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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辰著:《老子思想批判》(全书连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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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1-02-15
我没有这本书啊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1-02-15
引用第30楼布谷于2011-02-15 11:17发表的  : J;S@Q/s  
我没有这本书啊 J;S@Q/s  
J;S@Q/s  
J;S@Q/s  
还未出版,中华书局出版此书,给我要两万元出版补贴,我拿不出钱来,只好作罢。如果出版了,能打个小埋伏不给您吗?——穷文人,还是个削尖了脑袋混充的“文人”,就这么个处境,奈何? J;S@Q/s  
J;S@Q/s  
我写出来没出版的学术著作,放在抽屉里的共有六部,有的是专写涿鹿历史、地名的。现在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都给作者要钱!为国家做研究、做贡献的人注定要受惩罚,这样,社会如何前进?中国人不懂自己的历史,不懂自己的文化,可能越来越严重!倒是掌权而胡说八道者,可以随意出书散布诡话!
[ 此帖被曲辰在2011-02-15 11:31重新编辑 ]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11-02-15
您是我的骄傲,是老家的骄傲,是涿鹿县的骄傲!!!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11-02-15
引用第32楼布谷于2011-02-15 11:30发表的  : J;S@Q/s  
您是我的骄傲,是老家的骄傲,是涿鹿县的骄傲!!! J;S@Q/s  
J;S@Q/s  
J;S@Q/s  
先生能有这样的认识,我很感谢您!我的企盼很低:涿鹿的父老乡亲们不要在“三祖论”者的宣传下,将我曲辰看成是涿鹿的公敌,我就谢天谢地了!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11-02-15
J;S@Q/s  
J;S@Q/s  
J;S@Q/s  
J;S@Q/s  
                                             第七节  重智与弃智的南辕北辙 J;S@Q/s  
J;S@Q/s  
J;S@Q/s  
       黄帝重智,老子主张弃智,在这方面,两个人的哲学思想理论又是大相径庭的。那么,黄帝与老子到底谁说的对呢?我们不妨先对“智”的具体定义,稍做考较。 J;S@Q/s  
J;S@Q/s  
        我依据自己结合古文字学、中国古典哲学、中国的礼仪发展史等方面的研究,在《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一书中说过,中国的礼仪制度,最初都是从应用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中所阐明的客观事物规律之表现而形成的,所谓仁、义、礼、智、圣、诚信、君子、小人等,都是以学不学“道”,言不言“道”,守不守“道”,以及是否依“道”行事而行区分和定义的。“智”字的上半部分是一个知道不知道的“知”字,下半部分是一个“曰”字。曰,字形最初是画一个张口说话的图形为其字,表示发表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意见等。所以,“智”者,最初是指其言论合于事物客观规律——道为其义。黄帝也说,“道高比于天,道明比于日,道安比于山。故,言之者,见为智。”这也就是说,以“道”言事者,就表现为智慧。 J;S@Q/s  
J;S@Q/s  
        我们还知道,中国文字产生的历史虽然距今已有六千年左右,但作为神州统一使用、字义规范的历史,是从黄帝令史官仓颉搜集、整理、规范、增创文字,由国家统一推广使用,用以行文、记事而开始的。所以,我们再反观《黄帝经》中所对仁、义、礼、智、圣、诚信等名词、术语,都符合文字古义。 J;S@Q/s  
J;S@Q/s  
        智,虽然在历史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增加了“才能”、“谋略”等方面的内涵,但其根还是离不开“知识”这一最原始的定义,而且是紧密与了解客观事物规律相联系的。故,黄帝说: J;S@Q/s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① J;S@Q/s  
               王天下者,轻悬国而重士,故国重而身安;贱财而贵有智,故功得而财生;贱身而贵有道,故身贵而令行。令行天下,而天下则之。② J;S@Q/s  
               不用辅佐之助,不听圣慧之虑,而恃其城郭之固,怙其勇力之御,是谓身薄。身薄则殆,以守不固,以战不克。③ J;S@Q/s  
J;S@Q/s  
               这里,相信细心的读者已经注意到:黄帝谈论治国的道理,都是以中国古典哲学理论——即“道理”为指导,不论是以法治国、建立法制社会秩序,还是论及社会伦理道德建设、以及执政者如何以道修身、用人、处事等方面,都与道理紧相联系,而一以贯之,堂堂正正,没有任何权谋之语;然而,老子则不然,其五千言几乎通篇都是谈统治术,以至于我们感到其很阴险。例如,他坚决反对黄帝的“重智”思想,而提出了“绝圣弃智”的口号。说: J;S@Q/s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④ J;S@Q/s  
—————————— J;S@Q/s  
①  《黄帝经•经法•道法》。 J;S@Q/s  
②  《黄帝经•经法•六分》。 J;S@Q/s  
③  《黄帝经•称经》。 J;S@Q/s  
④  《老子•第十九章》。 J;S@Q/s  
J;S@Q/s  
J;S@Q/s  
J;S@Q/s  
说到底,此种已经不符合因果关系的荒唐论调,最终还是为愚民而治的统治术服务的: J;S@Q/s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① J;S@Q/s  
J;S@Q/s  
               在这里,老子谈道,却绝口不言以道治国,以道立法,以道德进行教化,而是大谈如何愚民,为了推行他的愚民思想,什么法律、道德、仁、义、礼、智、圣,温、良、良、恭、俭、让,他都统统要反对,统统要抛弃、要根绝,而根本不懂得中国传统社会道德中的仁、义、礼、智、圣,都是以道学理论而生,因道理而定其义,因社会和谐、有序、文明之治所需而建立和提倡的。由此,我们知道老子口中的所谓“道”,不过是一种根本不符合中国古典哲学理论的“玄之又玄”、莫名其妙的“术”。所谓《道德经》者,实为主张“愚民”之治,既反对人类的精神文明,又反对社会的物质文明,而一味强调“愚民”、“役民”、“治民”之术的大杂烩。至少,老子是连《易》经也没有读过、或者根本就读不懂的半吊子“道家”! J;S@Q/s  
J;S@Q/s  
        “绝圣弃智”与“民利百倍”之间到底是什么“玄妙”的因果关系?“绝仁弃义”之后,人民又因为什么就恢复了“孝慈”呢?若是按着老子的逻辑,百姓贫穷,就是因为人们聪明、智慧、按事物的客观规律办事造成的;父不慈,子不孝,就是社会上因为讲仁义道德造成的。老子到底想把社会治理成什么样呢?对此,他反反复复,强调得已经很明白: J;S@Q/s  
J;S@Q/s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J;S@Q/s  
—————————— J;S@Q/s  
①  《老子•第六十五章》。 J;S@Q/s  
J;S@Q/s  
J;S@Q/s  
《老子》一书中,到处都有一些直言给出定义、缺乏逻辑思维,多有似是而非的话,因之也就不是真理,甚至是明显的谬论。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明白,创造社会财富,没有智能是不行的,如果推行愚民政策,绝学,绝巧,弃利,限制劳动竞争,不贵难得之货,则社会财物奇缺,人民贫穷,如何又能够做到“实其腹”呢?吃不饱肚子,又如何能够“强其骨”?所以,老子为推行愚民之治,存心给人画饼充饥,虚构出一个乌托邦式的社会,让人民上钩。说到底,为了给统治者出愚民之治的馊主意,他是根本不管黎民百姓的死活的。 J;S@Q/s  
J;S@Q/s  
        更可恶的是,为达到以上目标,还建议统治者采取“小国寡民”的治理措施: J;S@Q/s  
        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 J;S@Q/s  
J;S@Q/s  
        这也就是说,为了彻底实行愚民之治,连文字他也主张要废除掉!这明摆着就是一种反人性、反理智、反道德、反文化、反文明、反进步、反科学的荒怪之论。 J;S@Q/s  
J;S@Q/s  
       有人说,老庄一派道家是反儒学的,其实这种说法似有牵强,因为世人皆谓儒学始于孔子,而老子则是年长于孔子很多的,而孔子又是述而不作的,其言论都是他的学生记录整理后才传世的。所以,老子在世时是否读了《论语》才著《道德经》的,就是一个很成问题的问题。依我所见,老子的言论都是冲《黄帝经》中的哲学思想理论观点而来的,而且其言极有针对性。老子是反对黄帝的一系列治国理论而著书的。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11-02-15
J;S@Q/s  
J;S@Q/s  
J;S@Q/s  
                                                    第八节  尊圣与绝圣的睽违 J;S@Q/s  
J;S@Q/s  
J;S@Q/s  
        黄帝与老子哲学思想理论的又一个对立之处,就是黄帝尊圣,而老子则主张“绝圣”,这种睽违,是非常明显的。 J;S@Q/s  
        那么,什么样的人是“圣人”呢?按着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书籍,以及古史料的记述和解释,“圣人”是指对“道理”研究阐述、彰明于世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以及执道循理,以法治理天下,使天下达到公而平之、文而明之、和而安之的人,如黄帝、尧、舜等。对此,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印证。 J;S@Q/s  
J;S@Q/s  
       (一)《易》经中对“圣人”行为的论述 J;S@Q/s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① J;S@Q/s  
              夫《易》何为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② J;S@Q/s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易》)而万物覩;③ J;S@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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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说卦传》。 J;S@Q/s  
②  《周易•系辞上传》。 J;S@Q/s  
③  《周易•乾•文言》。 J;S@Q/s  
J;S@Q/s  
J;S@Q/s  
T.B7QAI. H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① T.B7QAI. H  
               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② T.B7QAI. H  
T.B7QAI. H  
             (二)黄帝论道之证: T.B7QAI. H  
              道若川谷之水,其出无已,其行无止。故服人而不为仇,分人而不譐(似应作“蹲”)者,其惟道矣。故播之以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是以,道高比于天,道明比于日,道安比于山。故,言之者,见谓智。学之者,见谓贤。守之者,见谓信。乐之者,见谓仁。行之者,见谓圣人。故,惟道不可窃也,不可以虚为也。③ T.B7QAI. H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④ T.B7QAI. H  
           圣人举事也,道合天地,顺于民心,详于鬼神,使民同利,万夫赖之,所谓义也。⑤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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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圣字原始字形所示之义:         T.B7QAI. H  
        在中国的历史上,由于是先有中国的古典哲学理论形成和广为传播,后创造文字以作语言的载体述史记事,这不仅使中文从其一开始就形、音、义俱全,而且极具规律性,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中文易学、易记、易懂,言简意赅的本质性特点。更加重要的是,由于先有哲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广为传播,后产生文字。这就使得中文之中,有了很多哲学专用字、词,这不仅使中华文化由此而博大精深,从语言文字上就能够充分地体现出来,而且 T.B7QAI. H  
—————————— T.B7QAI. H  
①  《周易•咸•彖传》。 T.B7QAI. H  
②  《周易•豫•彖传》。 T.B7QAI. H  
③   贾谊:《新书•修政语》引。 T.B7QAI. H  
④  《黄帝经•经法•道法》。 T.B7QAI. H  
⑤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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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7QAI. H  
T.B7QAI. H  
还有助于我们了解产生于上古时代的中国古典哲学思想。如:“道”、“德”、“教”、“学”、“卦”等字例,就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同样,“圣”字之造的原始字形,也使我们一看就能正确地理解其要表达的本质意义。“圣”字在甲骨文中,是一个侧面站立的人形,在人首部位突出地画了一只大耳朵和一个“口”。“大耳朵”与站立的人形是连着的“ ”,这表明了“听”是主体,来自“口”中的不同意见乃为客体。因此,“圣”字从字形上直接表达出来的意义就是强调:一个人想办法、做事情,能够不固执己见,特别注意倾听别人的不同意见,而又见著自己的言行者,就是“圣”智的人。此字在文字简化之前为〔圣〕,除了“人”形稍有讹变之外,其“耳”、“口”原样不变,大体上未失原义。 T.B7QAI. H  
T.B7QAI. H  
        (四)古人的解说:         T.B7QAI. H  
        《孟子•尽心下》云:“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赵岐注曰:“大行其道,使天下化之,是为圣人;有圣知之明,其道不可得知,是谓神人。” T.B7QAI. H  
        从以上记载、论述、注释可知,尊圣,事实上是尊道贵德的一种具体体现,而尤为看重的是以道治理天下,使之文明化。 T.B7QAI. H  
        然而,以谈道论德,故弄玄虚,亦奓言“尊道贵德”的老子,却高喊“绝圣弃智,民利百倍”,此又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其为一个假道学家,而事实上却是不懂“道理”之真义的人。 T.B7QAI. H  
        在老子的口中,所谓“圣人”者,是不懂学哲学而用的人(圣人处无为之事),是成天只知吃饭的人(圣人为腹不为目),是不仁不义,将百姓当作杂草与狗的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由老子言“圣人”相互矛盾之点,我们可以从中看出,老子所著的《道德经》并不是要普及哲学道理,使天下百姓学道以有德,尊道而贵德,由此变得聪明、智慧、大有作为,而从骨子里借谈道德之名义,神道设教,愚化人民,以有利于君主独裁统治者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老子根本就不是什么“智慧之父”,而是奴隶制独裁统治者的御用文人,老子著书的全部目的,就是替统治者愚民。 T.B7QAI. H  
        就是到了今天,是尊圣重智?还是贬圣任愚?亦依然是一个应当辨明是非的重大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学不学习先进人物与先进事迹?关系到是否尊知识、重用人才,以更好地发展和提高社会生产力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是否发展科学技术,以促进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大问题!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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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重利与弃利的相异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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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7QAI. H  
        黄帝治国注重兴利,老子谈治国主张弃利,这是黄帝与老子哲学思想理论中又一个最大的不同点。 T.B7QAI. H  
           什么叫做“利”?“利”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理论重要用辞,就是阴阳交和而生利,故言“利者,义之和也”① 什么是义之和呢?黄帝在《道原经》中说得也极为明白:“一度不变,能适跂蛲:鸟得而飞,鱼得而游,兽得而走,万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人皆以之,莫知其名。人皆用之,莫见其形。一者,其名也,虚其舍也;无为,其素也;和,其用也。” T.B7QAI. H  
T.B7QAI. H  
        这一段话变成现在的通俗之语,就是这样:道,也就是客观自然规律,它是一成不变的。但是,它却适应于不论是用肢腿走或蠕动爬行的世间万物:鸟得其规律而飞,鱼得其规律而游,兽得其规律而走,万物适其规律而生,百事应其规律而成……人人都得顺其规律而生,却不知道其名;人人都得以其规律办事,却根本看不到它是个什么样子。其所以被称作太一者,是言其大可达到无外、小可小到无内,虚无而无居住之所;无思、无想、没想有什么作为,是它朴素的本来之性;而阴阳相交和,它就产生巨大的作用。因此,学道、用道,就是为了顺道而做成事业,以收到更大的社会利益。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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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乾•文言》。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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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如此,《易》经就将“利”作为学道、积德的四大德性之一:元,亨,利,贞。“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阴阳和,则家道兴旺,国运昌隆,万事繁荣昌盛,故中国古典哲学就提出了和则生财,以和为贵的哲学命题;利为阴阳交和的结果,就是用道的结果,故以“利”连“用”而为词,“利用”就是强调用道之理;大地生发万物、承载万物以利于民,故《易》经将象征大地的《坤》卦看作“主利”之卦;将“厚德载物”作为君子之德。君子者,就是要学道、用道、行道、以道施行教化而利于民;阴阳相交而生利,故《易》经将阴阳相交之卦命称曰《泰》,以言:“天地〔阴阳〕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通也。……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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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了说明《易》经原本不是占卜书,而是中国古典哲学经典,曾经说过:“以今本《周易》而言,‘道’字之用在90次以上,‘德’字的出现至少有60多次”②。而要说用字最多的,就当数“利”字了,全书所用至少有180多次!因为用道就生利,利就是吉,不利就为凶,利就是益,不利就是损。《易》之为书,就是要画以图案,命以名称,取象拟物,以喻事理,以明道德,传其意义,使人聪明,变而通之以尽利,通而行之以为功。故《易》经讲功利,但教人以道义取功利,先义而后利。黄帝治国,也是教人如何尊道、贵德,以道义而取利。所以《易》经重言利,黄帝重利益,重天下黎民百姓切身之利益:“圣人举事也,合于天地,顺于民心,详于鬼神,使民同利,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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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彖传•象传》。 T.B7QAI. H  
②  曲辰:《解〈易〉诸谜》,中华书局2004年7月版第91页。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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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义也。”①“治国固有前道,上知天时,下知地利,中知人事,善阴阳之为用。”②这,也就是“贱身而贵有智,故功得而财生”③的意义。唯其如此,史书就称“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④ T.B7QAI. H  
T.B7QAI. H  
              而老子呢,则是大讲“绝巧弃利”。同样是谈道理,黄帝与老子的道理为什么处处南辕而北辙?对此看似奇怪的问题,我们经过了对黄帝与老子在治国理论上处处不同的比较,现在则不感到有什么奇怪了:因为,黄帝将黎民百姓当作自己的根本,老子将黎民百姓当作杂草与狗;黄帝爱民,老子对人民充满了惧怕,因而主张役民;黄帝主张明民而治,老子主张愚民而治;黄帝主张富民强国,老子坚决反对,他认为走“小国寡民”的道路为最理想;黄帝主张以道立法、建立社会道德,进行教化,使之成为一种风俗,以便做到法治与德治互为根本,互为补充,使社会公平、和谐、安定、大家都在一个有法度、有道德标准遵守的状态下,作有序的社会竞争,以推动历史进步。老子则主张根绝一切法律、道德、礼仪,将黎民百姓画地为牢,死死地困在一个地方,使他们有车不能乘,有船不能坐,有什么器械也用不上,并且绝学、毁文、愚化他们,以便使黎民百姓变得无知、无欲,只知道像猪一样吃,像牛一样劳作,如杂草一般总在一个地方自生自灭就可以了!如此,还为他们谋取什么利益?这就是老子之所以提出“绝巧弃利”的原因。一言以蔽之,老子是谈道为虚名,实则为独裁统治者献统治之术。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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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②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T.B7QAI. H  
③  《黄帝经•经法•六分》。 T.B7QAI. H  
④  《国语•鲁语》。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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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对待礼制的相反态度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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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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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礼义教化方面,黄帝持积极态度,认为礼义教化是法治相依的必不可少部分;而老子对于礼义的社会教化则是持彻底的否定态度。现在,我们亦将两种言论摆在下面以行比较。 T.B7QAI. H  
        黄帝说: T.B7QAI. H  
        主惠臣忠者,其国安。主主臣臣,上下不越距者,其国强。① T.B7QAI. H  
              行憎而索爱,父弗得子;行悔而索敬,君弗得臣。② T.B7QAI. H  
              使民同利,万夫赖之,所谓义也。③ T.B7QAI. H  
              大庭氏之有天下也,安徐正静,柔节先定:良、温、恭、俭,卑约主柔,常后而不先。体正信以仁,慈惠以受人。端正勇,弗敢以先人。中情不捄,执一毋求。形于女节,所生乃柔,是谓之正德。④ T.B7QAI. H  
              君子卑身以从道,智以辨之,强以行之,贵道以并世,柔身以待时,王公若知之。国家之幸也。国大人众,强之以始,身载于后。⑤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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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经法•六分》。 T.B7QAI. H  
②  《黄帝经•称经》。   T.B7QAI. H  
③ ⑤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T.B7QAI. H  
④  《黄帝经•十六经•顺道》。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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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7QAI. H  
        圣人不执偃兵,不执用兵。兵者,不得已而行。① T.B7QAI. H  
             不用辅佐之助,不听圣慧之虑,而恃其城郭之固,怙其勇力之御,是谓身薄。身薄则殆 ,以守不固,以战不克。② T.B7QAI. H  
             上面的一些引文中,事实上就包括了中国礼制中的仁、义、智、圣,温、良、恭、俭、让,仁者爱人,忠孝之道等类内容。 T.B7QAI. H  
        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是“天道”、“地道”、“人道”、“时变”四维一絷的思想理论体系,其最基本的理论是,认为凡事物都具有阴阳的不同属性,阳性者主动,阴性者主静,阳者显,阴者隐……阴阳异性事物之间存在的是:互相感应、互相吸引、互相交流、互相渗透、互为根本、互为依存、相对平衡的关系;而阴性与阴性、阳性与阳性的同性事物之间所存在的是:互相排斥、互相竞争、互相削弱、量变质变、物极必反、以及和合为一体的诸种规律。简言之,就是阴阳异性相引、同性相斥。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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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中国古典哲学产生于文字之前,因此,中国文字的产生之初就有中国古典哲学名词、术语中的所有文字,而且中国文字又受到了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的深刻影响,所以,学习中文的过程,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一些中国古典哲学思想,这就是所谓“文以载道”的问题。因而,我们通过对中国古典哲学的研究,对于上古历史中社会制度的变革与中国古典哲学历史嬗变的研究,以及对古文字的分析等,就可以证明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都是依中国古典哲学理论用为修身的一个重要思想方法。比如,仁字之造,直接来源于中国古典哲学原始载体——卦画。卦画之中的八经卦是产生六十四别卦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以“天道”、“人道”、“地道”的“三”个层次,先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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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②  《黄帝经•称经》。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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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八个最基本的卦画,如: T.B7QAI. H  
