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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桥东生活]张家口帝达超市促销商品按原价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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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6-08
  “购物在帝达,风险等于零”,这是作为张家口商业巨头的张家口帝达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出的企业承诺。然而,就是该企业的一家超市却在价格上欺诈了消费者,将现售价12.50元的商品,收银时收取了原价15.80元。张家口市桥东区发改局表示将对该企业的这种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查处


  促销商品按照原价收取
  消费者A先生(该消费者不愿意透露个人信息)6月2日下午在张家口帝达林园路店购买了部分商品,其中在冷鲜区购入了一件“210G的宝迪香肘”,当时价格标签上标注“原售价15.80元,现售价12.50元。”购物后,A先生到收银台交了钱。可是回家一看,A先生才发现,“210G的宝迪香肘”实际成交价为15.48元,单价标注为15.80元,折扣为0.32元。
  “我买的的时候明明标着现售价12.50元,怎么收钱的时候却按原价收取,只是打了会员折扣呢?”带着这样的疑问,A先生找到了帝达林园路店一问究竟。该店给出的答复是:标价牌没来得及换下,该商品的促销已经结束了。
  A先生对这样的结果十分不满。他认为,此种行为解释为工作疏忽极为不妥,这种强调人为因素的解释不能让人信服。同时,A先生表示,帝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张家口的明星企业,商业巨头,“帝达”一直向社会公开承诺“购物在帝达,风险等于零”,这样的解释不能接受。于是,A先生就此事向桥东区发改局物价检查科进行了投诉。
  帝达林园路店称为工作疏忽造成
  6月5日上午,张家口市桥东区发改局物价检查科到帝达林园路店进行了检查,发现“210G的宝迪香肘”的价签已经改为原价。该店店长李慧萍(音)解释称,该商品的促销已经结束,售货员忙得没来得及将标签换了。A先生投诉后,公司就立即采取了措施,将价签换了。
  记者在林园路店外的促销广告中看到,林园路店自6月1日——6月30日进行促销活动。而A先生恰好是在6月2日购入的促销商品。为此,对于是否存在消费欺诈一事,店长李慧萍对此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表示愿意向A先生登门致歉,并对工作做出整顿。
  发改局:此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
  对此,桥东区发改局物价检查科安建军称,A先生在帝达林园路店的遭遇有拍摄的当日促销商品价签及购物小票为证。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的有关规定,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构成价格欺诈行为。而帝达林园路店的这种行为正符合该规定,所以已经构成价格欺诈。
  安建军表示,对于此次促销价商品按原价收费的事件属于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执法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也警示消费者,消费时一定要看清广告,不要被误导消费。同时,查处也是净化市场,让更多的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规,给市民创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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