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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大小闻]山西两名老人反映国旗掉地上无人管被拘留2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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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6-30
— 本帖被 岚岚 执行合并操作(2010-07-01) —
对法律有过研究的武保明发现,清徐县人民法院的两份拘留决定书都有明显违法的痕迹,甚至到了荒唐的程度 z?@N+||,.  
54岁的陈会林和53岁的武保明两位老人,自2007年被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连续两次拘留以来,就没有放弃过为自己讨回说法的努力。 z?@N+||,.  
两位老人始终认为,他们之所以被拘,是因为几次去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都看到本该升起的国旗斜掉在地上无人管。三次提醒法庭相关工作人员之后,国旗不仅没有被升起,还给自己引来了祸端。 z?@N+||,.  
武保明是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防办副主任,多年的老党员。看到提醒法庭无果,他们拨打了太原市市长热线。之后,2007年8月15日,太原当地一家媒体将此事曝光。 z?@N+||,.  
没想到,2007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清徐县人民法院将武、陈两人连续两次司法拘留,共计30天。 z?@N+||,.  
更为甚者,清徐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拘留决定书上的拘留依据,竟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一部根本不存在的法律。 z?@N+||,.  
6月28日,坐在《法治周末》记者对面,武保明说:“之所以被连续拘了两次,是因为第一个15天拘留之后,陈会林身上的伤没好。” z?@N+||,.  
连拘两次 z?@N+||,.  
武保明向记者陈述,2007年夏天,他的一位远房亲戚出了工伤事故,四个手指均被斩断。武保明曾经作过审计工作,工作中经常遇到法律问题,所以这位远房亲戚委托他和陈会林一起代理向工厂索赔的案件。 z?@N+||,.  
由于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案件起诉到法院。 z?@N+||,.  
2007年8月2日,陈会林和武保明到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办事,无意中看到院里本应依法升起的国旗不仅没有被升起来,甚至还有一半在地上拖着。见到此景,他俩曾三次向法庭指出,但是并没有引起法庭的重视。 z?@N+||,.  
“8月8日开庭的时候,法官跟我们很不耐烦地说:国旗的事与本案无关。”陈会林对记者说。 z?@N+||,.  
8月14日,陈会林看到国旗依然斜掉在地上,遂拨打了太原市市长热线电话12345反映此事。8月15日,太原市《生活晨报》对此事作了报道并刊出了国旗横“躺”在法庭大院的照片。 z?@N+||,.  
2007年9月26日,是武保明、陈会林永远无法忘记的日子。这天,他们俩来到清徐县人民法院,找到院长王利生询问案件的处理情况。院长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只是承诺在几天后的院长办公日上给予答复。 z?@N+||,.  
“当时副院长刘志家也在院长办公室,院长说有一些事情我们可以找副院长刘志家。”武保明说。 z?@N+||,.  
据武保明说,由于县法院离家比较远,他们想最好能有一个说法再回去。所以他们去了刘志家的办公室。“我们在办公室又谈到国旗的事,刘志家还是说国旗的事与我们无关”。 z?@N+||,.  
后来,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陈会林、武保明被法院拘留。 z?@N+||,.  
“陈会林是在清徐县人民法院的楼道里被打的,打人的正是这家法院的副院长刘志家。”武保明说。 z?@N+||,.  
2007年10月10日,本该是他们被拘留15天期满的日子,但是他们不仅没有被释放,反倒又收到了第二份司法拘留决定书。 z?@N+||,.  
“陈会林被殴打得伤势严重,15天根本不能痊愈。”武保明认为这是他们被二次拘留的根本原因,比第一次被拘留更荒唐。 z?@N+||,.  
武保明说,2007年9月26日是农历的八月十六,陈会林本打算从法院出来之后去走亲戚,他的车上还装着走亲戚用的礼品。但是没想到,再出去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10月25日了。 z?@N+||,.  
