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心目中,人民法官是法律的维护者和代言人,其形象何其威严,地位何其崇高。但在这一事件中,个别法官如此的索要行为,尊严扫地,令人震惊。作为司法机关,法院承担着通过办案实现公平正义的职能,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样的职能要求法院必须首先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诉讼费收多少,国家有明确规定。在此之外,哪怕多收一分钱,都是违法行为——而当司法人员公然违法的时候,社会的公平正义从何谈起,又靠什么去实现? ;<ed1%Le,
纵然“东窗事发”,当事法院对于索要办案经费行为的性质,对于如此行为对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的损害,似乎仍然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还在找各种借口力求“大事化小”、“公事私了”。这也加深了人们的疑问,“还会不会有下一次?” ;<ed1%Le,
本案被曝光有一定偶然性,多数当事人给法院交钱,即使不完全心甘情愿,一般也不会太过较真甚至“撕破脸皮”。如此现实下,是不是还有别的地方的司法人员也在吃着“杂粮”?如果当事人不愿“额外交钱”,是不是案子就不办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查一查,也希望那些习惯了吃“杂粮”的司法人员,尽早悬崖勒马。 ;<ed1%Le,
摘编自《人民日报》5月14日文/李曙明 ;<ed1%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