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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万全公安局刑警队和万全法院刑事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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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6-11
— 本帖被 鹏鹏 执行加亮操作(2010-06-11) —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在怀安文苑小区丢了一辆电动车,当时也认倒霉了,知道肯定找不会了。但过了大约3个多月吧有人敲我家门,来人说是万全刑警队的,问我是不是丢了一辆电动车,我才知道,贼落网了,然后做了笔录说有消息在联系我。后来过了一个多月给我打电话说让去万全认领,去了以后没有找到我丢的,我以为这个事就完了。也不报什么希望了。昨天忽然接到万全法院刑事厅的电话让去退赃款,今天去退了钱,心里真的很高兴。这件事让我改变了以前对执法者的看法。在这里奉劝一句那些犯罪分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早回头早上岸!!!!
宠辱不惊,笑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6-11
我就没碰到这好人,损失了那么多.到现在都没人影儿
俺悄悄儿的来啦.....顶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6-11
4个月  。。不过还行。。算破案了
别对我有评价 我和你不熟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06-11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06-11
万全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嘛。。。。哈哈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06-11
呃米托佛,回头是岸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0-07-13
祝贺这位朋友。很幸运!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0-07-21
好事,也是运 -) +B!"1  
气好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0-07-25
回 5楼(左脸) 的帖子
施主。。。。你在说什么。。。。是在劝罪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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