“在被拘留的30天里,我想给单位打个电话请假,法院都没允许。”武保明说。 z?@N+||,.  
6月29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看到国旗高高地飘扬着。记者询问国旗拖地一事,一位姚姓法官只说,旗杆上的绳子曾经在一次雨后被风刮断,“只有几个小时没有升起来”。 z?@N+||,.  
谁施暴谁被打 z?@N+||,.  
被连拘两次的武保明和陈会林出了监所,就开始走上“讨说法”之路。两人曾向清徐县、太原市、山西省信访局、省人大,甚至国家信访局和全国人大信访局递交材料,反映情况。 z?@N+||,.  
他们的情况得到了多个部门的重视。省信访局就曾发出转办函、省人大也曾发出过两份督办函。 z?@N+||,.  
在相关部门的督促和批示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调查组,对陈、武两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z?@N+||,.  
记者看到一份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陈会林、武保明举报清徐县人民法院对其司法拘留等问题的调查报告》,其中,关于2007年9月26日在清徐县人民法院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这样的说明: z?@N+||,.  
“陈会林同武保明强行进入刘志家副院长办公室,刘志家副院长准备离开办公室时,陈会林上前阻挡刘志家副院长出行,同时侮辱、谩骂。进而陈会林、武保明对刘志家副院长进行推打、撕扯。当清徐县人民法院法警郑寨生、李智斌到场劝阻两人的不法行为时,陈会林、武保明仍然继续谩骂、推打法警,并将副队长李智斌的衣服撕烂、手背咬伤,后在陆续赶到的法警协助下,才将两人制止。陈会林、武保明哄闹清徐县人民法院长达30分钟”。 z?@N+||,.  
而武保明对这样的说法并不认同。 z?@N+||,.  
“是副院长刘志家抓着陈会林的头发叫他出去,但是陈会林说,你说国旗与我们无关我就是不出去。刘志家叫来了法警,将陈会林拖到办公室门外的楼道上,副院长刘志家对陈会林进行了长达十几分钟的殴打。后来他还叫人给陈会林戴上手铐,继续打,直到打累了”。 z?@N+||,.  
武保明说看到此景,他拨打了110报警。但这之后他被带进院长王利生办公室并被戴上手铐。 z?@N+||,.  
“他们开始说,只要你证明陈会林打刘院长,就放了你;中间说,只要你证明陈会林骂刘院长就放了你;最后说,只要你证明陈会林和刘院长吵架我们就放了你”。 z?@N+||,.  
武保明告诉记者,当时他坚持要法院纠正错误,拒绝作伪证,要继续上访。晚上八点左右他被送进看守所。而拘留决定书居然是他到了看守所之后,法院才出具的。 z?@N+||,.  
如此司法拘留文书 z?@N+||,.  
对法律有过研究的武保明发现,清徐县人民法院的两份拘留决定书都有明显违法的痕迹,甚至到了荒唐的程度。 z?@N+||,.  
武保明给记者出具了两次拘留决定书的原件。 z?@N+||,.  
第一次的拘留决定书,给武保明的那份上还有(2007)字第2号的说明,而给陈会林的干脆空白;在“法院审理(或执行)了什么案件”一栏中,两份决定均为空白; z?@N+||,.  
最为荒唐的是:拘留依据的竟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我国有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却是一部根本不存在的法。 z?@N+||,.  
“这是神圣的法律文书,还是该法院特有的天书?像《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这样的错误,根本不是漏写,这是印制好的格式文书”。 z?@N+||,.  
在武保明的提醒下,第二次的拘留决定书的法律依据终于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但是武保明依旧认为,这次的拘留决定书还是有明显违法之处。 z?@N+||,.  
首先,明明是分别给与他们两人的两份决定书,但都是(2007)清民初字第867号,违反一文一事的行文规范。 z?@N+||,.  
其次,“审理(或执行)什么案件”中,法律规定必须划掉一个,给陈会林的决定书划掉了“或执行”,但给武保明的却没有明确是在审理还是执行某案件。 z?@N+||,.  
