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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贴]张家口高新区建设局的吃货们连业主是谁都搞不清就要搞选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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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4-11
— 本帖被 libin 执行加亮操作(2012-04-11) —
张家口市高新区的茶榆云顶小区属不安定小区,这个小区因经常的告状全市闻名。2009年5月15日因小区三年没人交物业费,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实在撑不下去连夜跑了,这之后小区一片混乱纷纷到处告状。2009年7月在高新区管委会的关注支持下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产生。随后进驻的第三任物业公司因收费困难于2011年1月1日停止服务,小区陷入混乱。
  
2011年3月1日新物业进驻后还是因为业主多数不交物业费,致使第四任物业于2011年9月1日又停止服务,小区带头告状者(多为不交物业费者)到办事处,高新区,市府告状要求提前举行选举(第一任业委会并未到期)。
  
2012年1月5日在高新区建设局和马路东办事处的一手操纵下,该小区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现已过去3个月小区任然一片混乱,第一届业委会和多数业主对第二届业委会并不认可,致使其直到现在也无法开展工作。告状苗头正在上升新一轮的告状即将开始。
  
追其原因,高新区建设局马路东办事处及下属福源里社区在处理小区选举大事上不尊重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擅自决断信奉:谁告状就选谁的息事宁人原则。
  
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四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张家口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由5~17人单数组成,其成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每届期满2个月前,由本届业主委员会主持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下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连选连任。

而该小区业委会任期并未到期高新区建设局就提前在小区搞选举这纯属是息事宁人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即便是搞选举也是小区自治,主要工作由上一届业委会组织。
一:选举有失公平原则
2011年2011年7月2 1日早6时许,李胜利为首的7名业主在茶榆云顶小区的东西大门口,小区活动室,公示栏,健身广场等场所大肆张贴名为《告示》的2开大字报。大字报内容尽是侮辱、诽谤,攻击之词。侮辱,诽谤原小区业委会主任为茶榆云顶小区的罪人,其险恶目地就是要将原主任列为小区全体业主的公敌。此名誉侵权案桥东法院已立案正在审理中。
李胜利系此7人中的组织者,上述7人经常在李胜利的麻将馆中密谋并在小区散布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攻击陷害原告。多次到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及市政府以上访的名义陷害原主任,小区内很多业主轻信张贴大字报和互联网上的内容,对原主任的人格、信誉、声望产生怀疑。事实证明李胜利等人的目地确实以达到,在办事处10月---11月份组织的摸底和选举中李胜利,杜建国,赵大刚,刘锡成当选业委会委员,李胜利,杜建国担任正副主任。而当选的四人恰恰就是张贴大字报的四人。
茶榆小区此次的选举严重违法,把公民的名声搞臭后开始搞所谓的选举?有啥急的?为什么不能等到法院判决结果出来?这有悖于《业主大会条例规定》的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此严重违规的选举是咋过的关?
1) 《茶榆云顶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条,业主行使投票权的,在填好选票(表决票)后,应持证明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产权证明,到指定的投票点投票。而茶榆云顶的选举不设立指定的投票点和票箱,由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发放选票现场收回,不是无记名投票而是搞实名投票,投票后由工作人员用手一拿就代表票箱了?更没有验证选举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产权证明。此行为严重违反此选举条例。请问组织者你们有业主房产证明复印件存档吗?
2)  茶榆云顶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十一条,业主委托代理人行使投票权的,应提供业主书面委托书,身份证明,业主产权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投票权。该小区的此次选举很多租房户没有业主授权书便参与投票违反此条规定。
3) 茶榆云顶业主委员会管理章程二十三条,有下利情况的人士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
从事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或本会章程,决议,社会公德的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李胜利副主任带头在院内私搭乱建,在居民楼违规开麻将馆(经常赌博),院内私建公共厕所,毁坏绿地这都是全体业主有目共睹的,上一届业委会对其多次严厉批评要求其限期整改,但他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请问这样的人停任了吗?
  
三:候选人和业委会组成人员严重不合法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九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人为物业使用人。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㈣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
㈤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而高新区建设局此次组织的该小区选举从开始的筹备组组成人员就有不是业主的人参加,直至候选人名单9人有5人不是业主并参加选举。结果业委会7人中有3人不具备业主资格,也就是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进入了业委会。新当选的这7人中多数拒交物业费,致使小区物业瘫痪。这就是高新区建设局一手操纵下的所谓选举?