天道  T.B7QAI. H  
人道  T.B7QAI. H  
地道  T.B7QAI. H  
但是,这种图案只能产生出八个不同的图案画,只能表述“天地定位,风雷相薄(搏),水火相射,山泽通气”①这样一个天地之间大化流行的哲理性框架,则不能表述天地之间的万事万物;更重要的是,不但天道、地道、人道这三方面各只有一画,或者有阴而无阳,或者有阳而无阴。同时,事物的变化中内因、外因、时变过程无法表述。以此八个基本图案作八八相重,得到六十四个不周的图案画后,这些问题就都解决了。如下图所示: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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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阴、阳  T.B7QAI. H  
人道阴、阳 T.B7QAI. H  
地道阴、阳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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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字,正是依卦画哲理而造,如  ②  ③ 是将《易》卦卦画竖置,天道阴阳、地道阴阳仍然依原卦画画出,而将中间代表“人道”的一部分变作“人”字。而  ④  ⑤ 则是一种简化,在简化的基础上稍变即为  ,与现在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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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帛书《周易》。 T.B7QAI. H  
②  一期《存》一•一零零八。 T.B7QAI. H  
③  一期《京》八四八。 T.B7QAI. H  
④  一期《前》一•四五•六。 T.B7QAI. H  
⑤  一期《存》一•一零零八。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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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仁”字相同。例如对《拾》二•一五的刻辞:           ,可释为:贞佑于多仁兄,而释为“贞佑于多介兄”,显然就不妥当。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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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原始字形释义:“仁”,指的就是敏而好学,求实辨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与时偕行,能够自觉地按客观自然规律办事的人,就是一个充满了仁爱之心,能够与人和谐相处的人,而非自私自利、因循守旧、逆天而行、不能容物的小人。所以,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①又,“克己复礼为仁”中的“克己”,就是一种自律的思想方法,“复礼”是一种具体的道德标准,达到“仁”是其核心目的。这是中华民族形成古老的礼仪之邦的文化源头。黄帝、孔子所谈的“礼”,就是与人的社会道德修养方面紧密联系的,是文明礼貌之“礼”,其内容也就是仁、义、智、信、温、良、恭、俭、敦、敏、诚、惠、让、谦、和、善、等为实质。一句话,是讲如何学哲学而进行思想改造,以更好地体现文明礼让,以达到全社会上的人们在生活中都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是要求人们讲信修睦,以和为贵,和谐相处,团结奋斗的“礼”。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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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黄帝是极其重视社会道德教育的。他认为,家庭、社会伦理道德,都是以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为依据,结合社会生活实际而提出来的。因此就说:“凡论,必以阴阳为大义……主阳、臣阴,上阳、下阴,男阳、女阴,父阳、子阴,兄阳、弟阴,长阳、少阴……言阳、默阴,予阳、受阴。诸阳者法天,天贵正。过正曰阴,阳极失当,极乃反;诸阴者法地,地之德安徐正静,柔节先定,善于不争。此地之度而雄之节也。”这同《易》经强调的法以天地,彰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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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论语•雍也》。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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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德,天行健,健而主动,君子以自强不息,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主以中正,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广化。以及地势坤,君子效坤而宽厚,宽厚以载物,顺天化育,德合无疆,柔动也刚,至静德方,安土敦乎于仁的道理是一致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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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按着天主动,地主静,阳主予,阴主受,阳主刚正,地主宽厚的理论,一切社会伦理道德观点也就顺理而成章了,这就是:为君者要仁,做臣子要忠。主不惠则臣不忠,主不正则臣不敬。为君者,如不能明正教臣以忠正之义,则臣不知中正治国而以事其主。同样的道理,父虽生子而不养,或虽养而不教,不能尽为父之责,则子不知为人之道,为子之义,德行之方,就不可能以人子之道以事其父,而孝敬之。这就是“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的正确义涵。故黄帝强调“观国者,观主;观家者,观父。”至于治国者对待人民,其“父母之行备,则天地之德也”。总归起来,轩辕黄帝的社会道德观点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上下有序,主惠臣忠。夫妻互爱,性异相成,阴阳相感,天下和平。居则有法,动则循名,惠慈以爱人,好德而不争。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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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之所以重视社会伦理道德建设,是认为在治国之中,德治与法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互依互补的。这就是他“刑德相养”的著名理论。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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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德相养”中之“刑”,泛指法律;“德”之所指,就是社会道德。“道生法”,就是国家制度产生之后,为了保证人类的社会生活公平、公正、有序地不断走向文明化的更高程度,将人类社会生活中必须遵从的客观自然规律,以条文的形式规定出来,以国家机关规范人们的行为,并强制实行之;道德,是学道(哲学)明白了客观自然规律而为心得,以之自省、自律、自制。所以,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是互为影响,本质一致而不可偏废的。其论曰:“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穆穆天刑,非德必倾。刑德相养,逆顺乃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彰。其明者以为法,而唯道是行。”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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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老子为了推销其统治术,则既反对以法治国,又反对以德治国,只欣赏自己的“术”治之法。所以,他就说: T.B7QAI. H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② T.B7QAI. H  
               老子为了反对社会伦理道德,在这里又玩起了他一贯使用的随意变换概念的滥招:没有任何因果依据、不符合事物逻辑的直接概念改变,有等于无,无变为有——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T.B7QAI. H  
         接下来,为了提出治国之“上”者,不要提倡“仁、义、礼、智”,又说:“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其本意原是想说明为“上”而治国者,你只要“无为”就能够达到“无为而治”,天下平安无事;自古上行下效,如果为“上”而施治者,你要提倡什么仁义道德,那么,接受统治的为“下”者也跟着提倡,他可就“有以为”了。如此,统治者的提倡有为就会无以为,而受统治为之,则“有以为”,他就有可能“犯上作乱”天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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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姓争》。 T.B7QAI. H  
②  《老子•第三十八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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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就要大乱了!如此老子就推出了他下面的主张: T.B7QAI. H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T.B7QAI. H  
        老子为反对礼义教化而行诡辩,早已陷入逻辑混乱之中: T.B7QAI. H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上无变有) T.B7QAI. H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下有变无) T.B7QAI. H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  (无等于无) T.B7QAI. H  
        下德为之,而有以为。  (有等于有)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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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证明,老子根本就没有学懂、弄通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体系,而是利用其“国家图书馆长”之便,读了一些古典,特别是《黄帝经》,然后抄袭《黄帝经•道原经》的一些哲学用语,机械地理解“四时日月,星辰云气,跂行蟯动,带根之徒,皆取以生,道弗为少。皆反焉,道弗为多”句中“皆反焉”三字,将中国古典哲学简单化地理解为唯一的一种“物极必反”规律,而强作“道德”之说,公开反对黄帝的一系列治国理论。然而,“道也者,通乎无上,详乎无穷,运乎诸生。是故,辩于一言,察于一治,攻于一事者,可以曲说,而不可以广举。”①学之不通,知之不精,强以为圣,只能自吹,曲说,强辩,乃至游戏语言,玩弄文字技巧,不陷入一系列的逻辑混乱之中,岂不怪哉? T.B7QAI. H  
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是博大精深的。其之所以博大,是由于其有着一个阴阳异性相引、同性相斥,一个相对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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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管子•宙合》。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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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不同客观自然规律的论证,以及天道、地道、人道、时变的思想理论体系;中国古典哲学之所以精深,是由于其每一个理论观点都是从客观自然规律的深入研究、系统总结之中提出来的。因此,每一个观点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其诸种观点之间亦是相互制约的,故不能作随意性的胡乱解说。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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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老子不懂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体系,将中国古典哲学在一定条件下的“物极必反”规律,看作是自然界唯一的、普遍的事物规律而作解说,除此之外,其它阴阳异性互感、互引、互动、互交、互渗、互根、互依,以及同性相斥、竞争、量变引起质变、时变、数度、睽违、和合为一,乃至天道、地道、人道,随着时变而体现出来的互为影响、制约关系都统统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老子一书为了反对黄帝的一系列治国理论,强为之说,强为之辩,充满了诡辩式的谎言与文字游戏,也就成其为一种必然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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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之所以成为悠久的礼义之邦,文明古国,就是重视礼义教化之功,并形成制度的结果。反对礼义,叫嚷要“攘臂而扔之”!其暴露出的,不正是一付反对社会文明的嘴脸么?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今天,反对礼义道德的提倡,难道还不是一种反动?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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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在法制上的不同理念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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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社会,人们逐渐认识到,民主与法制是推动一个社会文明有序地向着更加文明、公正、科学社会前进的两大法宝。这是一种人类对于社会发展,从客观规律上进行不断研究、总结,达到理论认识上的一种升华。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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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也同其他动物一样,具有结群性,这是因为只有靠群体组织的形式,才能够有效地不断克服人类生产、生活方面的一个个困难,才能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社会财富,来不断地满足人类生存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需求,这是客观自然规律使其然。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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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观自然规律并不是偏爱现代人类,现在才出现的。而是在地球上还没有人类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甚至在地球也还没有诞生以前它就存在了。这是因为,客观自然规律是由物质所具有的物理性能特点所引发出来的,所以,在宇宙中,自从有了物质存在的那一刻起,就存在着客观自然规律了,客观自然规律是与物质存在共始终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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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人类社会从其一开始,就是在客观自然规律的作用下而产生和发展进步的,中国人,在其古典哲学理论研究中,也早就认识并阐明了这一点:“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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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对于客观自然规律的研究、探索,认识、总结,发展为一种人类的认识理论,也同样不是现在才产生的,而是人类在其社会生存的发展的进步过程中,在原始社会里就存在了。现在,有些历史学家所津津乐道的所谓图腾崇拜,就是原始人类对于客观自然规律探索、特别是对于人类起源探索的一种历史进程标记,只不过,这是一个没有走向哲理思维时代的标记,是人类对于自然界及人类社会无处不在的客观自然规律的作用有了明确的感知后,但仍然在黑暗中摸索的里程标记。而人类一旦从这种对于客观自然规律的探索中,经过不断的研究、认识、总结、提高,创立出了一种人类对于客观自然规律的认识理论,人类社会便走出了思想认识的在黑暗中摸索过程,进入了人类思想认识上的文明时代。而在中国的历史上,“文明”一词,最初就是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中的专用名词,所以,它首先见于《易》经,首先表述于一种社会治理与教化下的状态。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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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社会生活既然具有同其他动物别无二致的结群性,而且随着社会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发展进步,这就需要有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的社会生产组织与分工,这种越来越加繁复的组织与分工,就涉及到了智慧、体力、劳动、贡献、利益、资源、权利分配与整合等方方面面的管理与调整,以使社会生产、生活公平、公正、合理、科学,从而使整个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利益分配诸方面呈现出一种公平有序性。这就是社会的治理问题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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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序卦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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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社会的组织、管理,可以说是走过了两个阶段,一个是为人治,一个是为法治。人治阶段一般表现于原始社会中,以及文明社会的初始阶段。法治是在人治基础上的一个提高。而法治,又有一个以统治者的主观意志制定法律治理和以一切社会事物所存在的客观自然规律制定法律进行治理的重要区别。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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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在学术上所言的“人治”,事实上就是指人类社会进入有了法律之后的一种特定社会制度下的状态:即统治者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制定法律而行治理的状态。因此,这种所谓“法治”,在主体上是统治者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和需要而行立法,由此,此种法律就具有简单性、不科学性。同时依统治者的主观意志及需要立法,这种法律就会又依统治者的不同意志、不同需要而变化,就会导致法律存在不稳定性。更加重要的是,以“人治”为特点的法律,表现出强烈的权术性。由此,人们又称这种所谓的“法治”为“术治”。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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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社会真正的法制,其法必须是依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各个层面事物中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由专家、学者、人民和治国者共同研究,讨论,不断修改而行制定出来的,而是不以任何个人、组织、团体、阶层的部分人士的主观意志而行制定,并以此而形成一种重要的社会政治制度。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法制”。法制是与民主制度共存的,没有充分的民主制度,就没有科学意义上的法制。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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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研究过世界各地的人类文明发展进步史,而只研究了中国社会的文明发展进步史,所以谈民主与法治,就不能够做到与世界其他地方相比较。因此,就不知道中国的社会文明发展历史是不是一个特例:在中国的文明发展历史上,其事实符合相对论,则不符合“进化论”。这就是,中国经过了原始社会在私有制度产生后引发出来的氏族、部落长期性掠夺战争后,从轩辕黄帝起,就建立了一个以人民为本位、以民主法治为雏型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社会制度,其时间先后持续了四百多年。其特点是:以人为本,爱地亲民,选贤任能,明民而治,随时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批评意见;以道立法,执法有度,循名责实,执法无私,刑德相养,使法治与德治并重,由此而使法治建立在明民教化、遵守社会公德的基础之上。但是,由于受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缺乏以权力制约权力而罢免最高掌权者的机制,虞舜选贤失误,自夏禹执政后,就彻底破坏了五帝时期的社会制度,而建立以帝王一家私利、不接任何受民主监督的独裁专权制度,此后的治国虽然也有法律,但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就不再是以道立法,而是以帝王的统治权利为出发点制定法律了。由此,以人治、术治为特点的历史,一直沿续了四千多年。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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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一书全篇都是谈治国思想、方法、理论的,基本上是代表了五帝时期的法治思想的;而《老子》一书,则是反对以法治国,而主张以愚民之术治国的,它基本上是代表了夏代以来帝王们的统治思想的。这两本书的思想从根本上是对立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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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我们就来进行一点具体的对比与分析。 T.B7QAI. H  
          在轩辕黄帝的法制思想中,有“以道立法”、“刑德相养”、“循名责实”、“执法有度”、“执法守法”等观点。这些法制思想,是从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出发,紧密结合社会实际,特别是与建立法制社会的实践相结合,而提出的一个互为影响、互为补充、互依为根的科学思想理论体系。兹简介如下。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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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道立法的观点: T.B7QAI. H  