两次决定书中都明确规定:被拘留人有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但是关于第一次的拘留决定书,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到现在都没有给出复议决定。对第二次拘留的复议决定我们认为是错误的。我们希望太原市中院作出第一份复议决定书并纠正第二次的决定错误,但是至今没有结果。”武保明说。 z?@N+||,.  
二次拘留真正理由之惑 z?@N+||,.  
在第二次拘留的理由上,武保明两人也认为有问题。这次的理由是:清徐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并没有委托武保明和陈会林两人为其诉讼代理人,两人伪造委托手续、妨害了民事诉讼,干扰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 z?@N+||,.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陈会林、武保明举报清徐县人民法院对其司法拘留等问题的调查报告》中,认为委托书是伪造的:“武保明私自找人填写了特别授权委托书。调查组于2009年2月18日调查询问其是谁填写的授权委托书时,武保明拒绝向调查组提供,并以‘无可奉告’回绝,但武保明确认,‘授权委托书内容是其他人写的,签字和手印均不是王惯花(原告母亲———编者注)和刘建冰(原告———编者注)签字和手印’。”另外,在中院的调查报告中有这样的文字:本案中所有委托手续全是申请人武保明伪造的。 z?@N+||,.  
对此,武保明的解释是,由于自己和原告的居住地离得比较远,原告来一次不容易。“而且原告出工伤事故的时候,还是个未成年人,是原告的父母委托的,他们都不怎么识字。所以在第一次委托他们代理的时候,就给了多份有签字和手印的空白委托书。但是这些委托书都是写在B5纸上,到法院的时候法官说委托书要写在A4纸上。所以我又照着在A4纸上写了一份儿,同时把委托书的原件也留在了法院。后来中院的调查报告说委托书是伪造的,其实是忽略了我还留了原件在法院。不然,法院怎么能够给立案呢?”武保明说。 z?@N+||,.  
“既然法院说了,全是武保明伪造的,还二次拘留我干吗?”陈会林说。 oF vfCrd  
2010年6月29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清徐县人民法院采访。记者希望当年出具拘留决定书的工作人员解释一下司法拘留决定书上的诸多问题。该院研究室的董副主任推托太原市中院已经作了调查并出具了报告,让记者去中院采访。 oF vfCrd  
记者表示,既然当年是县法院拘留人,还是希望经手这件事情的人员解释一下:到底是因为什么案件拘留,如果拘留决定书上连具体在审理或者执行什么案件都没有说明的话,法院有没有权力拘留人。但是直到截稿为止,记者都没有接到清徐县法院的回复。 oF vfCrd  
记者在徐沟法庭采访时,希望能见见立案的工作人员,询问一下当年武保明有没有委托书,法院有没有对委托书的真假作过审核。姚法官坚持让记者等庭长来了再说,但是一直到10点钟,记者都没有见到庭长。 oF vfCrd  
目前关于此事的最新进展是,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于2010年6月3日对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的两份督办函进行了回复。在这份名为《关于陈会林、武保明二人反映清徐县人民法院情况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等问题的情况报告》中汇报了调查结论:陈会林反映2007年8月14日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楼前国旗部分拖在地上的问题情况属实。 oF vfCrd  
武保明告诉记者,他曾在2009年的春节前夕,带着十几岁的双胞胎儿子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看升旗。“我想让他们知道国旗代表着什么,让他们体会国旗升起来的那种庄严。” oF vf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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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6-30
