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涿鹿县:土地所长强拆村民房屋。发布时间:2012年7月12日 点击次数:[233]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河北省涿鹿县涿鹿镇拐角村村民,我叫康儒,今年五十七岁,身份证132530195412290016.家里有五口人,土地1.5亩。依靠种地、打工维持生计。 从2008年开始城北三干渠的两侧。北关、城里、拐角等三个村的好多村民都先后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设临性饲养室、配料房和猪圈发展养殖业,我也随大流盖了三间饲养室,准备发展养殖业。谁料想,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涿鹿镇土地所所长于2010年9月27日,早晨6点40分用钩机吧我的饲养室强行拆除。 三干渠两侧,三个村50多户盖有200余间房屋,唯独拆了我家的房。一。没有公告告知。二没有通知我们村委领导。 事发后,我找土地所七、八次,涿鹿镇土地所所长说这是公家的事,我们在和城建联系协商,想办法给你解决,同时还和我要走一份盖房造价表,并且他们又通过了县城镇***、所长刘庚军出面解决,刘庚军说:老康你放心,别人不解决我先保证给你解决,但至今也未解决。我认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他们欺骗雇佣钩机说:是给他们家里干点活,起早强行拆除我的房子,不但严重的侵犯了我的财产所有权,给我的经济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且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所以我请求上级领导给我解决。 \>. LW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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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角村民:康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