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住建局、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保障办)公布了年内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根据市住建局、市保障办统计数据,我市今年新建保障房2.39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00户。新开工建设项目130个共计19832套,开工率达到83.5%。竣工9065套,完成目标任务的95.4%。
市保障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加快,我市今年将会有更多困难群众实现居者有其屋。保证数量的同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项目永久性标牌制度。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对质量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工程坚决不能通过验收,确保让群众住得放心。
(吴建巍)

【任务目标】
实现落地2.39万套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张跃计介绍,今年,省下达我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2376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00户,竣工责任目标9500套。截至7月31日,我市实际安排落实150个项目23900套,占省责任目标的100.6%,其中:廉租房2182套,公共租赁房3298套,限价商品房28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9155户,林场危旧房改造641套,垦区危旧房改造270套,煤矿棚户区改造5554套。新增发放廉住房租赁补贴600户。竣工目标已分配落实76个项目9834套,占省责任目标103.5%。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加快,今年我市将会有更多困难群众实现居者有其屋。
张跃计说,今年保障性住房任务全部安排在由提倡政府主导的集中建设项目和能够具备开工条件的商品房强制配建项目上。就主城区保障性住房来讲,集中建设约占总数的40%,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占总数的60%。
【进展情况】
83.5%项目已开工
我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幸福城建工程”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相关手续办理速度,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如期办结。在建设资金方面,施行中央、省、市补贴,区县兜底。以主城区为例,建设保障性住房,中央财政每平米补贴400元,省财政补贴400元,市财政补贴500元,其余费用由各县区财政负责。在房源筹集方面,各县区坚决落实“双配建”模式,即商品房小区配建10%以上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房小区配建一定比例商用房。在税费优惠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有关经营性收费,以及涉及的税收科目,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减免政策,强化政策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开工。日前,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中,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开工率、竣工率等主要建设目标任务均排全省前三名。预计到8月底,全市新开工项目开工率将实现100%。
根据住建局统计的数据,关于今年新开工项目进展,截至目前,我市已实现开工建设130个项目共计19832套,占今年省责任目标的83.5%。关于2011年续建项目建设进展,全市2011年转结到今年的续建项目共计29488套。截至目前,达到多层主体完工以上、高层主体进度2/3以上的共计24001套,占目标任务的81.4%。截至目前,本年已实现竣工9065套,占省责任目标的95.4%。力争今年年底竣工1.2万套。
市住建局廉租办主任缪卫东介绍说,目前,我市的保障性住房提供廉租房申请,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申请还没有开始。全市2010年以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共竣工41477套,目前分配入住34719套,分配入住率83.7%。
据市住建局、市保障办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全市共17850户递交了廉租房申请。其中,桥东区2520户,今年新增60户;桥西区3120户,今年新增60户;高新区460户,今年新增30户。
今年主城区保障性住房落地情况:桥东区新建廉租房210套、公租房250套、限价商品房392套,主要涉及栖凤谷、中盛云城、张垣新城等项目。桥西区新建廉租房48套,主要涉及碧秀园等项目。高新区廉租房80套、公租房350套、限价商品房220套,主要涉及奥林第一城二期等项目。
施工主体终身责任制
我市在建设保障性住房过程中,实行最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监管责任制、倒查追究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同时,我市还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核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督导纠改。
在保障房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选择上坚持好中选优。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遵循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法定程序,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项目永久性标牌制度。
充分发挥检测监管平台的作用,坚持每半个月从检测监督平台掌控保障性住房工程见证取样及材料检测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立即要求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处理。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假广告、假数据和达不到30%见证取样的现象,以此保证实体结构质量,有效化解监督风险,有效提高了工程质量监管的安全系数。同时,强化建筑材料质量监管,要求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进场复验制度,加强对混凝土、钢筋等涉及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试件及结构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检,加强现场砂浆搅拌计量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检测机构上传的各类信息,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项目,杜绝未经复核通过的检测机构继续承揽业务。严格竣工验收,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对质量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工程坚决不能通过验收,确保让群众住得放心。《摘自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