中央应该直接受理。。。拉出去枪毙五分钟。。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6-30
上访男子杀死信访干部 留遗书称被逼走上绝路
这个夏天异常闷热。 oF vfCrd  
6月8日,于贵双打算再次到伊春市带岭区信访办讨要换季衣服,这次和以往不同,他怀里揣着两天前买来的剔骨刀。在他看来,能不能从信访办讨来衣服已经是另外一码事了。 oF vfCrd  
一周前,也就是5月31日,于贵双就曾到过信访办要换季的衣服,信访办人告诉他“再等几天”,养老院的室友李平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他回来后挺生气,我说我这里有个白T恤衫,你穿吧。”于用沉默拒绝了室友的好意,“啥也没说。” oF vfCrd  
事发当天早晨,于贵双平静地在带岭养老院吃完最后一餐饭,在门前的台阶上抽了几根烟,就去信访办了。带岭区信访办设在区政府楼左面约200米的平房里,与政府楼中间隔着区实验幼儿园。 oF vfCrd  
血案就发生在信访办。 oF vfCrd  
犯罪嫌疑人自杀了,案子也破了 oF vfCrd  
8时10分左右,于贵双到了信访办。 oF vfCrd  
带岭区政府向上级伊春市政府的情况汇报显示,于贵双到了信访办主任董丽杰办公室后,董说:“去年都给你衣服了,你都整哪去了,你回养老院找找。”信访干部魏广春走进董的办公室问于贵双:“你又来干啥?”董接话茬说:“他来要衣服。”魏说:“等我回家看看,给你找几件。”说完魏广春就回自己办公室背题,为了参加区里党的知识竞赛。 oF vfCrd  
于贵双很不高兴,不善言语的他默默地坐在主任办公室吸烟,其间董接待过其他几名上访者,有老上访户陈庆霞到信访办“要钱买药”,陈庆霞坐着轮椅进出不方便,便在信访办大门口,让护理人员进去找领导。魏广春出来气呼呼地说:“你怎么又来了,我把你轮椅砸了,看你还怎么来?”陈还击说:“你砸吧,砸了看谁给我买?” oF vfCrd  
董丽杰要从办公室出去,于贵双说“累”要留在她的办公室休息,董从办公室出来,在大门外打电话。 oF vfCrd  
接下来的事情显得突然和难以置信,没有人能说清楚原本平静的于贵双为何忽然“情绪激动”。带岭区政府给伊春市政府的汇报材料称:在屋里抽烟的于贵双情绪激动,扬言大骂:“你们他妈的信访办,要是不给我把事整好我就全整死你们。”听到于贵双吵闹,魏广春就到董办公室叫于:“于贵双来到我这屋,有啥困难和我说。”魏由此把于领到自己的办公室。 oF vfCrd  
魏广春和于贵双在办公室里谈了什么,已不可知。可以想见的是,8时50分左右,于贵双抽出一把20厘米左右的尖刀,笔直地向魏的右肋猛扎下去,尖刀穿过肋骨,刺进肺部。 oF vfCrd  
魏广春办公室里“哎呀妈呀”的惊呼声起,信访办工作人员关淑芹和夏令凡看见于贵双右手拎一把刀跑出去,魏广春右手捂着右肋部从屋里追出来,魏广春说:“他给我一刀。”魏嘴里还喊“董姐,董姐”,董丽杰回忆说,“小魏可能怕他拿刀砍我。”跑出20余步,出了信访办的屋门,魏嘴里流血,摔倒在地。 oF vfCrd  
董丽杰拨打110报警。 oF vfCrd  
众人在慌乱中,将魏广春送至数百米外的带岭区医院抢救。9时15分,魏广春因肺部破裂致急性失血死亡。 oF vfCrd  
于贵双拎着尖刀逃遁。带岭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强告诉本刊记者,他们接到报警后紧急抓捕于贵双,大约40分钟后,一个派出所所长在永翠河旁发现于贵双,估计是他服毒后想往河里走,“发现他的时候,浑身比较脏,口吐白沫,不能说话,神志不清,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oF vfCrd  
9时55分,于贵双身亡。“案子立了,犯罪嫌疑人自杀,这个案子也就破了,结案了。”王强告诉本刊记者。 oF vfCrd  
多次进京上访后被劳教 oF vfCrd  
万人左右的带岭小镇,很多人知道于贵双的事情:2000年,于贵双在带岭区春林药店给患轻微脑血栓的妻子魏振凤买了20支灯盏花素注射液,带回家由村医给妻子静脉注射,魏振凤注射8支后出现头疼、头晕、呼吸困难,瘫痪在床。于贵双的儿子于彪告诉本刊记者:“春林药店的药在仓库放着冻了,当时春林药店赔了5000块钱,说是先看病,后来就不管了。” oF vfCrd  
