之举,与反贪局成立前后相对比,也从侧面折射出,当下中央对于预防腐败工作推动的主动性更进一步。 }NETiJ"6  
实际上,中纪委、监察部布局预防腐败系统,还有一个主要推动因素,那就是来自于大陆对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履约承诺。 }NETiJ"6  
《公约》于2003年由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其第二章中明确提出“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以进行预报腐败工作。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国政府在《公约》上签字,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全票通过决定,批准加入。 }NETiJ"6  
在这一约定之下组建大陆预防腐败系统,无异于向世界展现大陆应对腐败的姿态。不过,在大陆反腐的语境之下,正在陆续建立的预防腐败系统,也被赋予了字面之外的任务。 }NETiJ"6  
据了解,在国家与省级两个层面上的预防腐败局,都不参与个案查处,没有类似反贪局那样的执法权,其首要工作职能也并非是预防腐败业务本身,而是负责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如国家预防腐败局就要通过召开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来理顺协调多达13个联席部门,如中纪委、中组部、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在地方,这样的联席会议也被照搬学习。 }NETiJ"6  
此外,从中央到省级的预防腐败局,都承担着对外交流的功能。国家预防腐败局已举办三届培训班,为主要来自亚非等发展中国家的部级官员,培训预防腐败技能。 }NETiJ"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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