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江苏常州武进法院依法对原武进区民防局副局长马同海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马同海有期徒刑五年。据介绍,马同海在2010年{mod}强奸了常州某医院一名19岁女实习生。在强奸了这名实习生之后,马同海还照常上班,晚上还大摇大摆去一家酒店赴宴。(2月23日《现代快报》) O9d"Z$~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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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工作实在是太难找了,很多学生毕业即失业。因为既没有在学校学到过硬的本领,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能是到处托关系谋职。马同海作为武进区民防局的副局长,人际关系自然还不错,也许正是瞅准了这一点,实习生小刘的姑姑才托马同海帮助小刘介绍工作。 O9d"Z$~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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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mod}10时许,小刘及其姑姑依约与马同海在马的办公室见面。中午,马同海邀小刘等人至武进区湖塘镇某大酒店包厢内用餐。席间,马同海有意要求小刘过量饮酒,小刘曾两次呕吐。饭后,马同海又以介绍小刘与其女儿认识、一起喝茶为名,诱使小刘跟其上车回家。途中,马同海对她进行猥亵。在将小刘带至自己家中后,马同海对其实施了奸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