“如果春林药店的药没问题,为什么当初要赔钱?” 于贵双把药品拿到黑龙江省伊春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所检测报告描述,药品为“黄色浑浊液体,溶液中有颗粒状物,振摇不溶解”,结论为“不符合《卫生部药品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oF vfCrd  
于贵双凭着检验报告把春林药店告上法庭。给于贵双打击更深的是,2004年2月14日他的妻子魏振凤离世。 oF vfCrd  
那万林和于贵双是在上访过程中认识的,他们“关系不错”。他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于贵双告诉我,春林药店的老板说,有能耐你就告我,我有10万或20万元能摆平。于一起诉,一审在带岭法院,败诉;二审在伊春法院,败诉;他不服啊,从那以后就一直告。” oF vfCrd  
于贵双固执地认为,妻子的死就是春林药店的“假药”造成的,法院以“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魏振凤的死和春林药店所售药品存在必然因果联系”的判决就是贪赃枉法。于贵双上访反映的问题也逐渐扩大,由开始的和春林药店的医疗纠纷,到后来的直接状告此案审理的审判长。 oF vfCrd  
于贵双在申诉材料上称:妻子魏振凤死亡后,尸体被带岭局(带岭林业实验局,也是带岭区政府,两者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强制火化,未见妻子最后一面的他被局领导直接通知到“胜利火化场领骨灰”。 oF vfCrd  
作为上访者,于贵双觉得自己连连碰壁。在行凶后写给儿子的遗书中他愤愤不平,“为了你妈,我怎么上访也不赢……记住你妈死得太惨。” oF vfCrd  
和众多访民一样,于贵双把希望寄托在北京,先后五次进京到相关部门上访。 oF vfCrd  
带岭区政府向《瞭望东方周刊》提供的情况报告记录:2006年4月,于贵双进京“告洋状”,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治安拘留5天,带岭区派专人将其从北京强制带回,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诫免谈话并记录在案,法院也对其进行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他到省高院进行申诉。省高院做出无理访的结论后,于贵双不服,于2007年6月24日继续进京到国务院、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信访办、最高法院信访办上访,接回后因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同时鉴于于贵双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法对于贵双劳动教养,时间从2007年7月至2009年1月。 oF vf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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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书称杀人是“没办法” oF vfCrd  
从劳教所出来后,于贵双身无一物,在血案发生后,他在养老院的惟一财产就是一辆半旧的自行车。那万林告诉本刊记者:“从劳教所回来以后他没地方去,就去带岭区政府门口呆着,一直没地方去,没地方吃饭。” oF vfCrd  
2009年1月6日,于贵双住进区里的养老院。属于“政府安排的”,所谓安排,就是不用缴纳每月150元的管理费,吃饭也由民政局解决。养老院院长王崇民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就一个空儿人,什么都没有,床铺被子都是我们给准备的。政府说先放你这吧,这一放就一年多。”院长看不惯他不讲卫生,评价他“不咋地”,给人印象不好,太闷,太埋汰,“一天抽两盒烟,随地吐痰,招人烦。” oF vfCrd  