              以道立法,执道治国,是轩辕黄帝极为重要的治国理念,也是其政治思想中最显明、最强烈、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以道立法,用现代通俗的话说,就是以唯物辨证哲学理论所阐明的客观自然规律为指导思想,建立法律制度,使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伦理、道德、教育、科技、文学艺术等一切生活,都在符合客观自然规律的轨道上向前发展,而决不能在任何方面做违背客观自然规律的事情。所以,《黄帝经》全书开头的第一段话就是:“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接下来的所有篇章,都是以“道”——即哲学理论分别阐述和论证政治、经济、军事、伦理、道德、教育等各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设方针和治理办法。并阐明正反对比性结果与原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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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黄帝的“道生法”,是全世界提出最早、最为系统的法哲学理论。它将立法的科学依据、法律的科学本质、法律的公正性、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法律的神圣而不可侵犯性、法律面前为什么人人平等、以及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等,都一语道破,而不可易。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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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如果不是依照客观自然规律而行制定,那它就失去了科学性,就必然与客观自然规律相悖,依之治国就不可能走向进步,就可能给全社会带来灾难性的恶果。如此,法律就不是代表社会历史进步的东西,而属于反动的东西,应当将其送进历史的垃圾堆中去了;法律如果不是依照客观自然规律而行制定,而是按照某一特定阶层人的利益为标准而制定,那么,它就不具有普遍性和公正性,事实上就成为在法律面前不能够做到人人平等,就可以有人做特殊“公民”,可以不遵守国法。如此,法律也就不具有不可冒犯的神圣性了;法律如果不是依照客观自然规律而行制定,那么,法律也就同人们普遍遵从的社会道德相背了,凡与代表人类社会进步的社会公德相反的任何“法律”,它都必然难以普遍实施,而会遭到人民的普遍反对和抵制。所以,凡是不符合客观自然规律的“法律”,就必然是短命的“法律”。如清政府于顺治二年六月所颁布的《薙发令》,它就是违背科学、违背人性、违背社会进步、乃至违背美学观点的野蛮法令。其虽用“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格杀勿论、不准奏议等暴力手段,强迫实行了二百六十多年,但它是前无法理根据、后无流派以继的一个“空前绝后”反进步法令,则是永远记载于历史之中的。在当时看,它好像似“代表”了满族的民族利益,而事实上,它却恰恰是激起了各民族的愤恨,而严重地损害了满族人的长久利益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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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德相养观点: T.B7QAI. H  
        刑法,是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法律之中最具有代表意义的法律之一。黄帝在“刑德相养”的理论观点之中,就依刑法之“刑”而作全部社会法律、法规的一个概括性代称。同样,道德,也是多方面的。作为一种高度概括性理论论述用语,此中就以一个“德”字为代,以与法律之代称“刑”构成一个阴阳相依而存、相异而同、相反而成的哲理性命题,以行论证。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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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与道德同出于一源——道,也即依之于万事万物所存在的客观自然规律。学道,用之于改造自己的世界观,明道之理而有心得体会,且体现在言行之中,就称之为“道德”。这是“道生德”;而“道生法”者,就是将客观自然规律之中最主要的方面,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成具体的条文性典章,用国家执法行政机关采取强迫性的手段,要求全社会的人们都去遵守的一种条款性规定。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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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表现在人们日常不断地学习、自励、自律性的恪守方面。表现为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家庭和社会教育,表现为表彰、奖励、舆论监督中的一种约定俗成、社会公认的内容。此谓之以“顺道”;而法律的遵守,虽然也存在着家庭、社会教育,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但对敢于以身试法的拒不遵守者,就要强迫其遵守,就要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它体现了一种强迫遵守的特点。所以,法律制裁是为“逆道”。法律与道德,是客观自然规律在文明时代伸出的左右两手:一正一反、一文一武、一柔一刚、相反相成、相异相同、相互依存,其终极性的目的,就是维护全社会实现一个文明、祥和、有序、公正、公平、进步的社会秩序,使全社会的人们都按照客观自然规律而生活,而达到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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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道德和法律又存在着重要的不同之处。譬如,从哲学理论所阐明的客观自然规律中,不同事物之间是阴阳互依、公私互依、互为其根的。作为法律,不仅要保护社会的公共财产、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同时又要保护个人财产、个人合法私利不受侵害。因此,法律同治国政策完全一致,它是取中、用中、行中的,这就是“政者,正也”,“以正治国”的道理;而作为道德教育,作为个人品德,就要大讲“去私立公”。为什么?因为人的本能性就具有私性,不进行“去私立公”教育,不提倡“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良好思想,全社会道德风尚不好,岂不乱套?所以讲道德,就必须有矫枉过正的成分;还有,道德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而作为法律,与道德相比较而言,就不能规定如道德所包涵的那么广泛的内容。而只限定在对于危害家庭、社会、他人一些不加以强制性管理不行的方面。正因为是如此,作为一个社会,是不能以法律取代社会道德建设的。不然,因社会道德沦丧,就会出现因小成大、积微成著的灾难性犯法率增长,酿成“法不治众”、管理者管不过来的混乱局面;当然,也不能用道德去代替法律、取代政策。比如,在道德上讲“去私立公”、“公而忘私”、“大公无私”,若依此为法,那就会导致“以公害私”、“以公灭私”的情况出现。公私本是相互为根而存在的,灭私则无公。不允许个人有私有财产、有私利所得,那么种地的不求多打粮,做工的不求创名牌产品,搞企业、经商的不求多盈利,就必然会有全社会陷入贫穷落后的局面出现,以公灭私的结果就会对“公”造成巨大的损害。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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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说,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两者同等重要,既不能互相取代,又不可以偏废,而是互为依存、互为补充、互为支持的辨证统一关系。故,轩辕黄帝就说:“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穆穆天刑,非德必倾。形德相养,逆顺乃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彰。其明者以为法,而唯道是行。明道以惟,是反以为机。天道环周,于人反之为客。”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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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法律、道德都是依唯物辨证哲学所阐明的客观自然规律所产生,所以,学道积德,不仅可修身明理、知法、遵法,而且能够公正执法。学道而以之齐家,便家庭和睦,子孙贤孝而求上进,或可成为国家有用人才,至少能为知事明理的守国法、有道德的公民。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要将哲学书籍《易》作为学者必读之书,置于众经之首的道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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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姓争》。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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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有度的观点: T.B7QAI. H  
        在中国,法律也被称之以法度。这不光是因为法律为国家制度的重要体现,更因为法律在律名、刑名之下都有非常明确的量刑之度,执法要辨以事实,衡以准绳,量之以度,反对重罪轻判,轻罪重处,有罪不惩,无罪乱罚,以及巧立名目,罗织罪名,不要事实,伤害合法公民的枉法行径。不然,就会对国家、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唯其如此,黄帝就说:“规之内曰圆,矩之内曰方,线之下曰正,水之上曰平。尺寸之度曰长短,权衡之度曰轻重,斗石之量曰少多。八度者,用之稽也。”① “法度者,政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而生法度者,不可乱也。精公无私,而赏罚信,所以治也。”②  执法有度,治之则安。诛禁不当,反受其殃。制人失理,反受其制。应化之道,平衡而止。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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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循名责实的观点: T.B7QAI. H  
        治国与用兵之法,同样是用于哲学理论,但方法截然不同:其区别就在于“以正治国,以奇用兵”。治国是用正道,用兵作战是使奇道;治国家重在明民以治,使黎民百姓知道国家鼓励作什么,怎么做。反对做什么,反对的原因是什么。用兵为战,重在尽一切可能欺骗敌方,即所谓“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兵道者,诡道也”。历史上,“五帝时期”是明民以治,夏禹之后,以一家之私而治国,统治者不代表人民的利益,而成为以权向黎民百姓夺利者,所以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愚民以治的情况。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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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认为,推行法制,以法治国,不仅要在法律的制定上,做到名实相符,宽严有度,有利于在执法过程中正确地掌握,准确地量刑实施。而且在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更要客观公正,审清问明,证据确凿,引用刑名与犯罪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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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经法•四度》。 T.B7QAI. H  
②  《黄帝经•经法•君正》。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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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相符,量刑适当。这就是,正治而不奇,奇名所不立。操正以正奇,究理之所以,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审察名理终结,是谓究理。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见正道循理,能举曲直,能举始终,故能循名究理。刑名出声,声实调和。福灾废立,如影之随形,如响之随声,如衡之不藏重与轻。”① 换言之,循名究理,责实量刑,证据确凿,公开办案,使被惩罚者口服心亦服,使被惩罚者的家人、亲朋、乃至社会上的人们,都感到社会公正。法律公平,执法严明,就会因惩罚一人而教化一大批人。因此,伴随着法律的实施,就会减少社会犯罪率,达到天下安定,这便是全社会的福音;反之,审案不清,证据不实,引用法律不当,量刑不准,就会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这就会成为产生社会灾难的一种根源。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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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守法的观点: T.B7QAI. H  
         执法者是否守法,不仅关系到能否实行以法治国,而使国家实现政治稳定、长治久安的大问题,更是事关社会文明、民族昌盛、国家进步的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问题。但是,在中国,自从夏禹建立父传子、家天下的独裁统治制度以来,执法者不守法,乃至徇私枉法,就一直是实行法治方面的一大顽症,一直很难根除。何者?立法理论不清是一个重要问题,执法者往往以为法律是他们参与制定的,也是由他们来执行的。他们才是最有法律解释权的特殊人群,是法律的代表者,甚至是法律的化身。至于黎民百姓,更都不了解法学理论。虽然历朝历代也喊“王子犯法,与庶民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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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经法•名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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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罪”,但这种说法不讲清科学的法学理论依据,其事实上就变得非常虚伪。要解决执法守法的问题,固然有许多事情要做。诸如加强对执法者的思想教育,提高其精神素质,完善司法程序,做好执法监督检查等等。但是在法律理论上是否正确,是否能将法律连同其立法理论完全交给黎民百姓,使社会上所有的人都真明白法律的科学性、公正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科学理论依据是什么,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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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黄帝以道立法的法哲学理论,事实上就从法理上科学地说明了这个问题。黄帝的这一理论观点就是:“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①这一科学理论,至少科学地阐明了这样几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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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确立了制定法律的科学理论依据,以保证其科学性,进步性,公正性,公平性,普遍适用性,以及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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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是物质的,凡物质都有其特定的物理性能与作用。物质是运动的,变化的。这种物质运动与变化,是有其客观存在着的自然规律的。自然规律,是物质自身的存在和其运动所造成的一种有着一定轨迹性体现的现象,既非神鬼之力所为,也非任何人力所能左右。倒是自然界的天、地、人和一切生命体,都是由自然界所存在着的自然物质运动变化之规律所制约的,适之者生,顺之者昌,不适者死,逆之者亡。这就是一切生命体都必须接受大自然变化之选择的根本性原因。正因为如此,人类社会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全部历史,就是与时偕行,不断地克服主观自我意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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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经法•道法》。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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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及其行为,而追寻客观自然之道,以取得社会自身发展的一个历史过程,舍此而无它。依法治国,就是一种依照客观自然之道治理社会,使人类社会顺应客观自然规律而生存、而建设、而取得社会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总体性文明行为。对于人类社会的治理,依照这一阶层、那一群体的狭隘利益为出发点的主观意志制定“法律”,进行治理,从理论上说,都是违背客观自然规律这一存在于宇宙间的根本大法的,都属于“人治”的范畴,是一种倒行逆施,是一种自取毁灭之道。所以,轩辕黄帝的“以道立法”理论,是判定“人治”与“法治”的理论标准,是判定一种法律是否科学,是否进步,是否公正、公平的理论标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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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客观自然规律,是一种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利害为转移的必然趋势,它是与事物本质紧密相联在一起的因果性自然法则。是无论任何个人、群体、阶层都不可抗拒的,必须遵从的。所以,轩辕黄帝“以道立法”的法哲学理论,就从法学原理这个根本上,科学地阐明了法律的科学性、进步性、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其神圣不可侵犯性。自然规律人人必须遵守,在依唯物辨证哲学所阐明的客观自然规律而行制定的国家法律面前,就不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和特殊公民,可以例外地不遵守法律。这就是黄帝所说的执法者立法而不敢废,执法而不敢犯,而能自律、自绳的深刻道理之所在。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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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黄帝关于“道生法”的法哲学理论,从理论上,从根本上,就对执法者提出了必须守法的严格要求。因为执法者的玩弄法律,亵渎法律,就是动摇治国的根基,它比普通公民犯法的危害性更大,因而对于执法犯法者的惩处也就要更加严厉。黄帝对于狂妄自大、不遵循自然之道、不守法度、执法而玩弄法律者,谓之以 “雄节”,说:“凡人好用雄节,是谓妨生:大人则毁,小人则亡;以守不宁,以做事不成;以求不得,以战不克;厥身不寿,子孙不殖。是谓凶节,是谓散德。”①何者?自然规律使其然也。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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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是坚决反对法治而主张愚民的“术治”的。因此,他就提出了“无为而治”的一整套“理论”,这就是我们业已分析过的“绝学”、“绝圣”、“绝仁”、“弃智”、“弃义”、“不尚贤”、反对礼义教化,说“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②若是按照老子的意见,我们现在对于讲文明、讲礼貌的提倡,就是乱国、乱世的口号了?我们对于社会教育的重视、投资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以及孜孜不倦的努力,就都是反道德之举了?因为,这些都没有一点与老子的“理论”相合!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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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学者认为,老庄哲学是反对孔子的儒学的,我以为这话说对了一半,要说庄子哲学是反孔子的儒学是没错的。而说老子之书是反孔的,就是一种牵强。因为,现在的很多历史资料都证明老子比孔子岁数大许多,而孔子的学说则是其学生依据其教学中的言论整理而成。如此,《论语》的成书传世就又必然要晚一些年代。因而,老子生年能否看到过《论语》之类书籍也都是一个问题。更何况,以老子之傲,就算老子死前已有《论语》出现,老子怕是也未必对其进行研究,而后专门写出五千言以攻孔子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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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雌雄节》。 T.B7QAI. H  
②  《老子•第三十八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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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的五千言,事实上是抄袭《黄帝经•道原经》所阐述的道学原理,为全面反对《黄帝经》所提出的治国理论而行撰写的。其言正如我们在一系列的对比当中所知道的那样,每一种主张都具有很强的针锋相对性质。其神道设教,宣扬无为的核心,就是反对以道立法而进行法治。在反对情绪的激烈状态下,甚至还有直接质问性的语言出现。此再举几个具体例子如下: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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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治国明确强调明民、爱民,并多次说:“吾畏天、爱地、亲民,立有命,执虚信。吾爱民而民不亡,吾爱地面地不旷……”① T.B7QAI. H  
             老子很有针对性地提出“愚民”而治的理论,并且质问道:“爱民治国,能无知〔智〕乎?”② T.B7QAI. H  
黄帝治国提出尚贤重士、贱财贵智思想,言:“王天下者,轻悬国而重士,故国重而身安。贱财而贵有智,故功得而财生。贱身而贵有道,故身贵而令行。”③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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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就质问道:“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④又言,“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何〕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何〕托天下?”⑤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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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立命》。 T.B7QAI. H  
②  《老子•第十章》。 T.B7QAI. H  
③  《黄帝经•经法•六分》。 T.B7QAI. H  
④  《老子•第二十六章》。 T.B7QAI. H  
⑤  《老子•第十三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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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十六经》中有《前道》一篇,主要是谈如何运用哲学所阐明的客观规律治国,以达到大有作为的。其论有“治国故有前道,上知天时,下知地利,中知人事,善阴阳之为用。”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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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张愚民而治、大谈“无为”的老子,亦对此进行攻讦,说“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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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的认识是:老子之著《道德经》,旨在反对黄帝的治国思想理论,而为夏、商、直至西周以来业已实行了一千多年的奴隶制君主独裁统治,精心制造统治理论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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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哲学理论上,《易》经、《黄帝经》、《论语》属于中国古典哲学一派,其源头就是伏牺之道;《老子》是为另一学术派别,它是以取中国古典哲学名词、术语以及部分哲理,神而化之,宣扬愚民观点的。它事实上是《洪范》思想的哲理化产物,其主旨是以反对五帝时期形成的以《黄帝经》为代表的以道立法、制定社会道德规范明民而治。唯其如此,就大反特反仁、义、礼、智、教化,反对明民,反对以法治国,竭力鼓吹愚民而治。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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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三十八章》。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11-02-18
很是深奥!
中华文明从涿鹿走来!

