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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2009年4月18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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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5-04
【悲剧】2009年4月18日下午在河北张家口宣化区西马道烟店,张家口和宣化烟草局的稽查人员。二十几个人已执行公务之名欺负老百姓。他们一进烟店态度蛮横,酒气很大,在店中乱翻,在没有翻出假烟的情况下,他们说话骂骂咧咧,对店里的母女推打,儿子宋新鹏说你们怎么还打人呢,他们说今天就是来闹你来了,母亲打110报警,她身旁的一个穿黑红上衣的人把电话摔在地上,宋新鹏说你摔电话干什么,这时有人伸手指着前方说:“打,打了我负责。”(说这话的是烟草局长岳凯)母女被打的哇哇叫,身后的宋新鹏让他们住手,刚到跟前就被他们乱拳打晕在地,而且父亲宋会勇刚好回来,刚走到店门口就被他们在门口的人打倒在地,他们有的喊打,有的喊砸,柜台被砸坏,宋新鹏出于对家人和自己保护,迷迷糊糊从被砸坏的柜台底下拿出吓唬他们, 进行自卫,砍伤4人。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5-04
靠,,杂还有这种事。。。、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5-04
告他,相信法律。
倾听可以使他人感受到被尊重和被欣赏。
卡耐基曾说:专心听别人讲话的态度,是我们所能给予别人的最大赞美,别人将以热情和感激来回报你的真诚。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05-04
拿出什么把他们砍伤的,这一点很重要。
沟通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05-04
现在结果怎么样了?
高处无雨 白云飘过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05-04
宣化类似的事好像还有了.
俺悄悄儿的来啦.....顶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0-05-04
执法犯法,知法犯法,可恶!拿起法律武器,告他...
理想很丰满,
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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