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和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县政府决定在蔚县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l#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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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具有蔚县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截止2012年6月30日,年满60周岁以上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个人不需缴费,可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对于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居民,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对于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年缴费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0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在每年9月到所在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资格认证;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自死亡后次月停止发放养老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其死亡后6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协办员和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和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次性领取手续。(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