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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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对待战争的理论差异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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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私有制度的历史性产生,从而导致了战争这种破坏生产、生活安定,以杀人为手段的“怪物”出现之后,战争与和平也就成了人类社会中的首要大事,也是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们不断研究与讨论的重大话题。更是任何一位政治家谈论如何治理国家,必须首先面对和解决的重要理论组成部分。在这方面,黄帝与老子的理论,也同样是存在着很大差异的。到底是哪一种理论正确,哪一种理论错误,我们只要将进行一点对比,也就会清楚了。因为俗话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有比较,才有鉴别。经过鉴别,就能判断其优劣。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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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极其反对战争,对战争论之很少。且有这样三个明显特点: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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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谈富民强国,强调要“强兵”。         T.B7QAI. H  
        在黄帝的治国思想中,明确地主张富民强国,必须走强兵道路。强调只有民富才能国富,只有国富才能强兵,只有民富、国富、兵强,才能算是国强。才能做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使国家立于安定而不败之地。其言如“万民和辑而乐为主上用,地广、人众、兵强,天下无敌。”①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即使是处于敌强我弱的不利形势之下,也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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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经法•六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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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树立敢打必胜的坚强信念。这就要注重分析形势,掌握和利用好自然规律于战争,“因天之杀也以伐死”①,并“守弱节而坚之,胥雄节之穷而困之”②,促使战争形势、军力对比,都向着有利于我而不利于敌的方向转变,然后抓住有利时机,奋力战而胜之。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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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反对称霸与好战。         T.B7QAI. H  
        在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上,黄帝明确反对以强凌弱,穷兵黩武,肆意侵略别国土地的称霸行径。尤其反对治国者“好凶器”,“纵心欲”,“伐无罪”,“杀服民”,“戮降人”。并将“好凶器”、“纵心欲”、“行逆德”列为治国之中的“三凶”。说:“一国而备‘三凶’者,祸反自及也”③。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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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谈战术言论极少。 T.B7QAI. H  
        我们知道,在中华文明历史上,轩辕黄帝不仅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更是一位具有非凡才能和丰富战争经验的军事家。他在与蚩尤的涿鹿之战中,以静制动,妙用天时、地利、人和,巧摆战场,密布伏兵,包一层天机、人谋、地利的神鬼莫测之术,开以少胜多、以弱胜强、转危为安的战例之先河,迄今仍令我国现代军事专家所折服。所以,黄帝并非无战术绝招可言的人。但是,他在除了论及治国之中谈到一点战略思想、以及反对战争的观点外,既不专门谈军事,又绝口不言战术。这实际上就是视战争为“凶器”,恐遗战术理论于后世,被那种“好凶器”、“纵心欲”、“行逆德”者掌握,而危害人类社会的忧虑有关。所以,对于黄帝的军事思想,也只能凭现有史料,作一个粗略的介绍。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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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经法•君正》。 T.B7QAI. H  
②  《黄帝经•十六经•顺道》。 T.B7QAI. H  
③  《黄帝经•经法•亡论》。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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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道治军观点: T.B7QAI. H  
         治军非比用兵。治军是加强军队建设,其道理同于治国之道。黄帝的以道治军观点,是建立在以民为本,以道治国的基础上的。故其治军观点是:顺应民心,施以德政,使民获利,选贤任能,连什为伍,严明号令,用刑政以正不肖与违令犯禁者。以及教军以道,审时度势,明白知己知彼之理,懂得“以有余守,不可拔也。以不足攻,反自伐也。天有死生之时,国有死生之政。因天之生也以养生,谓之文;因天之杀也以伐死,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①等基本道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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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伐多祸观点: T.B7QAI. H  
        黄帝认为,治国必须富国而强兵。强兵的最根本目的,绝非兴杀伐,行掠夺,图霸业,穷兵黩武。而是为了保证国家的安全,绝对不受强国之侵犯。假如因国富兵强而恃强凌弱,大兴杀伐,就是逆道之行,就是违背天道而积人怨,祸反而及己,谓之“自伐”。故言杀伐多祸。黄帝这样说:“用国而恃其强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殃:逆节不成,是谓得(‘得’似应为‘失’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②“所伐当罪,其祸五之;所伐不当,其祸什之。”③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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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机立断的观点: T.B7QAI. H  
         战争是交战双方的事,并不是你不想要战争,战争就不会发生。有时候,敌对的一方,就是要把战火烧到你的身边,将战争强加在你的头上,你想避也避不开。在这方面,黄帝的观点是,要想避免战争,只有强兵不懈,震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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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经法•君正》。 T.B7QAI. H  
②、③  《黄帝经•经法•亡论》。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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慑敌人,遏阻战争的发生。若是做不到这一点,也要先礼而后兵,先雌而后雄。战争中要抓住有利战机,当机立断,坚决消灭对方,以战而去战。其论曰:“兵不刑天,兵不可动;兵不伐地,兵不可措;刑法不入,兵不可成。参之天地,正之雌雄,圣人则之,天地形之,圣人因而成之。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因时秉天地,必有成功。圣人不达刑,不襦专,因天时,与之皆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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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强示弱观点: T.B7QAI. H  
        战争,不仅是交战双方政治、经济、军力、科技等方面实力的综合性较量,更是交战双方军队素质的较量,是双方指挥者勇与智的较量。战争与治国正好相反,治国用正道,战争用奇道;治国用明道,战争用诡道。所以,它要求指挥者,尽一切方法、手段,详细、全面、及时地了解对方的情况,而又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将自己一方的情况严密封锁,不使敌方知道。并要极其巧妙地利用敌方指挥者的心理、性格、弱点,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造成其指挥上的失误。黄帝对此的说法举例为“战示不敢,能示不能”②;“实者示以虚,不足者示以有余”③。虚虚实实,因时、因事、因人、因情,变通而用,一切以诱使对方上当为准则,以战而胜之为最终之目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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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兵容》。 T.B7QAI. H  
② 《黄帝经•十六经•顺道》。 T.B7QAI. H  
③ 《黄帝经•经法•论》。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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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与不敢的辨证观点: T.B7QAI. H  
        敢与不敢,不是僵死不变的,而是一个辨证应用、同时交互作用的观点。黄帝认为,当战争强加在自己头上的时候,在强敌面前,在战略上一定要树立敢打必胜、一决雌雄的信念。其在谈及战蚩尤之前的思想时这样说:“夫作争者凶,不争者也无成功。”“于是,出其将士,奋之戎兵,身提鼓鞄,以御之(蚩)尤。”①然在战前的一切军事部署方面,则是慎之又慎,而“立于不敢,行于不能”,绝没有半点轻敌思想。而是做最周密的军事部署,绝不给蚩尤留半点可乘之机。这,又是敢中之“不敢”。在整个战争的过程之中 ,则又是敢与不敢的交互为用:既教兵以一当十,敢战敢拚,有以弱胜强的决心,又在每一战争发展环节上,都“慎案其象,不擅断疑”,“守弱节而坚之,胥雄节之穷而困之”……黄帝认为,善用敢与不敢而为战,“其民劳而不怠,饥不饴,死不怨……战胜于外,福生于内,用力甚少,名声彰明,顺之至也。”②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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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同性质战争的后果分析: T.B7QAI. H  
         黄帝以其时社会上所存在的不同性质之战,以及可能发生的性质转变及后果,进行分析,而将战争性质列为三种:为利,为义,行忿。认为:为利者,事实上得不到多大利益,甚至因此而受害;为义者,往往不容易把握分寸,因此而导致不断地扩张与兼并,最后所造成的是众之所死,和发动战争者的危亡;至于行忿者,不仅不合道义,还极其容易由此而丧失理智,因忿而自不量力,结果是自取灭亡。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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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政》。 T.B7QAI. H  
② 《黄帝经•十六经•顺道》。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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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个问题,黄帝是这么说:“诸库藏兵之国,皆有兵道。世兵道三:有为利者,有为义者,有行忿者。所谓为利者,见(其国)民饥已极,国家不暇,上下不当,举兵而伐之。虽无大害,亦无大利焉;所谓为义者,伐乱禁暴,起贤废不肖。”①对此,若“诛禁当罪,而不私其利,能令行天下,而莫敢不听。自此以下,兵战力争,(则)危亡无日,而莫知其所从来。”②因为,此时之所谓“义者,众之所死也。是故,以一国攻天下,万乘之主兼并,稀不自此始,鲜能终之。非心之(不)恒也,穷而反矣;所谓行忿者,心虽忿,不能徒怒,怒必有为也。成功无以求也。即始兼并矣,非道也。”③ 故,“天下有三死:忿不量力,死;嗜欲无穷,死;寡不避众,死。”④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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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老子因为强调治国的“无为”,则是不区分战争性质,不讲正义与非正义,对战争一概而论,采取坚决的反对态度,这就是一种是非不清的荒唐“理论”了。因为,在哲学理论上,首先要概念清晰,逻辑严密。倘若概念不清,逻辑混乱,就会因失之毫厘,而谬以千里!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老子这位所谓“哲学之父”是怎么说的: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⑤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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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③ 《黄帝经•十六经•本伐》。 T.B7QAI. H  
② 《黄帝经•经法•六分》。 T.B7QAI. H  
④ 《黄帝经•称经》。 T.B7QAI. H  
⑤ 《老子•第三十一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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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为不道,不道早已。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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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事物,都有其相对性。而老子言事物,都往往是以绝对而言,而不谈其相对性。都是先给出一个没有严格定义、不能稽考的笼统结论,而后就此展开论述。如此,便到处出现似是而非的言论。在对待战争与和平这个问题上,同样是以人们希望和平、反对战争的普遍愿望,先抹平了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界限,而不分是非地反对一切战争。并以中国上古因重视强兵但反对恃武称雄形成的礼仪制度为例,反对治国强兵之策。进而以言“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的主张。这就是不确之论了。如果照老子的话办,我们就不可以进行现代化的军队建设,就不能为保卫祖国的安全,为维护国家的主权而走强军道路了。这能证明老子思想的正确么?至于其宣扬“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的理论。又是以自然规律的“无为”以为证,归其“无为而治”的一贯主张,就是明摆着的谬论: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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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②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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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③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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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三十章》。 T.B7QAI. H  
② 《老子•第七十三章》。 T.B7QAI. H  
③ 《老子•第六十九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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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之言,在谈哲理之中,处处无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与客观自然规律表现为“无为”之间的重要区别,处处以自然规律的无思、无为而无所不为,要求人之学哲学,也同样与客观自然规律等同,也必须做到无思想、不作为,辩称如此便可达到无所不为。这就是其全书的一个本质性荒唐论点。对此,一般不学哲学的人们很难辨别其谬误而不上当。现在,我们常讲:“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以言法网难逃,就是取自《老子》之语。但是,谁都会认识到,狡猾的犯罪分子之所以难逃法网,是因为作奸犯科,首先为危害社会的不义之事,是受到全社会正义的人民所反对、所不容的事。更重要的是,有着无数执法者不畏艰险地与其进行斗争,如果当真像老子要求我们的那样,执法者都去效法客观自然规律的“无为”而不作为,不去想方设法地破案和追捕犯罪分子,将其绳之以法,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也不协助,则“天网”而不成其为“网”。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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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老子不分战争的性质,而笼统地反对战争,由此主张国家不走强兵之路,假如用兵者也信其“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遇到国家受到强敌入侵,将帅与士兵都“不敢进寸而退尺”的话,广大的黎民百姓岂不是就要眼睁睁地遭受血与火的灾难吗?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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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老子的法宝“抗兵相加,哀者胜矣”,我以为是一种既荒唐而又可笑的屁话。举例而言,当年日寇侵华,是其蓄谋已久的一场疯狂性发作,其无论是在战前准备、战时动员、武器装备、军事训练等一切方面,当时的中国都难与之相比。在其疯狂的“三光政策”面前,我国人民被成千百万地大批屠杀,侵略者不光不为无辜的死难者有一丝一毫之哀,而是以杀人手段、方法进行比赛而取乐。中华民族是在极其艰难的情形之下,人不分男女老幼,地不分东西南北,政治不分党派,经过我们全国人民八年的团结奋战,最终将其打出国门的。因为,实践证明,在疯狂的侵略者面前,什么“哀”与哭,屁用都没有。如果在抗日战争中,中华民族都尊奉老子之言,在疯狂的进攻面前,大家都“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则中华民族早已亡矣!所以,老子并不是什么“哲学之父”、“智慧之父”今有学者吹捧老子是“哲学之父”、“智慧之父”的话,是一种经不起哲学理论与史与实践检验的错误认识。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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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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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存在着极其严重的理论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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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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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老子并不真正懂得何谓“道德”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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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老子的书本名《道德经》,所以,今有学者以为,发起一场学习、赞扬、诵读老子《道德经》的群众运动,就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讲道德,就是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建设。果真会是如此么?非也!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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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讲道德是必须先搞清楚何为“道”?何为“德”?“道德”一词源自何经、何典?其最初的哲学涵义是什么?其社会意义的历史性延伸是什么?老子懂不懂“道德”?讲没讲“道德”?讲得准确性如何?而不能搞“看书看个皮”,不究其特定内涵的想当然做法。因为,学者做研究,发议论,不能无据发言,不能搞寻章摘句、断章取义、说似是而非的话,不然,号召全民学习之举,就有可能会危害全民族。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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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经》一书,是老子抄袭黄帝《道原经》的辞句,割裂原文,歪曲原义,反对黄帝以道治国思想,贩卖“愚民哲学”的东西,今书名称之为《老子》。其书虽以中国古典哲学中的重要名词“道”“德”为据,而大谈治国之道。实际上他通篇以言统治权术、权谋,而根本不懂“道”理,也未真正学“道”而有所“德”。原因,就是老子既不懂“道”之为何?更不懂何为“道德”?而其思想中多有违反“道德”的谬论。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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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这个话,那些尊老子为“哲学之父、智慧之父”,赞颂老子的话有“多么高妙,多么神奇,多厉害,多了不起”的先生,就一定会跟我急!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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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要劝这样的先生,你不必急,我既没有挖谁家的祖坟,也没有焚书坑儒,老子的书,我也一个字都不会毁坏,是非曲直,都要从客观事实上判定。如此,就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要讲道理,首先就必须弄清“道理”的确切涵义,什么是“道”?其“理”为何?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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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典哲学一直以一个单字为称:“道”。道,指的就是客观事物变化中的自然规律。故“道学”译成现代通俗用语就是“自然规律学”。而客观事物的变化规律,却并不是千篇一律,而是非常复杂的。它是在不同事物、不同事物变化的自身条件与不同客观环境之中,表现出其不同的规律的。这就是说,事物的变化规律之不同,首先是由事物性质的不同而决定的;其次,是不同事物性质变化所处的具体的不同客观环境条件而决定的。正因为如此,中国古典哲学首先分事物之性为阴阳,以作具体分析,这就是“一阴一阳之谓道”① 的陈述。如果连事物性质的阴阳都还不分清,还奓谈什么“道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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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阴一阳之谓道”,指的就是哲学理论中所说的相反相成、相异相同的“对立统一规律”。同时,也是中国古典哲学之所以成为广义相对论的重要理论基础。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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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中国古曲典哲学就详论事物阴阳之性的不同,这就是阳刚、阴柔,阳强、阴弱,阳燥、阴湿,阳显、阴隐,阳主动、阴主静的一系列详细性质区分。由此而论证事物阴阳异性相引诸种规律,以及阴与阴、阳与阳的同性事物相互排斥诸规律……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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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系辞上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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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道”之为学,讲得就是事物的规律学,它强调的是物质第一性,人们对于事物规律的认识则属于第二性。这,就是为什么《易》经中要指出,包牺氏是仰观天、俯察地,验之以鸟兽之文,稽之以人间男女,远取于天、地、风、雷、水、火、山、泽诸物,近取于男女自身器官阴阳不同特点,而画出阴阳不同符号,按着天道、地道、人道之数“三”,先作代表天、地、风、雷、水、火、山、泽的八个经卦图案画,而后用这八个基本图案画为经纬,作八八相重,而生出六十四个不同的图案画,规定出法象、物象、意象三大法则为“象术”,用以命称卦画名,喻比以事物变易之理,而用作尚无文字使用之际的教、学挂图,以传授和传播中国哲学思想理论的。由于实际教学之中,是只用八个基本图案画,在讲解当中随其需要而用两个图案画相重悬挂起来讲解,而不是繁琐地画出六十四幅图案画。所以,讲解中国古典哲学所用的这一套图案画,就依原始习惯谓之“八卦”。因为,“卦”乃原始的悬挂之“挂”字。在后世,当“卦”字因用之于哲学经典的八个挂画哲学传承体系专称后,才又造出加“手”的“掛” 字,以指悬掛之“掛”,今所使用之挂字,则是在“掛”字基础上的一种再简化。举凡研究中国文字源流的人,都明白这一点。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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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因为指的是事物变化中的客观规律,而事物变化的客观规律,则是无形、无物、看不见、摸不着的。在中国的古代,并没有类似现代哲学用语中的“抽象”之类专用名词,所以,哲学家著书传播道理,大多数著作就不得不对“道”的抽象性做一番解说。因为,这种解释对于正确理解道学理论至关重要,它是保证道理不被随意曲解的一个重要性关键。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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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举例如下: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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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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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亘先之初,道同太虚。虚同为一,亘一而止。芒芒昧昧,未有明晦。神微周盈,精静必熙。故未有以,万物莫以。故无有形,大同有名。天弗能覆,地弗能载。小以成小,大以成大。盈四海之内,又包其外。在阴不腐,在阳不焦。②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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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度不变,能适跂蛲。鸟得而飞,鱼得而游,兽得而走,万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人皆以之,莫知其名。人皆用之,莫见其形。一者,其名也,虚其舍也。无为,其素也。和,其用也。是故,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测也。显明莫能为名,广大弗能为形。独立不偶,万物莫能之令。天地阴阳,四时日月,星辰云气,跂行蛲动,带根之徒,皆取以生,道弗为少。皆反焉,道弗为多。坚强而不溃,柔弱而不化,稽极之所不能过。③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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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道者,所以充形也,而人不能固。其往不复,其来不舍。谋乎莫闻其音,卒乎乃在于心,冥冥乎不见其形,淫淫乎与我俱生。不见其形,不闻其声,而序其成,谓之道。④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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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也者,口之所不能言也,目之所不能视也,耳之所不能听也,所以修心而正形也。人之所失以死,所得以生也。事之所失以败,所得以成也。⑤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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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道,无根,无茎,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⑥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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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繫辞》。 T.B7QAI. H  