于贵双被安置在一楼进门靠近值班室的116房间,挨着门的一个位置。“他白天都不在,就是晚上回来睡个觉。”王崇民说,他的事情一起住的人也从不打听。 oF vfCrd  
住在养老院里的人说,于贵双患过一次白内障,总是用手托着左面的眼眶,说头疼。他还患过一次脑血栓,走起路来不是很稳当,但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平时沉默寡言,几乎没有朋友,他和同住养老院里的小舅子关系都不是很好。每天两包廉价香烟,大家会看到他坐在养老院的台阶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oF vfCrd  
带岭区的一位民政官员向本刊记者透露:“在他身上花费7000多元,两次住院费用还有8000多,钱都是民政掏的。” oF vfCrd  
谁也不知道于贵双的血腥计划什么时候在脑子里勾勒完成,一切都无征兆。他偶尔会在市场上买些辣椒,花上一两元钱,求附近小饭店的厨师用油炸一下,“辣椒油”是用来下饭的。他每天还会喝点儿酒,“喝不多,就一水杯盖。”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买了那把“一刀两命”的剔骨刀,和他一起住的两个人都不知道。 oF vfCrd  
4月份,和于贵双较熟悉的上访者张强(化名)回到带岭,于连续两天赶去探望。张强问于现在怎么样,于告诉张:现在政府下话了,养老院有好菜不让他吃了;有病也不给看;眼睛现在看什么也看不清,胳膊腿不好使。于贵双向张父要咸菜,拿了半塑料袋咸菜疙瘩唉声叹气地走了。 oF vfCrd  
而半年前开始,于已经坚持每周和养老院的十几个教友去教堂做“礼拜”,血案发生后,教友评价说,“他心不诚,要是心诚,就不会去杀人。” oF vfCrd  
没有人能说清楚,仇恨如何在于贵双心中堆积。杀人后,他遗书上解释自己的血腥行为是“没办法”,“是带岭信访办,沈局长党委于书记逼我走上了绝路。” oF vfCrd  
“他也解决不了问题,杀他干什么” oF vfCrd  
悲剧的另一端是另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6月12日,“被无理上访人行刺”离世的魏广春追悼会在殡仪馆举行,国家信访局、黑龙江省信访局、伊春市信访局均派人参加,还有省、市、区里的领导和单位同事及好友,共几百人参加。众多家属悲伤难抑,魏广春的老母亲哭喊至昏厥。 oF vfCrd  
魏广春的哥哥魏广慧追忆自己的同胞兄弟,他告诉本刊记者:“广春脾气不很好,偶尔有些急躁,周末的时候兄弟姐妹三个都会到母亲那边。兄弟妹夫之间会喝几杯,他妻子没有工作,有一个六岁的男孩。” oF vfCrd  
孩子还不知道父亲已经不在人世,会问大人:爸爸是不是去北京出差去了?那什么时候回来?大人们相顾凄然,无言以对。 oF vfCrd  
对于弟弟的死,魏广慧说他恨于贵双,“他也解决不了啥问题,你杀他干什么?”同时,魏广慧认为,“在小小的带岭,能有这么高层面的领导关心这个事,善后处理也算满意。”魏广慧找了台摄像机,将追悼会和葬礼过程录下,“将来孩子长大要知道,他爸爸是怎么死的。” oF vfCrd  
追悼会举行的同一天,于贵双的儿子于彪买了一块260元的廉价墓碑,将父母的骨灰合葬在南山上。 oF vfCrd  
连年上访让于贵双的家庭难以负重,他的大姐告诉本刊记者:“他妻子死后,为了上访,他把房子卖了1200元钱,一大部分土地也顶账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在外面打工。”死后的于贵双还留下了近六万元债务。 oF vfCrd  
谈起父亲的往事,于贵双在北京打工的儿子于彪告诉本刊记者:在劳教所的时候回来看过他一次,平时也会通电话,他会说在里面“吃的不好,累”,于贵双时常还会用轻松的口气告诉儿子,说官司快赢了。 oF vfCrd  
“有了钱他就会去上访,没有钱他就向儿女要,我们会存给他。这些年也说不清有多少了。”于彪说。 oF vfCrd  
小问题被拖成了大事件 oF vfCrd  
知情者向《瞭望东方周刊》透露,整个伊春地区涉及信访而被劳动教养的在百人以上,在万人左右的带岭,像于贵双这样的老上访户有20多人,其中有六七个因“无理访”和“扰乱公共秩序”被劳动教养,有1人获刑。 oF vfCrd  
