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要害的问题在于恢复宗法立祖制度
原作者:方羊子
一、立祖活动属于宗法活动。中国古代社会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社会,立祖活动必不可少。舍此,不能维持宗法制度。
二、宗法活动属于宗教活动。周朝以来,中国逐渐形成了全国性的宗教(胡适先生称之为中国教),在承认一个上帝的同时,也接受祖先崇拜。凡宗教必有教主(始祖),无教主不成其为宗教。
三、在现代民主国家,无论中外,都主张并实行政教分离。因而在民主国家,不论哪级政府,都不会参与宗教活动。
而我们张家口的某个地方政府却进行了一种本来不该进行的宗法、宗教活动。这就是拥立蚩尤为“中华始祖”,成为所谓的“中华三祖”之一。
炎黄是历史上形成并流传下来的,蚩尤是某个地方政府从1990年代初开始拥立起来的。尊黄帝为华夏始祖与道家有关。尊炎帝为始祖与中国教的崇拜自然力量的特性有关,中国古代以农耕立国,自然要崇拜神农氏。这些都是宗教的要素,而非国家职能。不管在立蚩尤为始祖这一过程中使用的手段多么现代化,科技多么先进,都改变不了立祖本身具有的宗法、宗教性质。这是中国几千年来宗法、宗教余绪的回光返照,故态复萌。
请问,除了宗法、宗教活动,还能通过其他什么样的途径立祖?!至此,问题已经很清楚,最要害的并不是立谁为始祖,也不是蚩尤有没有资格做始祖,而是通过立蚩尤为始祖这件事,恢复了一项久已废弃的宗法制度——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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