② ③  《黄帝经•道原经》。 T.B7QAI. H  
④ ⑤ ⑥ 《管子•内业》。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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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哲学理论的阐述上,需要的是依哲学理论专用名词术语作严格的定义,而任何形容、比喻,都是蹩脚的。尽管如此,上引各书都明确地说“道”是无形的,是自然法则,而不是“物”。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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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老子却认定道就是“物”: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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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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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将“道”说成是“物”,只不过恍恍惚惚看不太清而已,这就说明老子对于道学理论,是个似懂非懂的半吊子货。哲学理论上的不懂装懂,不出笑话才是奇怪的事。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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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自春秋以来发生了严重的历史嬗变。这其中固然有着各种复杂的历史原因:哲学经典被改为占卜用书,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便产生了历史膈膜,由此学者谈哲理而失其源,各以自己的见解阐发,就谬误渐生;《黄帝经》的失传,则又造成了学者谈哲学多以《老子》之说为本。如此,《老子》一书的许多错误观点,就成了中国古典哲学嬗变的一个重要历史根源。如老子言道为恍惚之物,后人便猜测“道”是“气”,是什么道是“阴阳之气”②,“通天下一气耳”③。到了宋代竟形成了所谓“理气”之说……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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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是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术语,即学道而有心得,就谓之以“道德”。因此,“德”字就具有获“得”的涵义。故王弼言:“德者,得也”④。只是,学道之得,是无形的理论之得,与得到物质不同。因此,古人造字,也就将其进行了区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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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二十一章》。 T.B7QAI. H  
② ②  《庄子•大宗师》、《知北游》。 T.B7QAI. H  
④   王弼:《老子•第三十八章•注》。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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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甲骨文中,“得”字是手持货贝于街口的图形“ ”①,它所反映的,正是“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② 的历史情形,手持货贝表示的是有形物的获“得”。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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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德”虽其原意也是“得”到的意思,但它特指学“道”而有心得体会。由于这个“得”,所得到的并不是有形之物,而是一种博大精深的“道理”,其特点是看不见、摸不着、不能吃、不能穿、但却能使人变得聪明、能干,懂了道,有所德,就可以趋吉避凶、办事获得成功的机率就增高,它还是用之修心养性、使人行不越距,因而受人敬重的一种无形之得。那么这个与有形之“得”音同、义近、但字形须异,以相互作严格区分的字,就是“德”字。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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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文字(今习称“汉字”)是写实性很强的、由线条简练的图案画组成,在形、音、义表示上十分明确的一种文字。这无形之“得”的字,又是如何来创造呢?首先,是保持了得字的偏旁,然后在有形与无形上进行区别:学道(哲学)首要的就是要观察事物的变化规律,于是,就画出一只眼睛及其目光,这样就成了最初的“德”字了,如“ ”③。此后,大约是人们觉得学道而掌握客观自然规律,光有仔细的观察还不行,还必须要观察事物的目光专注,究其变化于始终。更要用心思索,也就是要有总结、分析,要有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研究、体悟过程,才能学道而真正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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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前》八•一三•三、《京人》二一一三。 T.B7QAI. H  
②  《周易•系辞下传》。 T.B7QAI. H  
③  见《京人》八七六及五一反面。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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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得。所以,又给“目光”上加了一个“焦点”,如“ ”①。并且,此后又在“目光”之下还加上了一个“心”字:“ ”②,这样,学道而有心得体会的“德” 字,就与现在我们使用的“德”字基本一样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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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字之所造,原本就是为与“道”字相联组成中国古典哲学上的一个专用词——“道德”而造,指学道而有心得。“德”者,学道而有心得体会之所谓。物得道而以生,事得道而以成,人得道而能聪明睿智,由此而能通晓事物变化之理,知自然之变,以与天地合其德,善与四时合其序,能够做到与时偕行。“君子以厚德载物”③,此之谓也;权出于法,法出于道,道蕴涵于物理自然。学道精,积德厚,方可以心正、言中、行为有理而不偏。心正、言中、行为不偏,乃可以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使天下治之安。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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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中国古典哲学,从其一开始,就把以“道理”为指导而修心养性,看成是第一要务。因为只有很好地修心、养性、正身,使自己的言行符合道德,才能够整齐家庭,才有可能去做好治国、安邦、平定天下的事业。关于这个问题,黄帝在以道立法,以道而有社会伦理道德的论述中,都说得非常清楚,道德的最高标准,就是一切符合客观自然规律。所以,中国自古就极其重视礼义道德教化的社会功能: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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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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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辛鼎。 T.B7QAI. H  
②  毛公鼎、孟鼎、叔向父敦上的铭文。 T.B7QAI. H  
③  《周易•坤•象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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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四维张,则君令行。……四维不张,国乃灭亡。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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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者,国家之基也。②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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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老子则是对道德、礼义持以极其鄙视的态度,要坚决地“攘臂而扔之!”并言: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③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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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离经叛道之说:学道才能有德,失道之后,德从何来?仁,是以事物阴阳互感、互引、互动、互交、互渗、互为依存、互为生命之本等诸种规律中引伸出来的社会道德,所以仁的实质性含义,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与关爱,故言“仁者爱人”。失仁之后,其哲学、社会德义又焉能存在?其实,老子的一番违背逻辑性推理之语,就是要反礼制。中国最古之礼,是帝王选贤、礼贤、任贤之礼。因为自从夏禹以来,礼就逐渐朝着下级阿奉上司的点头哈腰方向发展。周代以来,只有在帝王的筑坛拜将仪式中,还残存着一点“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④的影子。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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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与孔子同处于春秋社会变革时期,老子所反对的,正是上者施礼于下属的文明礼貌之礼。不是真正懂道而知德,强以言“道”,必然千奇百怪的谬论很多: T.B7QAI. H  
        提倡 “绝仁弃义”,“绝圣弃智”,“绝巧弃利”,“绝学无忧”,“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鼓吹“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是老子在讲道德么?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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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管子•牧民》。 T.B7QAI. H  
②  《左传•襄公二四年》。 T.B7QAI. H  
③  《老子•第三十八章》。 T.B7QAI. H  
④  《论语•八佾》。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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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倡治国走“小国寡民”道路,“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虽有舟舆,无所乘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这是老子在讲道德么?这是有益于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而进行可持续发展、更好更快地发展的“智慧声音”么?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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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喋喋不休地反对大有作为,而提倡无所作为,说什么“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这种要人们都听天由命,做到“不敢为”的书,就是“国际性的智慧经典”么?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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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对于《老子》一书,光与《周易》、《黄帝经》等书进行比较,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以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为指导,对其作多方面的剖析,以指出其“理”之谬误,并说明其荒谬的思想根源所在,才有可能消除其2500多年来恶劣的社会影响。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1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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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偷换主、客观理论概念以言谬理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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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的荒谬理论,之所以能够长期流传而得不到清算,客观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体系不能够为后来的学者们所了解。在一种缺乏正确的参照理论,无法进行比较,因而无法辨别是非的情况下,使其得以长期流传,而人不能认识其谬误,此其一;中国自夏禹以来,其社会制度虽然学者们认识并不一致,但国家为帝王私利服务的君主独裁政治,四千多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而老子的一套绝学、绝圣、绝巧、弃智、不尚贤的愚民之术,正为统治者所需要,因而深得统治者的喜受,所以,历代统治者大加吹捧,使其广为传播,成为社会思想中的一部分,此其二;而最为重要的,则是老子之言,玩弄了一系列的文字游戏为障眼法,人们不细加研究、分析,就觉得他说得很神秘、很奥妙、似乎有些道理。这些,又在其被吹捧为“圣人”的名头之下,就迷迷糊糊地信了,这就是迷信。此其三。在三个原因之中,这第三个原因恐怕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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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节中,我们就《老子》一书是如何偷换理论概念以欺骗世人,稍作一点分析。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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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一,老子说: T.B7QAI. H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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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话,变为现在的通俗之语就是:客观自然规律本身是没想要有所作为的,但是它却无所不为。公侯王爷若能守以无为之道,你治下的万物就会自己产生变化。如果因为产生变化而欲有所作为的话,吾将镇之无名之朴的法宝。如此,因其朴也就会无欲望。人们没有什么欲望,天下自然就会安定无事。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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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的话,其实是掩盖了一种错误而有害的慌言在其中的。其诀窍就是人们在不经意之间,偷换客观与主观的概念:客观自然规律无为而无不为,这句话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客观自然规律是因自然事物在特定条件之下,由其特定的事物性质所决定的。以空气为例,其特性就是受热膨胀变轻而上升,遇冷收缩密度变大而下沉。如此,在一定的地域上空,由于局部热空气上升、别处冷空气的补充,其过程就形成了一定的空气流动,这就产生了风。风随其出现的时间、地点、强弱不同,对于植物、动物、人类,以及人类的生产生活,就存在着正、反两方面的不同作用。植物开花授粉季节,合适的习习微风,可以帮助花粉飘飞,因而增加植物授粉以结丰硕之果;风大又可以将植物吹倒造成灾害。人类的生产、生活,会因风力得以扬帆出海,得以发电,也会因风而使生产、生活受到损害。这就是说,自然规律并不是有什么思想,要有什么作为,它完全是一定的物理特性在一定的条件之下所起的作用。而人类,研究并掌握客观自然规律,如风的成因,就是要掌握在不同地域、不同季节、不同的阳光、植被、水蒸气含量等特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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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三十七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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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条件下,所形成的风向、风力特点性规律体现,作到趋利而避害,则恰恰是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以做到有所作为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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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在其上述言论中,就是将“人”之学道,也等同于自然规律而无思、无想、无欲,无所作为。人如果不是为了掌握哲学思想理论,使自己变得聪明智慧,以达到大有作为,还学道做何用场?学道如果不是像黄帝所说的那样为了很好地用道,谁还听你喋喋不休地来谈论甚么道之所德?然而,老子的谈道德,可绝不是为了“无为”!他是为统治者献上一篇“愚民”之术,而谈道的。并且,时不时地油然而生得意之色,以夸吾道大、吾将镇以无名之朴,天下就会安定,嘿!治大国就像烹调小鲜一样,易如反掌!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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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镇以无名之朴,指的就是他鼓吹的学道要作到“无为”的愚民思想。而且是重点劝说“侯王”们要“无为”而不是劝“帝君”无为。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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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二,老子又说: T.B7QAI. H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也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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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话不只是故伎重演,又用偷换主、客观理论概念以言谬理,而且又是冲着侯王们意味深长且又含蓄地说的:始定国家制度之时,你们就已经有了名份、地位(始制有名),既然业已有了这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名位,也就应该满足而知止了(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只有知止,才能以子子孙孙永保侯王禄位(知止可以不殆)!此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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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三十二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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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之中,老子还以黎民不能命令天降雨,而天自会均匀地降甘露以滋润土地作比喻。这位老子如此上心地劝喻诸侯王公不要不知止,恐怕不会是纯粹地做学问吧?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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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学者言,老子的《道德经》是受周宣王之命,对古公亶父的《德》论进行修订而有的。我虽没有下功夫研究西周历史,但我敢肯定这个说法是不可靠的。虽然,我们细细读《老子》一书,总是隐隐感到老子有一种为巩固帝王独裁统治而呕心沥血编造愚民之术的感觉,但也很难说其就是受天子之命而为。周宣王死于公元前782年,若说《老子》之著是受周宣王之命而作,就是按周宣王临死时老子20岁计算,他就应当生于公元前802年。虽然传说老子高寿,但老子的出生亦绝对不会早于孔子250多年!关于老子的传说,历史上多有近乎于神话的说法。比如,有说《老子》五千言,是老子出函谷关时,受关尹之求一口气写下来的,就是一则很荒唐的笑话。愚以为,研究老子应当在《老子》一书的哲学思想理论上下功夫,而非传说。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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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三、老子还说: T.B7QAI. H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能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也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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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老子不仅故伎重演,以特定自然现象的某种间歇而不持久性,劝人不要执著于某种事业与作为。更进一步将客观自然规律说成是有思想、有喜乐,道是欢迎人的不作为的,这不是扯淡么?——注意!此处,老子随其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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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二十三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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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意之需,言“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这种辩言,近似乎真理,使你不能不信其说。但是,到了说另外一要人效法天地自然的不作为时,语气一变,则又以“天长地久”而作说了: T.B7QAI. H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无私邪?故能成其私!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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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又利用人们希望长寿,又重于私利的特点,诱之以“无为”的烂招。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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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不懂何为“道德”,所以,在其书中根本就未谈到“道德”的本义,亦根本不谈道德之所由生。事实上只是拿“道德”一词作了个招牌而大谈其 “绝圣”、“绝巧”、 “绝仁”、“弃智”、 “弃利”、“弃义”“绝学无忧”、“愚民以治”,“无为”之术的,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周天子巩固其政权服务。为了这个目的,老子是反手为云,复手为雨,什么花招都用的,在他的笔下、自然万物,自然规律,都是随其文义之需而变、而说的。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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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老子》全书就充满了自相矛盾之说,这也就是短短五千言不得不分为八十多章,各自独立成篇的根本性原因。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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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七章》。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11-02-19
引用第4楼美丽在avon于2011-02-14 12:22发表的  : T.B7QAI. H  
曲老学识渊博[表情]网上相识甚为幸事 T.B7QA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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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谢谢您以识我为幸!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11-02-19
引用第1楼五一天下于2011-02-14 12:13发表的  : np^<HfYV  
与时俱进
求同存异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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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总版主的告戒!谢谢!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11-02-19
引用第6楼张家口飞飞于2011-02-14 12:28发表的  : np^<HfYV  
文化家啊····[表情]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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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版主,不过,这“文化大家”可不敢当!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11-02-19
引用第10楼大雨bh于2011-02-14 13:50发表的  : np^<HfYV  
曲辰老师是哲学家、理论家确实当之无愧!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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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先生要叫我一声“老哥”,这有多亲热呢?所以“老师”这个称谓,小青年叫,我厚着脸皮装聋作哑也就算了,您叫我这个,我就不能不说话了。也有人叫我“先生”,我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不过我听到这种称呼,没一丝“老师”的涵义,而是出生早的意思:毕竟一般情况下,是比称呼我的人生得早一点;至于甚么“理论家”、“哲学家”之类称谓,在涿鹿人耳中听了,那就得赔人家大牙了。您不知道,我现在还有不少外债,咱赔不起人家不是?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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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写出来多年了,中华书局想出版,给优惠一点,要我两万元出版补贴,我不在高校与社科研究章位工作,没有申请出版补贴的门路,所以没出版。您如果有兴趣可以看看。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11-02-19
引用第14楼zjkgy888于2011-02-14 14:42发表的  : np^<HfYV  
可见先生学识之渊博,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之博大乃世界之首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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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我集中回复,所以晚了几天,请谅解!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11-02-19
引用第18楼莹莹于2011-02-14 15:45发表的  : np^<HfYV  
哎,太多了,看不下去。。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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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一部书稿一个帖子发,是够长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我的著作很少有人爱看,因为大家都觉得没用!谢谢莹莹女士的宝贵回帖,谢谢您!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11-02-19
