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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桥东生活]张家口的两报和开发商一起忽悠百姓?垃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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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9-06

张家口的两报和开发商一起忽悠百姓?垃圾!

这是一张2011年8月份由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北京宣兴房开张家口益嘉分公司发放的宣传单(上述两报也多次刊登过)。





但事情过去一年了没有任何动静,网友和我反映后我有些不大相信,你想啊,这种事房开公司完全是为了造势宣传才和两报合作的,如果忽悠大家那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但和房开通电话后我真是无语了。下面是通话记录:
2561111

问:你们的活动有结果了吗?

答:投稿都在报社,因为还没开工所以没有评奖。

问:那为啥不说清楚当年不评奖?为啥要限定2011年10月29日为最后期限?

答:这是北京总部的事儿我们不清楚。

问:你们这样的活动不是欺诈吗?

答:如何认可是你们的事儿。


看看,就这样的企业也敢搞这种活动?张家口的两报你们出来说说如何?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9-06
2哥闹他!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9-06
张家口市河北经华律师事务所严重违反律师守则,草菅人命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09-06
我于2010年9月25日聘请了河北经华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世纪豪园小区)律师侯彤宇为我儿子刘阳在上海被伤害致死案诉讼代理人,侯彤宇接案后只去过一
次上海,然后上海静安人民法院检察院多次在办案过程中多次联系经华律师事务所侯彤宇联系不上,被告律师及家人也多次联系经华律师事务所侯彤宇联系不上,并告之原告刘建平:一切后果由经华律师事务所及侯彤宇承担。导致我方在没有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直到案件审理结束和宣判。侯彤宇并于2012年4月无故失踪,通信中断。我到河北经华律师事务所找侯彤宇,经华律师事务所强词夺理,拒不负责本律师事务所的违约行为。先已给刘建平我本人造成严重经济和精神损失。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9-06
‘网友和我反映后我有些不大相信....’
二兄弟你知道什么叫‘反映’吗,哥给你普及一下,免得让人笑话。
反映指的是把情况或意见等向上级转达、报告。
  你不是所谓的领导,连个公务员也不是,就连最起码的记者都不是,哈哈,你是不是真的有毛病了,用‘反映’二字显然不对。
靠所谓的‘负面影响’得点好处的日子已不可能了,没人搭理你的,xx小区就是例证,60岁了,别做梦了,没人信你那一套,自己玩没有意思。
看看人们对你评价,好自为之吧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9-07
张网也有野狗啊!


哈哈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9-07
还挺有争议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9-07
网络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正常的网友讨论。这无可厚非

另一种则是无端的人身攻击。论坛癌症

对于后者我以为管理员要先警告后封号。如果任由后者泛滥那论坛就会无人发言。无人发言了那论坛也就该关门了!论坛的维持靠谁是靠后者吗?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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