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清真寺始建于明代成化年间(公元1465—1487年)。民国期间,寺内曾办回民学校,数次维修。1966年文革,遭受人为破坏。1983年,县政府拨款4万元维修,恢复了回教信仰活动。2003年寺管委员会集资5千元再次维修,现保存较为完整。清真寺座西朝东,位于县城东关礼拜寺街,寺门高匾,上书正楷“清真寺”三字,雄浑刚劲,落款方印两枚、闲章一枚。该殿为“明三暗九”土木建筑,且融入了典型的伊斯兰教建筑风格。瓦头、滴水烧制有阿拉伯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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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t 北两侧外墙上的大型砖雕颇具艺术研究价值。后窑殿耸有八角楼阁,纯木结构,斗拱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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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t 涿鹿清真寺年代久远,回汉风格统一,被列为县级重点保护文物。它是回民礼拜、斋戒、朝觐的主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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