引用第21楼龙啸于2011-02-14 18:08发表的  : np^<HfYV  
老先生高才,晚辈佩服之至!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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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龙啸先生!我的“才”不高,小学学历!非常感谢您看到这个帖子!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11-02-19
引用第39楼我是fc1399于2011-02-18 17:54发表的  : np^<HfYV  
很是深奥!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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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FC版本主有无兴趣学习中国哲学,如愿学,我教您!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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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书中充满了逻辑上的混乱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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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一书存在着严重的逻辑混乱,因为其又不是个别现象,而几乎是普遍地存在,作为专论哲学道理之书,这就很成问题了。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著作是具有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愚民终极目的所致。而其论道、谈德,只是进行愚民的一个手段。而欺负天下的老百姓不懂哲理,不懂逻辑思维,因而也就顾不得逻辑上混乱,讲一些弯弯理以推销其歪理邪说,如此,就必然造成不能自圆其说。唯因如此,我读《老子》一书时就总是在想,这位老先生的胆量也真够大的了!黎民百姓乃国家之基,社会之本,正是他们之中世世代代孕育、培养、成长着国家栋梁、社会英才,以及多方面的圣人、贤士,何以大胆而行愚弄?但是,老子还就是这样做了。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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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一书的逻辑混乱情况,是随处可见的,此略举几例以作分析。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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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一,六十四章: np^<HfYV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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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数语,从其一开头,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是讲统治者要居安思危,谋以长治久安之策,当天下稍有不安定的迹向时,就要断然采取措施,将不安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接着就举以浅显例证以证明其观点的正确性:几人合抱那样的参天大树,它一开始也不过是生毫末;九层高台,它也是起自于一筐一筐土(蔂土)的不断积垒;千里之行,也开始于足下所迈出的第一步。——这是言统治要有所作为的话,是具有很强的逻辑性语言。但是,这种话要是老百姓也认识到了,而有所作为,那可就糟糕!老子主张愚民而治,所以,著书行文是不会时刻忘记愚民的。接下来,就是针对黎民百姓而言了:“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并且不忘记再将“圣人”拉出来作证,“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然后,又举民间做事时常遇到的相对事例而作“必然规律”以为论:“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最后做出结论曰:“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又同其“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以及“绝学无忧”的一贯谬论相呼应了。 np^<HfYV  
劝统治者居安思危以有为,告诫黎民百姓“为者败之”而不要为,这中间就形成了逻辑矛盾。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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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二、五十七章: np^<HfYV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张,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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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以正确的哲学命题,加以错误的成份为转机,然后推导出一连串的误国、愚民谬论,最后以捏造出的“圣人”之语,再行兜售其“无为”的愚民理论。从整章行文上说,就又陷入了逻辑混乱的自相矛盾之中。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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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是中国政治哲学中的至理名言,但却并不是老子的发明,而是自古就有。至少,在老子之前,轩辕黄帝、风后、吕望、管仲等都有论述,至于与老子同时代的孔子,论述就更多。什么叫做“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呢?此处稍作一个极简要的解释: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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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典哲学认为,无形、无物、视而不可见,听而不可闻,然而又无处不在,其本身不是想有所作为,但却客观上又无所不为的自然规律,是由不同的物质之性和物与物之间所存在的特有关系而引发出来,其作用是随着时间过程而显现出来的。因此,历经仰观、俯察、取远、稽近的研究总结,将万物高度集中、概括之后,分为阴阳两大类型。又认识到举凡阳性事物,都表现出刚健、强壮、主动、显性等特点;而阴性事物,正好与阳性事物相反,一般都表现为柔顺、主静、被动、隐性等特点,这就是事物的相对性。而阴阳异性事物之间所存在的,是互相感应、互相吸引、互动交流、互相向对方渗透、因而呈现出互为补充、互为依赖、互为自己存在的根本性关系,故在哲学上就提出“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的哲学命题。所以,阴与阳的交流、互动,是产生新生事物,使世间事物不断保持其生命力的根源;而举凡阴与阴、阳与阳的同性事物之间,则存在的是相互排斥、相互竞争、相互削弱、以及能够完全和合而为一体的客观自然规律。同时,也正是这种同性事物相互排斥、竞争,以及因其性质相同而能各全为一体而壮大竞争能力,这就又使得事物得以不断地增强自身能力,向着更高级的方向发展。这是中国古典哲学提出“和为贵”观点的哲理依据。同时,同性相斥与异性相引之间,又形成了更高一级的事物的相对性,正是这种事物的相对性,才使得世间事物在生生不息的发展、竞争之中,看似纷纭复杂,实际则存在着一定的有序性。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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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就是运用对于阴阳相交而命生,以及同性相斥以竞争的规律为指导思想,制定治国与用兵方略的纲领性政治术语。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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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正治国,理论上完全与中医治病道理一致,就是以道制定法律,以道理产生社会道德,以法律和社会道德不断地调整阴阳事物之间的关系,使夫与妻、父与子、兄与弟、家与国、君与臣、工与农、城与乡、公与私、供与求等各个方面,始终处在一种互感、互引、互动、互渗、互为依存的平衡之度上,使其和谐、有序、生生不息地得到健康发展;同时,以法度、道德为左右手,调整工与工、农与农、商与商、人与人等各种同性事物之间的关系,使其都在同一个公正、公平、透明、科学的法律与道德范围中作自由竞争,并对于按法律、道德规范竞争优秀者,给以表彰、奖励;对不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者,视其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正因为如此,中国古典哲学引伸为道德,就崇尚“中庸之道”,中医治病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哲学理论上应用“中庸之道”,依照或泄、或补,或扶正、或祛邪,以调理人体各部分器官的功能得到阴平阳秘、以保持其旺盛的生机。所以,中国古代治理地方之官就称作“尹”。尹字,就是以医生以三指持针而行剌穴治病之形   ①、  ②而成其字,尹字的字义就是“治理”。尹字下面加口,表示懂得以客观事物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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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一期《前》七•四三•一。 np^<HfYV  
②  四期《甲》六三五。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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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而修身、齐家、治国的道理者,就是君子。这种古代社会文化上的同一性,显示的就是古典哲学的普及性认同。所以,“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在古代已是人所共知之理。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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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再以具体而明确的例证说明,则可以依至今人们还存有某种模糊认识的公私关系处理为证。此处就依现代工业企业发展与工人收入为例,以作简单分析: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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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国营企业中,这个企业的整体利益即为“公”,它以企业的总资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为标志;而工人的个人劳动收入就是“私”,它以工资、奖励等多寡和增加速度、幅度为标志;而整个企业的行政管理便是调整“公”“私”关系的关键性机制。在正常的情况下,工人以其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的方法,向企业这个“公”进行渗透:工人为获得个人利益而付出给企业的劳动工时越多、工效越好,则企业的产品生产就越多,产值越大,所获得的利润越高,企业的这个“公”也就越来越壮大。当工人从实践中认识到,企业的这个“公”共利益正是个人“私”利赖以存在和扩大的根本,便会努力增加生产,千方百计降低原材料消耗,处处爱护设备,爱护公物,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提高产品质量、数量进行发明、创造。也就是说,工人为了获得更多的私利,向企业渗透的私利性劳动贡献越多,则企业这个“公”共利益的蛋糕就越大,在同行业中竞争中的能力也就越强。企业的管理者,如果明白了公私互依的哲学道理,将工人的切身利益这个“私”视作企业这个“公”发展壮大的根本、基础,那么,就必然会千方百计地提高工人的思想水平、劳动技能,鼓励工人多劳动,以增加工资收入,并且会制定奖励发明创造的条例实施,以及伴随着企业利润的增加而及时提高工人的工资,始终保持对工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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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反,如果广大工人都将“公”与“私”看成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立事物,根本不把企业这个“公”看作自己“私”利赖以存在的根本。那么,他们在生产之中,也就不会关心产品的质量,不爱护公共财物,见到损公肥私的行为也不会与之斗争,甚至还会为了分得一杯羹而与之同流合污,以损公而达肥私之目的。其结果是,当企业这个“公”随着大、小“老鼠”们的不断啃咬而变得千疮百孔后,其工人们的个人“私”利也就越来越小。企业倒闭之日,也就是所有这个企业里的职工“私”利死亡之时。同样,如果工人将企业当成自己利益的命根子,而企业的管理者则以“批私”、“斗私”、“灭私”为指导思想,在企业管理之中,不是以不断更新设备、实行产品更新换代、节约原材料的消耗、降低产品成本等措施,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而是处处以牺牲全体工人的利益为代价,降低工人工资,或者用转嫁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亏损,强迫工人“集资入股”、“以产品推销”代替发工资、以及拖欠工资等手段来保企业这个“公”,则工人在企业这个“公”失去了对他们的吸引力之后,不是消极怠工,便是愤而离去,使这样的企业最终不得不走向破产。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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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不引起人们的误解,我们还必须再说几句题外话:在思想教育中提倡“去私立公”、“公而忘私”是正确的。因为人的自私之性是同其社会生存直接相联系的,是一种人类的本能性的自然体现,不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只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生产管理上正确地处理公私关系,是远远不够的。不然,就会使人类社会变得物欲横流,社会公德败坏,犯罪率增加,社会便无以维持正常的秩序,人们的社会生活便不得安宁;但是,社会公德教育属于“以德治国”的范畴,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生产管理等,则属于“以法治国”的范畴。“德治”与“法治”也是阴阳互依关系,缺一不可,不能互相取代。用属于“德治”范畴内的“去私立公”、“公而忘私”之类社会道德提倡代替法律、政策和具体的生产管理,就会限制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全社会陷于科技落后,人民贫穷;以“法治”范畴内的具体管理取代“德治”,忽视社会道德教育的功能,必然造成全社会的道德沦丧,世风败坏。所以,轩辕黄帝治国,就提出了“刑德相养”的著明论点:“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穆穆天刑,非德必倾;刑德相养,逆顺乃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彰。其明者以为法,而唯道是行。”① 这,也就是以正治国,明民以治的基本道理。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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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典哲学又将阴阳相对称谓之“偶”,对阴阳不对称者谓之“奇”。故所谓“以奇用兵”(请注意:是“用兵”,而非“治兵”)。就是利用事物同性相斥规律,用奇谋,出奇兵,“攻其无备,出其不意”,②尽一切可能减少自己的损失,尽一切可能大量消灭对方的战斗能力,战争中的一切方面都是要欺骗敌人,诱使敌人上当、做出错误判断,造成敌方损兵折将为目的。如此,通过同性相斥事物中所存在的极反规律,由量变到质变,最后达到战而胜之,取而代之的终极性目标;但治兵则同治国一样,同样是“以道而治,以正而治”:颁布法规、条令、纪律,公之与众,使每一个将士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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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姓争》。 np^<HfYV  
②  《孙子•计篇》。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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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老子所讲的绝学、绝圣、绝仁、绝巧、弃智、弃义,不尚贤,使民不争,要人们无欲、无为,则不是以道治国之法,而是一种统治权术。不是以正治国,而是以“奇”治国,是千方百计愚化人民,只有利于独裁统治者巩固其特权,而不利于天下人民的权术。他所描绘的愚民之治下的社会状态,就是典型的乌托邦。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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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是如此,此章老子所说的“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之语,是个诱人上当的幌子,所以就再加上一句他的私货“以无事取天下”作为过渡语,然后就推导出“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核心性结论来。强调治国就是要愚民,要搞暗箱操作,而不能彰明法律,让黎民百姓什么都明白。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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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引“以正治国”之语,却要把人们的正常思维搞乱,以兜售他的以奇治国歪道,故逻辑上不陷入自相矛盾的混乱之中,就是根本不可能的。正直的人,讲明白话而直截了当之理,耍阴谋、搞权术的人,总讲些弯弯理,这大概也是一条规律。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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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为了推销其“无为”的愚民思想,在一个章节里多有逻辑混乱而自相矛盾之处。在全书中,这种情况就更多。在我们所分析这一章中,是以“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为开头的,这就给人一种肯定“以正治国”道理的印象,但在其它章节中,则是大反而特反中正思想的。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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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三、第五十八章中,就这样说: np^<HfYV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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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中“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是为反对黄帝明民以治观点,而兜售他的愚民统治术,而自己编造出来的论点,并不是客观真理。其目的完全是为了推导出一个“其无正”结论服务的。这就是对“以正治国”的一种坚决否定。如此,老子又在这一段话中,前后的言语、语义上就又产生了逻辑混乱。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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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是有其一定的哲理的。《黄帝经•经法•道法》篇一开头,讲以道立法的时候,就讲了这个问题,言其为“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但福变祸、祸变福,是有其一定的主客观两方面具体条件的。而绝不是说祸绝对要变成福,福绝对要变成祸,它因有具体条件的限制,就不具有普遍意义,因而也就不是普遍真理。而只要是按客观自然规律行事,就可以趋利而避害。要不然,古人何以要尊道而贵德?今人何以要重视学哲学用哲学?哲学没有用,学它干什么?然而,在老子看来,“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福就是祸,祸就是福!此一事物可以毫无客观条件限制地变成与之相反的事物——这又是什么哲学?什么逻辑?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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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一书的逻辑混乱,举不胜举,我读其语总感到老子似乎神经上有毛病、或者像喝醉酒一般,颠三例四,语无伦次。对此我们也没必要一一列举,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去进行检索与分析。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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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仔细地研究所谓的“老子哲学”理论,发现其著逻辑混乱,除了反对黄帝治国思想理论,刻意宣扬愚民而治等荒谬思想造成之外,更重要的原因还有其哲学理论上的致命缺陷——由其所了解的哲学思想体系的不全面、不完整所造成。而哲学思想,其理论体系上的任何不全面、不完整,就是不科学。失去了科学性,也就失去了真理。任何著作不讲真理,不说真话,陷入歪理曲说之中,其逻辑混乱就是非常自然的事了。对此,我们在下一节中,再从哲学思想要有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个角度进行一点讨论。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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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没有完整的哲学理论体系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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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不论其唯物也好,唯心也罢,每一种哲学都是有其特定的哲学思想理论体系的。而各个方面的理论都是由其哲学思想理论体系所严格界定与制约其特定的涵义的,不然就不能自圆其说。《老子》一书之所以逻辑混乱,就是因为其没有完整的哲学思想理论体系,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并且片面地理解和解释“极反规律”,将这个有其特定条件限制下的规律就当作是“道”——也就是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的全部哲理而行论述。这就是他不得不进行诡辩,不得不用正确道理掩盖谬论,不得不搞神秘主义,绕弯子,兜圈子,卖关子,以导人于十里云雾之中,讲些似是而非之语的关键所在。如此,在《老子》一书中不出现逻辑混乱,不进行诡辩,才算是怪事。所以,《老子》以诡辩为全书的特点,乃属一种自然特色。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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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典哲学,是有其完整的理论体系的。它由以下几个方面而构成: np^<HfYV  
        (一)对事物阴阳特征的详细分析与综合; np^<HfYV  
        (二)事物阴阳相反相成、相异相同规律。如:阴阳相异的互相感应、互相吸引、互动交流、互相渗透、互相依存、互为己根、以及由此而又引发出来的阴阳守恒、物无至纯等客观规律; np^<HfYV  
        (三)阴与阴、阳与阳的同性事物之间相互排斥、相互竞争、物极必反、量变引起质变、以及特定条件下的和平共处、合二为一体等客观自然规律; np^<HfYV  
        (四)异性相引与同性相斥造成一个总体性更高层次上的相对性、平衡性、有序性等; np^<HfYV  
        (五)上述各种规律又以“天道”、“人道”、“地道”之间的相互感应、互动、制约理论,加以“时变”理论,形成一个四维一絷的博大哲学思想理论。 np^<HfYV  
        (六)具体论证某一事物的变化之中,又详细辨之以主体条件、客观条件,这就包括了对于天时、地利、人和条件的以时变化,从而影响到所要论述事物变化本身的具体分析,还有正名求实的辨别等。其中,主观条件、客观因素、时变理论、正名求实观点等,在《易》经中,是通过不同的卦画、内卦、外卦、爻位分析而行论述的。所以不研究《易》经的卦画由何而生,由何而变,其遵从的是什么法则,就不会知道此种哲学思想理论的完整体系。因为,就是连《黄帝经》这样目前所见到的谈中国古典哲学理论最好的书,因其只是围绕治国方略而言道理,这就有其一定的限制,因而对于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体系的体现,也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失。理论上的严重残缺,则正是造成论理谬误的直接性根源。这,也就是我们之所以在进行黄帝与老子哲学思想比较之前,先简要介绍中国古典哲学的重要原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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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一书,在哲学理论上的不系统,不全面,不正确则是老子对中国古典哲学的不懂,为强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绝学无忧、不尚贤、愚民而治的歪理,而故意曲解、编造“道理”而造成的。因为,在他的著作之中,所言事理的方面是不少的:从天地到万物,从治国、用兵、到如何做人、行事,以及如何对待祸福、名利、善恶、荣辱、长生、久视等等,几乎含盖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到了各个思想领域,它本来应该反映中国古典哲学的完整思想理论体系。应该反映而出现严重理论残缺,其本身就一种最大的理论错误。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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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一书的哲学理论不系统、不全面、甚至有大量的曲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np^<HfYV  
        第一,虽然,他也说到了“万物负阴而抱阳”,但对于阴阳异性互相感应、互相吸引、互相交流、互相渗透、互为依存,相对平衡诸规律,则基本上没有谈到。而只是对阴阳相对理论有一点涉及,但并未对此展开讨论。因为老子不是要谈事物的相对性,而是为他的滥谈、滥用“物极必反”规律所做的一种铺垫。对此,我们举例稍加对比: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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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易》经中,是以《咸》、《泰》、《恒》等卦,来强调事物阴阳相交的道理:“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①“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②“无邦”之所指,就是社稷毁,政权丧,国家亡。唯因客观规律是如此,黄帝治国,就强调“爱民”“明民”一切政令都要合于民心,老子则是背“道”而行,一味强调“愚民”。这难道就是所谓懂“大道”的“哲学之父”么?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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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阳互感、互动、互渗、互补,互依,互根诸规律的正确阐述,不仅决定了中国古典哲学是世界上提出最早的广义相对论,而且也是正确地阐明了事物不纯性的原因。故俗语云: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物无尽美,德无至善。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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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泰》。 np^<HfYV  
②  《周易•否》。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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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客观事物中的绝对性,只存在于事物的相对之中。离开了相对,就无以言绝对。而《老子》一书中则几乎处处谈绝对,而闭口不言相对。这又是其造成理论错误的根源之一。如其言: np^<HfYV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① np^<HfYV  
              这些,就只是强调事物的一面,而绝口不谈其两面性。任何事物,哪怕是再先进、再好的东西,也都是具有两面性的。这就是社会的每一个进步之中,亦必然包含有一定的退步。比如,发明和使用了自来水笔,这给书写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是,人们的书法艺术却因此而倒退了,至少是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有了计算机之用,人们慢慢地拿起笔来,竟写不好字了;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各方面的信息及时交流, 这对于社会的文明、科学、发展进步,是起到了非常了不起作用的。但是,利用网络进行一些犯罪活动,也就随之出现……而老子则不是这样看问题。比如,我们上边引用了他“大道废,有仁义”之语。然而,老子不过是因诡辩之需而这么说的。他没有任何肯定“仁义”的意思,他强调的是“绝仁弃义”!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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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老子》一书对天道、地道、人道之间的互为感应、互为制约关系同样没有谈到,对于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中的著名时变理论,也未置一辞。 np^<HfYV  