老上访户陈庆霞的信访经历堪称典型。陈庆霞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在2003年“非典”时期,自己患有“心因性反应”的丈夫因为把因“非典”设的路障的一个木头杆锯断拿回家,把牌子踩碎,被警察拘留后劳教,丈夫因此精神病发作,在为丈夫上访过程中,因为地方人员截访,致使当时11岁的孩子在北京走失,至今下落不明,“而致使孩子丢失的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说,还升迁了。” oF vfCrd  
在陈庆霞多次上访过程中,法院判决撤销对其丈夫的劳动教养,国家赔偿700余元。行政机关作出“办理此案警察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一年内不许评优的处罚”。然而,陈庆霞在信访过程中因被拦截而丢失的孩子却至今音讯全无,坐着轮椅的陈庆霞喃喃自语,“我就要我的孩子。” oF vfCrd  
一位基层官员告诉本刊记者,“她的事情神仙都解决不了。”如今,民政局雇了四个职工,每人每月380元,轮流护理瘫痪的陈庆霞。吃饭在外面小饭店预定,吃药和购买生活用品都是政府出,“手纸都向他们要钱买。” oF vfCrd  
带岭区养老院院长王崇民告诉本刊记者:“没招,你不给,他抬屁股就去北京。国家就这样,一个电话打到黑龙江,黑龙江再打到伊春,必须接回来。 你就接回来,没招,不接还不行。” oF vfCrd  
一位政府官员直陈政府在信访问题上的弊端,有的时候群众需要的只是一个态度,拖来拖去不解决,矛盾就逐渐积累下来,“本来几块砖,几袋水泥能解决的问题,现在一栋房子,一栋楼都解决不了了。” oF vfCrd  
血案发生后,黑龙江省政府派员至伊春市带岭区调处此事,在伊春市各区信访系统参加的会议上,明确了基础设施较差的信访办上一批监控设备和建设隔离式接待窗口,还再次明确信访办化解矛盾的服务宗旨。(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oF vf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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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06-30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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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07-01
新政后土地楼面价下调近六成
从北京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获悉,目前北京土地楼面价已下降至每平方米2712元,下调幅度接近六成。  oF vfCrd  
    北京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数据统计显示,截至6月30日,北京共拍卖土地117块,其中新政以后拍卖50块,超过新政前平均水平,而楼面价则明显出现下调,其中总楼面价从6654元下调58.6%,到新政后的2749元/平米,甚至低于去年上半年的2751元/平米,溢价率更是从新政之前的110.6%下调了9成,目前的溢价率仅为13.2%,达到去年来的最低点。同时,住宅的楼面价也从新政前的12258元,下调到了新政以后的5085元每平米,下调近六成。  oF vfCrd  
    据介绍,最近的土地供应集中在郊区,尤其是房山地区,新政后的供地面积占到了六七成。中原地产总监张大伟认为,此举可避免在城区过热区域继续供地而可能造成的继续炒作,对目前的楼市调控来说已经起到了良性效果,“这也跟新供应的土地主要在郊区有一定关系,郊区土地价格相对城区较低,但由于新政前也有很多新供应的土地在郊区,这个影响虽有,但应该不大”。  oF vfCrd  
    张大伟介绍,4月15日以后,北京的土地市场低价地频出,拍卖的土地特别是住宅用地,都出现了价格低于新政前同类地块的现象,土地市场开始对商品房交易市场出现反向效应,高价地拉动价格的因素在新政前达到顶点,新政后基本消失,“土地现在已经不是拉动房价上涨的因素,反而成为购房者期待价格继续下调的理由 oF vfCrd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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