        道,也就是中国古典哲学理论,它是包涵了“天道”、“人道”、“地道”、“时变”四个方面的内容的。所以,我称其为“四维一絷”的哲学思想理论。所谓“天道”者,指宇宙间的天体物理反应引发出来的各种运动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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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十八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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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规律;“地道”指的是地球物理变化引发出来的各种客观自然规律;“人道”指的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发展变化规律。这三者之间的变化,又是互为影响和制约的一个有机统一体。其变化是随着时间过程而显现出来的,如果抽去了时间概念,就无以谈变化。所以,从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的观点出发谈道理,则天、地、人,都属于哲学理论所说的“万物”的。所以,《易》经就说: np^<HfYV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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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所说的“三才”指的就是“天道”、“人道”、“地道”。因为“三才”都各具阴阳,所以卦画就有六爻,爻者,效也。至于“时变”理论,除了六十四卦的每一个卦画,都以初爻向最上一爻的事物发展变化比拟中,象征六个具体条件变化的时段外,又多次提出“与时偕行”,②“时之义大矣哉”③的问题。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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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黄帝谈治国,常是将天、地、人、时联系起来论理。如: np^<HfYV  
        治国固有前道,上知天时,下知地利,中知人事,善阴阳之为用。④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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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为兜售“无为”谬论,谈到人的学道用道之处,总是将客观自然规律与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等同起来。但谈到天、地、人与道的关系时,则就是天是天,地是地,人是人,道归道,绝口不言其相互之间互为影响的整体关系,而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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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系辞下传》。 np^<HfYV  
②  《周易•乾•文言》、《损•彖传》。 np^<HfYV  
③  《豫》、《随》、《革》等。 np^<HfYV  
④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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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分得很清了: np^<HfYV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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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说,老子的思想同西方哲学理论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根本不懂得中国古典哲学观中的“自然万物”是包括了天、地、人的哲学理论。当然,老子也更不懂中国古典哲学中的“时变理论”。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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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老子对事物变化中的主观、客观之间的关系不仅没有谈到,而且是在全书中混淆主、客观之间的界限;对于正名求实理论,他根本未有涉及;对于同性事物相斥诸规律中,只论及到了极反规律,而且将其认作普遍规律应用,这就造成了了许多似是而非的错误观点。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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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极必反规律,只存在于同事物相斥之间。在阴阳异性相引事物之中,是不存在物极必反规律的。物极必反规律,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之下才能呈现出来的,而绝不是不需要任何客观条件,就可以机械地变来变去的。机械地变来变去,就不是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论,而是实实在在的诡辩论。举例而言,水在一定的温度下,可以变成气、变成冰,冰和气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还原为水,但抽去了温度这一客观条件,就无以谈其变化。同样,一棵树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小变大,一个人可以由出生、幼小,到青年、壮年、老年,乃至死亡。但小并不等于大,幼小不等于壮大,生也不与死等同。小之变大,弱之变强,以及大变为小,强变为弱,都需要一定的条件,没有必要的变化条件,其变化就不会发生。然而,在《老子》之论中,则是几乎到处产生这样的错误。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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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二十五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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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np^<HfYV  
        上德不德   是以有德 np^<HfYV  
        下德不失德 是以无德 np^<HfYV  
        强者   死之徒 np^<HfYV  
        柔弱者 生之徒 np^<HfYV  
        兵强   则不胜 np^<HfYV  
        强大   处下 np^<HfYV  
        柔软   处上 np^<HfYV  
        高者   抑之 np^<HfYV  
        下者   举之 np^<HfYV  
        有余者 损之 np^<HfYV  
        不足者 补之 np^<HfYV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 np^<HfYV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np^<HfYV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np^<HfYV  
        正言若反……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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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认为这就是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实际则是不准确、不科学的错误理论。《老子》一书从其命称为《道德经》,而且在书中自吹,是他发现了道,而且是由他命其称谓的: np^<HfYV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 ,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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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读中国古籍,则是从来也没有发现有人将“道”称之为“大”、“逝”、“远”、“反”的。也很奇怪,怎么这个第一位发现了哲学、创立了哲学的“哲学之父”,反倒对中国古典哲学理论有很多都不懂,而且还闹出不少不懂中国古典哲学的笑话呢?此不能不谓中国历史上的大怪事!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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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老子,无论从其历史传说,还是从其言论,都是一位历史上的“怪客”,就连其对“圣人”的定义,也同样是同中国历史上经典著作大不相同的。下面,我们就将《老子》一书中对“圣人”的论述,同《易》经、《黄帝经》作一个对比: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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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⒈《易》经中对“圣人”行为的论述: np^<HfYV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① np^<HfYV  
              夫《易》何为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② np^<HfYV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易》)而万物覩;③ np^<HfYV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④ np^<HfYV  
            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⑤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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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⒉黄帝对圣人行为的论述: np^<HfYV  
        道若川谷之水,其出无已,其行无止。故服人而不为仇,分人而不譐(似应作“蹲”)者,其惟道矣。故播之以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是以,道高比于天,道明比于日,道安比于山。故,言之者,见谓智;学之者,见谓贤;守之者,见谓信;乐之者,见谓仁;行之者,见谓圣人。故,惟道不可窃也,不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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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说卦传》。 np^<HfYV  
②  《周易•系辞上传》。 np^<HfYV  
③  《周易•乾•文言》。 np^<HfYV  
④ ⑤ 《周易•咸•彖传》、《豫•彖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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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虚为也。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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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② np^<HfYV  
              圣人举事也,道合天地,顺于民心,详于鬼神,使民同利,万夫赖之,所谓义也。③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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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⒊老子对圣人的描绘: np^<HfYV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④ np^<HfYV  
              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⑤ np^<HfYV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⑥ np^<HfYV  
              圣人为腹不为目。⑦ np^<HfYV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圣人在天下,歙歙;为天下,浑其心。⑧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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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老子的描绘,“圣人”是居高位,不作为,只知道吃,将天下百姓当作杂草与狗,推行愚民之术,而且不分是非,不分善恶,“浑其心”的一个混蛋!而且,老子每当说到“圣人”,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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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贾谊:《新书•修政语》引黄帝语。 np^<HfYV  
② 《黄帝经•经法•道法》。 np^<HfYV  
③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np^<HfYV  
④ 《老子•第二章》。 np^<HfYV  
⑤ 《老子•第三章》。 np^<HfYV  
⑥ 《老子•第五章》。 np^<HfYV  
⑦ 《老子•第十二章》。 np^<HfYV  
⑧ 《老子•第四十九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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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嘴里离不开一个“吾”的用于自称之字。因此,老子心目中的“圣人”指谁?不也是个藏头露尾的问题么?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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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我们不妨再来看一看老子的自我吹嘘: np^<HfYV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① np^<HfYV  
              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② np^<HfYV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③ np^<HfYV  
              当然老子在进行自我吹嘘的同时,又用拟人法,让客规律现身谈道也称“我”、“吾”,再以此将“道”这个客观自然规律的称“我”与老子自吹而言“吾”之间,又来一个故意混淆其界限,以其有意的“混”,造成读者思维上的“昏”,在“尊道贵德”之中亦不知不觉、自然而然地崇拜了作者。 np^<HfYV  
        为什么这样?老子自然有自己的“道理”!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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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二十五章》。 np^<HfYV  
② 《老子•第六十七章》。 np^<HfYV  
③ 《老子•第七十章》。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11-02-22
【至于“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是有其一定的哲理的。《黄帝经•经法•道法》篇一开头,讲以道立法的时候,就讲了这个问题,言其为“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但福变祸、祸变福,是有其一定的主客观两方面具体条件的。而绝不是说祸绝对要变成福,福绝对要变成祸,它因有具体条件的限制,就不具有普遍意义,因而也就不是普遍真理。而只要是按客观自然规律行事,就可以趋利而避害。要不然,古人何以要尊道而贵德?今人何以要重视学哲学用哲学?哲学没有用,学它干什么?然而,在老子看来,“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福就是祸,祸就是福!此一事物可以毫无客观条件限制地变成与之相反的事物——这又是什么哲学?什么逻辑?】 np^<HfYV  
曲老上面一段论述,我非常赞同佩服,福祸互相转变必须具备一定主客观条件,这才符合唯物辩证法,否则,福等于祸,祸等于福,不成逻辑。 np^<HfYV  

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11-02-22
回 51楼(曲辰) 的帖子
谢谢曲老师!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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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那本书,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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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的那本,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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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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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不明之处,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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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请教您!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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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
中华文明从涿鹿走来!

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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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用故弄玄虚之法加强其神秘色彩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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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一书,虽然其全篇都强调恬淡为上、淡泊名利、见素抱朴、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等等,但这些都不过是说给别人听的。而老子自己则是耍尽了花招,文风不正。谈朴素的哲学道理则故弄玄虚,自吹自擂,神神鬼鬼,搞得一片神秘色彩,就是其突出的特点。本节就此举例略做分析: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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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一: np^<HfYV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从妙之门。(一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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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典哲学中的名词“道”,指的就是客观自然规律。客观自然规律,依存于客观事物的变化,它是由事物的性质、变化条件所决定的。它的“无”并不等于客观中不存在。除了老子之外,中国古代典籍介绍它的特点,都是以“无形”来形容其抽象性,很少有人说它是“无”的。老子为了故弄玄虚,就故意玩弄文字游戏,一开始就言:道,是可以说道的,但却不是平常的道理。其名,也可以名之,但却不是平常事物的名称。这开头几句,虽然已近似于绕口令,但还没有说错。接下来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就开始有些离谱了:客观自然规律与物质存在共始终,它并不会依人们的认识与否为转移,在地球上还没有人类之前,它就是化生万物之母了,而人类认识到它的存在,则是人类社会进入到文明时代的事,客观自然规律当然不会是人类认识了它,并在哲学研究与理论上给其命以一定的称谓,它才开始成为“万物之母”的。所以,老子的这一段论述,从“无名”与“有名”开始,就已成为非常错误的说法了;接下来的“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从妙之门。”就是毫无哲理意义的故弄玄虚: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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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不论人们认识与不认识,不论其有名与无名,它都是“道”,它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变化规律。如何三变两变就又成了“此两者”了呢?除了老子之外,在老子之前,从未有过哲学家将“道”称之为“玄”的。老子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说,就是“神道设教,以愚百姓”的一种离经叛道奇说。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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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二: np^<HfYV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为无物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十四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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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话,老子仍然是以“道”的无形、无象搞文字游戏,一会变一为三,一会儿又混三为一,就象变魔术,还是在搞“玄之又玄”的把戏,一定要把读者的思想搞糊涂了,然后趁人糊涂而兜售其谬理。果然,绕了一阵弯子,就说开了高深莫测的“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说这是一个“道纪”!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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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无古今,言道有“古”有“今”,就是一种屁话,还有什么“道纪”!道为客观自然规律之总称。“纪”为头绪,如纲纪;又作治理解,作法度言,同于“律”,没有谈到“道”的各种规律性体现,也没有任何理论上的明确含义界定,光谈其一个无形,又何以“纪”言?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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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三:古之善为道①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容。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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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话,并未谈出任何的“道理”,也就是哲学理论。反而又是以“道”的客观体现而神话“善为道者”。究其目的,不过是为了神化自己而已。但这种文字游戏,客观上则形成了一种“道不可知论”的宣扬。老子讲愚民,他自己就身体而力行。对于“道”的神秘化,目的是为神化“为道者”。神化“为道者”,最终则是为神化自己。所以,老子一而再,再而三的自吹,在他的书中,似乎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了。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老子的一系列自我吹嘘。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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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四: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②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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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话中,包含了四个内容:第一,宣布“道”是由他发现和命名的;第二,由“道”名等于“大”,“大”又等于“逝”,“逝”又等于“远”,远则等于“反”,为他机械、随意曲解道学理论,为其“愚民”之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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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今通行本为“士”字,误;郭店楚简为“道”字,对。 np^<HfYV  
②  《老子•第二十五章》。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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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提供所谓的“理论”依据;第三,由谈道之“大”,不用任何理论、事实为依据地直命“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以此赤裸裸地直接美化帝王;第四,以根本不符合哲理的直命推导之法,达到“人”要法以“无为”的一种结论。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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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这四项内容,没有一项有道理。亦就是说,没有一项是具有科学的哲理意义,而纯属扯谎与诡辩: np^<HfYV  
        第一,中国古典哲学在古代一直称之曰“道”,此正如我们在本书第一章中介绍到的那样,它源自伏牺八卦卦画所传,其产生于中国尚未全面进入以农业种植经济生产为特点的时代以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神农氏”历史时代之前,距今至少已有七八千年之久的历史。此后,“神农氏”历史时期开始有文字产生使用,就会有人在学习之中为便于记忆,而给这一套特殊的图案画注以文字,有文字即为“书”,这就是史传之《连山》易的出现。今之考古发现的文字材料亦证明,中国的文字产生于距今6000年左右的历史上。到了黄帝时期,已有统一使用的规范性文字可以述史记事,且由于农业种植经济生产的发展,改变了以畜牧经济生产时代的“以山地为生存根本”的历史观念,因而重撰经文,改原六十四卦以《根》卦为首而成以《舆》(《周易》更名曰“坤”)卦为首卦,这就是史传之《归藏》易的问世。商末,诸侯西伯研究以六十四卦卦画为占卜工具,至周初,姬旦在《连山》、《归藏》的基础上,更改大量卦名,删改经文,而有《周易》,并正式颁布法令以《连山》、《归藏》、《周易》为占卜用书。但姬旦并未、也难以将《易》经谈哲学道理的文字全部删除干净,历经三千年至今,其中“伏牺作八卦”的记载仍在,其“一阴一阳之谓道”,以及“《易》与天地准”等大量哲学理论语言尚存;更何况,老子本人就是抄袭《黄帝经•道原经》之辞而撰《道德经》,反对黄帝以法治国的一系列哲学思想理论的。老子竟敢宣称“道”是他发现和命称的,这种吹破大天的扯谎行为,实在是一种不知羞耻的行径!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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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老子关于“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的推导,没有任何哲理依据,不具有逻辑性:在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之中,“道”等同于“太极”。“太极”是一个形容性的词,以言“道”之无大无小,其大,可以大到无极无限,也就是“至大无外”。其小,亦可小到无极无限,也就是“至小无内”。但这种称谓只在论述“道”普遍存在于宇宙、大地、人类社会等万事万物之中时才用。一般情况下,是并不称“道”曰“太极”的。而老子关于“道 大 逝 远 反”的推导,就是一种既没有任何哲学理论依据,也不符合文字字义,更无逻辑所言的瞎掰: np^<HfYV  
道,在甲骨文中分别作“ 、 、 ”形,唐兰先生认为此是“还之本字”①,我以为,对此字的认识还可以进行讨论。 np^<HfYV  
首先,从字形及其在历史的演变上说,甲骨文中的“ ”字应释作“道”字,而不应释“还”。因为,在其后的金石文字中,“道”字之形为“ ”②、为“ ”③。稍后,此字又一分为二:以“ ”为“道”,以“ ”作“导”④。小篆中的“道” 字书作“ ”、“导”为“ ”。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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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天壤阁文存》。 np^<HfYV  
②  貉子卣。 np^<HfYV  
③  散氏盘。 np^<HfYV  
④ 石鼓文。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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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还”字在甲骨文中则作“ ”①,金文分别作“ ”②“ ”③等。这在字形上区别清楚,与后世的字形组成要素是一致的。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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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若从字义上进行分析,“道”与“还”这两个字,在其字形创造和所要表达的义理上,就更加明确无疑:甲骨文中的行字刻作“ ”,它是图形文字“ ”的一种刻写稍变,其义是以十字路口的图形示意为道路,会意为行路之行,在造有关于道路、行走之义的文字中用为偏旁;“ ”的眼睛之形为“目”字,用为观察之义以与其它单字合体成新造之字,可横书也可立写;“ 、 、 ”为“眉”字,与其它字合体造字中也省作“ ”;“ ”为“方”字,指方法、方向之义。如此,以“ 、 、 ”合体所造出的“ ”字,其表意即为:用目仔细观察像道路一样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思想方法。所以,此字就是道学之“道”字,到了金文阶段,此字又分出了一个“导”字,道字去“方”加足形“ ”强调了行动之义。导字则换之以“手”形“ ”而作“ ”,表明了是以一定的思想理论、观点、方法开导、教导、指导别人。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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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 ”字中的“ ”是“ ”字的横书,它以用线串珠玉之形为形,即今之“丰”字;其中的“ ”是依衣襟之形而造,即今天的“作”字。“ ”字才是“还”字,它是以行路的“行”示义,依佩载于衣服上的玉环之“ ”形音,而作回还之还字。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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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前》六•二三•二。 np^<HfYV  
②  免簋二。 np^<HfYV  
③ 散氏盘。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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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金石文字时期,“ ”字中的“ ”字就变作“ ”,而后世以“ ”形音的字很多,如:擐、寰、圜、鬟、寰、缳、懁、澴等字。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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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从中国的甲骨文研究中,证明了中国古典哲学是产生在中国文字之前的历史上。因此,不仅中国古典哲学名词、术语中所有的字,在甲骨文中都有,其形音、示义准确无误,而且与中国古典哲学有关的文字,也都齐全。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中国文字的创造是在中国古典哲学产生之后,这就使得中国文字创造过程的本身,受到了中国古典哲学的深刻影响,从而使中国文字中不仅一些表义抽象的文字造得形音、示义确切,也使中国文字极具偏旁部首的规律性,更含有浓厚的哲学色彩,这就使中文及汉语具有了博大精深、言简意赅的突出特点。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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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典哲学称作“道”,由此,而将一定的规律、思想、方法、法律、法则都统称之为“道”。称道学理论为“道理”;讨论问题谓之“论道”;用心体会哲理并融会贯通命之曰“悟道”;学道而有所心得便体现为“道德”;将以法治国者称作“执道者”;评论治国者的政绩,就论之以“有道”或“无道”……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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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字是与“小”相对事物形容用字,具有“巨”、“广”、“长”的意义,可见,这同指为规律、思想、方法、法律、法则、道德之义是划不上等号的。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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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字义为流去,过去,具有消失的意义,所以,人死也谓之逝世。这又同“巨”、“大”、“长”的意义有什么关联呢?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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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字,是与近相反意义的表述用字,它可以用以指距离、时间、两事或两物之间的相差,这又同“流去”“过去”具有“消失”之义毫不相干!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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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义为翻转,违背,与正相对,也同返字字义,如反归。这又同“远”字字义牵扯不上。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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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这种毫无哲理与逻辑性的瞎推理,事实上是不要任何根据而随意性很强的诡辩,究其目的,只是为其机械地、随意地冒用“物极必反”规律,以作“理论上的一个铺垫。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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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五: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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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段自我吹嘘,从一开始就是一种违背客观规律的胡吹!迄今为止,我们并未见到过老子还有别的著作。那么,既然是老子第一个发现了“道”,并为之命名,其在写作之中,自然是书尚未成之际。书尚未成,就还没有传播于世上。如此,世人也还处于“不知道”的状态之下,何来“天下皆谓我道大”之语?若由老子所说的“天下皆谓我道大”之语而遍查古籍,却同样也见不到春秋时期谁夸其“道大”的记载。这,不又是一种吹牛撒谎而毫不知耻的行为么?至于老子的所谓“三宝”,一是慈如何能勇,俭如何能广之间,并无必然联系,老子自己也没有说道清楚,此论也仍然是“玄之又玄”的东西。至于“天将救之”之类,更是典型的“神道”之语,信乎?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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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自吹之语甚多,我们姑且再摘录一些如下,“欲以观其妙”: np^<HfYV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np^<HfYV  
        老子说啦,他的言语是非常容易理解,也很容易做到的。可惜的是,天下的人们却都难以知,都不能做到。这话,可以做这样的解释:天下的人们都是些愚不可及者,连老子简明易行的话也听不懂,做不到,知老子者稀之又稀;要么,就是老子讲的都是些鬼话,思维正常的人是听不懂的,或者像他这种尽讲些愚弄人民的话,有正义感和良心的人们,是不会按他的话行事的。当然,从文字因果联系上说,老子的本意是神化自己,不然,三言两语,就把自己吹得比圣人都高一头了——“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这是吹牛不怕闪了舌头的表现!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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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六:下面的一段话,则是老子把自己当成了救世主的表述: np^<HfYV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 np^<HfYV  
       鼓吹神鬼莫测之术,故弄玄虚,言己之术法力无边而可救世,是一切迷信教派的特点。所以,后汉中国产生的教派以道为教名,尊老子为教主,以其所著《道德经》为教典,也就毫不奇怪了。至于魏晋间学者虽以《道德经》为本,搞了一阵子“有与无”、“本与末”、“母与子”的讨论,最终对于社会变革毫无作用,闹了个“否定之否定”。只有佛教徒看中了其“玄之又玄”的妙理,吸收为佛教经义的一部分。 np^<Hf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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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老子所言的“道”,在中国历史实践中的事实。至于有人不想承认这样的事实,那就是一种如何看待历史事实的问题了,认识永远不能够改写历史,而历史则是实实在在的一种历史存在。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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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以明确的哲理掩盖错误主张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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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著书,手法“高妙”,世人难及:论理中的主客观不分,故意混淆哲理概念;作者自我吹嘘,让本来看不见、摸不着、无形无物的“道”也自称“我”而吹嘘,由此又使自己的自吹而变得不显眼,从而在教导读者“尊道贵德”之中,亦崇拜了老子自己;用故弄玄虚之法谈“道”的神奇,使读者感到作者自己若神而奇;将自己的观点用“圣人”的认识加以推销;以明确的哲理巧妙地掩盖其离经叛道的错误观点,在读者服其哲理之中也接受自己的错误主张……这,恐怕是前无古人的事。至于有无来者?目前,恐怕谁也还不敢说这种绝对的话。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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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就其用明确的哲理掩盖其错误主张这个问题,举例进行一点分析。 US%^#D q  
        例一: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第六十三章)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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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段话中,是有对有错的:其“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是老子鼓吹学道要做到“无为”的主旨。目的就是要反对大有作为,是其一以贯之的错误观点。而接下来的“大小多少,抱怨以德”是一个过渡性的语言,目的是接以浅显、明白、正确的理论为证据,以掩盖其开头提出的错误观点,使人在对其道理产生一种玄妙之感中接受他的错误主张,这就是以正确论据巧妙地掩盖错误议题的办法。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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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一种正确的、科学的做事方法,但其“作”就已经是一种“为”,目标则更是大有作为,而不是“无为”。这与“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的不作为是两码事。过去就已有学者谈到过《老子》一书,作为哲学理论著作,存在着极其严重的逻辑混乱。但这种逻辑混乱,却并不是老子思维能力上有什么问题,而恰恰相反,是老子的辩术太诡吊,太善于操弄玄虚了。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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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二: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智〕者不博,博者不知〔智〕。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已与人,已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八十一章)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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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段话中,正与我们前面举例的一段情况相反:以至理名言,先向不确之论过渡,而后,推出其错误观点。整段话存在着一个由对到错的“渐变”过程。对此,我们可以稍作一点分析: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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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头的第一句话:“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讲的是至理名言。这是说,真话,能够应验的话,并不一定有人受听,因为真话往往要直言人之缺点、错误,事之弊端、失策。而人类的本能之性则是爱听美言奉承,所以,信言不美。非为不美,而是听者不感到“美”。而好听的话,听起来顺耳,觉得很“美好”,实则不能应验,毫无用处。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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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言中的“信”就是仁、义、礼、智、信中的“信”,是一个哲学观点引为社会道德之一。这是因为,物质具有一种旋转运动的特性,而其物质的旋转运动,则是由物质阴阳异性互相吸引、相互交流所决定的。所以,中国古典哲学以图画系统传播道理,就画有一个“太极图”,它是一个黑白相对的圆形图呈顺时针方向旋转运动状态图。白的一边,其中心有一个黑点;黑的一边,其中心又有一个白点。白的一边大到极限,而开始生黑;黑的生长壮大到极限,便又转而生白。这个“太极图”所画,其要表达的哲理就是:一元事物,一分为二,分阴分阳;阴阳异性互引、互动、互渗、互为消长,阴极生阳,阳极生阴;但阴阳互为已根、互为依存,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唯其相反,方能相成。只有相异,才能相同。阴阳合而为一,才构成一元事物;阴与阳,因为是相比较而存在,所以阴与阳不仅始终保持平衡,而且是阴无纯阴,阳无纯阳,阳中有阴,阴中有阳。这种图案画上的表示,是说明世界上没有绝对纯而又纯的事物。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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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天太极八卦图的旋转运动,其卦位是以地球围绕太阳公转而画的,《乾》为阳表南代夏,《坤》为阴代北表冬。这是符合中国地处北半球季节变化实际情况的。如此,夏至阳极而生阴,冬至阴极而阳生,此在八卦图中的体现,就是八经卦中之阴、阳爻依季节之变而渐次消长,顺时针方向旋转变化。这种图式是依天文学观察研究,按太阳依黄道带经过四象二十八宿所在天区的先后而画出的。并且同太极图的旋转方向相一致。这便是与“《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方位,而成“天地定位,风雷相薄,水火相射,山泽通气”立卦原则语序、方位、季节变化理论表述完全一致的图形。这个太极旋转动态图形所蕴含的哲理就是一切物质都是运动着的,运动就具有周期性变化,周期性的变化又体现为一种必然规律。此所谓“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天执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进退有常,数之稽也。列星有数,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天明三以定二,则一晦一明;地正四极以立七法,天定二以建八正,则四时有度,动静有位,而内外有处。天建八正行七法: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适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极而反者,天之性也;必者,天之命也。地之明、正、适、信、极、反、必者,天之所以为物命也。”① 在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中,将事物变化周期的必然性,就称之为“信”,如黄帝所言的“日信出、信入”语。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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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学道,积德,就是为了顺道而行,按着客观自然规律办事。故以道立法,以道制定的社会伦理道德,要人们遵循,目的就是使社会公平、公正、既竞争而又有序、和谐。对于必然规律“信”的所用,就谓之“信用”。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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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老子的所谓讲道理,则根本不是传道以明民,其全部目的都是为他的愚民之术、无为而治错误理论做“垫背”用的。所以,接下来的“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就不是确之论了。我们知道,论辩一般有甲乙两方,在辩论之初,你并不能判断出谁是谁非,而是要从辩论中哪一方有道理、哪一方无道理中去辨别,这就是真理愈辩愈明的问题。当然,这辩者也包括了不善。所以,这“善者不辩,辩者不善”一句,在老子这一段话的作用构成之中,是一种以不确之论向错误结论过渡性的语言。接着这个不确之论的话尾,推出来的,就是为其“绝学”主张服务的错误观点:“智者不博,博者不智”。到了这里,老子再作一个小回旋,讲两句似是而非的不确之论:“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已与人,已愈多。”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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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经法•论》。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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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说此为不确之论呢?倘从字面理解,既然送与别人,就是多了,不多何以与人?但是,急人之急,帮人所需,历来为中国人的美德,自己尚缺而与人者多矣,何能论之以“愈多”?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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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论者最后推出的结论:“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则是为推销“无为”服务之语,天地之道,有利有害,只言其利,不言其害,或者只言其害,而不言其利,作为哲学著作用语,都属不确之论。至于作为圣人,就是要为百性争福祉,为天下争安宁,教人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何言“不争”?不争,又何以言“为”?故,老子此句中的“为”是为假招,倡以“无为”、“不争”才是其骨子里的真意。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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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榖,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我将以为教父。(第四十二章) US%^#D q  
这又是一段以真理开言,中间过渡到似是而非的句式,最后推导出谬言为结论的典型论述范例。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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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开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两句话中,有一句半是真理。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为没有丝毫错误的中国古典哲学理论,而其“冲气以为和”半句,就是似是而非的谬理。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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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生一”指的是哲学一元论。“一生二”指的是一元事物分为阴阳之两面,对立统一,互为依存。“二生三”说的是阴阳事物互感、互引、互动、互交,不仅保持其生命力,而且其在阴阳互动、互交、互相渗透规律的作用之下,就会产生出既不等同于阴,又不等同于阳的新生事物。正是由于自然界存在这种阴阳相交产生新生事物的客观自然规律之作用,才导致了纷纭复杂的万物出现。这就是“三生万物”的哲理涵义。其“万物负阴而抱阳”,是指不论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相对性。但两句话中的最后半句,就已非真理,而实属从自己肚肠中搜刮出来的谬论。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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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是中国古典哲学中的一个科学命题。一般见之于古代典籍中,就是“和为贵”,“家和万事兴”、“和而不同”,“和合为一”等类论述。这种论述是以哲理言事的论述,是哲理应用中的语言,而非哲理研究、哲理提出所依客观规律阐述语言。因此,我们对此需要稍作解释,只有如此,才能指出老子之言的谬误原因所在,才能够作到以理服人。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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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典哲学首分事物以阴阳,而行论述阴阳异性相感、相引、互动、互交、互渗、互为依存诸规律,以及阴阳同性相互排斥、相互竞争、相互消长、和平共处、和合为一诸规律。而“和”特指两种不同事物规律之中一定主、客条件制约下的事物状态: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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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是指阴阳异性事物处于互相感应、互相吸引、互动互交、互渗互补、互为依存、互为根本的最佳状态。其表述用语特指阴阳和谐。其在《易》经中的表述,就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通也”。治理国家,就是充分运用政治、经济、法律、道德、教化等各种措施,不断地调整各个方面、各种层次的阴阳关系,如:男与女、工与农、城与乡、供与需、上与下、消费与积累、普及与提高等关系,使之始终处于一种公平、公正、平等、互相交流、渗透、互补、互依的状态中,此就是社会的和谐。中医治病,也是充分运用针灸、按摩、内服药物、外敷药物等各种手段,调理人体各部分器官之功能,使之处于阴平阳秘、互相平衡、互相作用的一种最佳状态,以保持人体的旺盛生命力。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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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是指阴与阴、阳与阳同性事物在其相互排斥、竞争、互为消长的诸种规律之中,甲、乙双方竞争的同时,又面对着更强大的竞争对手,也就是社会竞争的第三者,此时甲、乙双方为了相同的前途、利益,而和平共处,互相协作,共同对付第三者,这就是“和而不同”;或者,正因为甲、乙双方物理相同,为了迅速壮大自己社会竞争的能力,采取完全和合为一体的措施,如相同企业合并等。这也是一种和,也就是“和为贵”的意义所指。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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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老子在本段两句话中的后半句则是“冲气以为和”。老子之语中的“冲”字,是为“虚”的意思。如:“道冲,而用之或不盈。”①“大盈若冲,其用不穷。”② “气”是为物质,而非道理。春秋以来,诸子百家多有以“阴阳之气”来解说中国古典哲学者,其源就是老子,这是不科学、不懂中国古典哲学的一种外行话。“冲气以为和”译成通俗语言,亦即“虚气以为和”,这纯是一种似是而非的信口雌黄之语。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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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在这段论述中,接下来说的“人之所恶,唯孤、寡、不榖,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是借帝王之称以言“或损、或益”道理,首先,此种喻比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帝王的称孤道寡,是自夏禹以来建立了“父传帝位与其子”以一家之私的独裁治天下,才逐渐形成的。其原意是“唯王作极”,天下唯一而无偶。并不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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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四章》。 US%^#D q  
②  《老子•第四十五章》。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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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老子所说,具有贱身贵道,以百姓所恶、所贱而作自称,以按老子机械的极反规律之解,而达由贱至贵的意义。其次,“物极必反”规律,是在特定的具体事物条件下才出现的,“极而反,盛而衰”①是中国古典哲学所论诸种客观自然规律之一,但绝不是唯一。老子将“极反”规律当成了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中的唯一,不分具体事物、具体条件,到处套用,就是一种哲学理论上的严重错误。下一节,我们就此专题作一个讨论。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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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老子》一书,之所以分割成八十一章的碎块,不仅语言上逻辑混乱、故弄玄虚,以增强其神秘色彩,甚至用极其明确的哲理为其谬论开道、打掩护、作注脚,都是由作者写书,首先就有了一个主观意志很强的目的,要倡导的一系列绝学、绝圣、绝仁、绝巧、弃智、弃利、弃义、不尚贤、使民不争、愚民以治的错误观点所决定的。文如其人,老子的文风说明,其人“甚精”、甚阴、甚险。《道德经》中无道德,就是其书的最大其特色。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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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经法•四度》。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11-02-22
回 55楼(我是fc1399) 的帖子
曲老师读书虽仅至小学,然其学识之渊博,功底之深厚。着实令我等晚辈由衷敬佩。 US%^#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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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老师谈话滔滔不绝、出口成章,足见其对中国文化、历史、哲学研究之透彻。而又能用通俗、朴实的语言进行阐述。我相信在曲老师的带动和影响下,会涌现出一批中国哲学、文化爱好者和研究者。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11-02-22
Re:回 55楼(我是fc1399) 的帖子
引用第58楼鹿野耕夫于2011-02-22 10:27发表的 回 55楼(我是fc1399) 的帖子 : US%^#D q  
曲老师读书虽仅至小学,然其学识之渊博,功底之深厚。着实令我等晚辈由衷敬佩。
曲老师谈话滔滔不绝、出口成章,足见其对中国文化、历史、哲学研究之透彻。而又能用通俗、朴实的语言进行阐述。我相信在曲老师的带动和影响下,会涌现出一批中国哲学、文化爱好者和研究者。[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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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过奖了!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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