因选举的不合法在后来的业委会移交中发生了争执,高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和马路东派出所不是实事求是做认真深入的调查,竟然下达通知,责令第一届业委会必须向第二届业委会移交相关文件及公章等,治安大队张队长一再声称,次选举完全合法。竟然当场建议:如果第一届业委会不移交公章第二届业委会再刻一枚由他的治安大队来刻制。公安机关本应是守法模范和捍卫法律尊严的执行者,但对该小区如此严重违法的选举视而不见并下此通知,足见其法律意识是多么的淡薄?如此一来此小区咋能长治久安?


四:选举违法未达到小区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十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该小区共有住户392户。开发商现已全部售出(有名单),但办事处公布的选举结果---候选人的得票数却都不能过半数,共发出选票198张。在没有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下这样的业委会能有啥公信力?只能是给该小区制造混乱!这样的选举是失败的!

高新区建设局在此次茶榆云顶小区的选举只有一种解释:谁告状就选谁息事宁人!


高新区建设局身为高新区房屋主管部门,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是谁是业主都搞不清,这样的人咋就在建设局混饭吃了?说你是吃货我看还是轻的应该让你滚蛋回家去!

1条评分铜币+50
五台一散人 铜币 +50 直击生活 2012-04-11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4-11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照片 021.jpg







打钩者不是业主,9个候选人5个不合格?那个叫杨巨龙的监票人就是这场闹剧的总导演(建设局的科长)。

连谁是业主都搞不清就敢搞选举?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照片 022.jpg


委员中三个不是业主,副主任李胜利属带头在院内私搭乱建者,属马上停任的人!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4-11
高新区建设局在茶榆云顶小区的业委会选举,连最起码的谁是业主都搞不清,这也太交代不下去了吧?高新区**局竟然说:这是合法的选举。太可笑了这难道不是一场闹剧吗?!



而作为高新区公安部门不问青红皂白就乱发通知这让人不明白了,再看看这个前后矛盾的通知;一会儿是要移交,一会儿又是上法院,一会儿又是刻一枚公章。你究竟要说啥?其实此事从一开始公安就不该介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因前一届业主委员会提出选举违法问题部公安门无法解决,建议申请方走法院诉讼途径。
实话说高新区的治安并不乐观,我网曾经报道过的高后路烧车案(引起许宁书记重视批示市公安局长杨春光要求高新公安局长限期破案),随后高后路红灯区一条街的治理因此也成为市局2012年10大任务之一。
高后路一位女晚报发行员被抢被偷1万多元本网也曾报道过,但直到现在仍未破案。还有高新区的赌博游戏机等等诸多问题都需要这位治安大队长来解决,如此严峻的治安形势就靠这样一位法律意识淡薄的队长来治理?我看结果好不了那去!不是有句话:打铁还需自身硬吗!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04-11
这是被李胜利毁坏的万年青长达10多米,就因为在院里挖厕所管道所致。榆云顶小区的人眼瞎了?




茶榆云顶的违建拆了,法院强制拆的

2010-5-30

这就是那个天天组织人告状的业委会副主任李胜利的违章建筑,现在又盖起了,一进院就能看见!这样的人咋就当选了?






二次开发要不曝光这些我们都还蒙在鼓里,不是业主的人当上了业主委员会委员?高新区建设局你眼瞎了?还有那个高新区公安局你是干啥吃的,违法的你都支持?你们这不是变相支持告状吗?看了看这几个人都是不交物业费的人!
这是李胜利确在院内建的小卖铺,如楼主所说,我用手机拍了几张大家看看,这样的人咋还票最多,难道是茶榆云顶小区的人眼瞎了?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4-11
很强大哦!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4-11
一伙吃货,难有作为。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4-11
路过发表一下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4-11
管理混乱,唉,现在《物业法》不管用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04-12
主管部门不知道业主的含义,说不过去啊!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04-13
主管部门不懂业主含义说不过去,我看这个局长该挪地方了吧!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2-04-13
回复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您好!对于物业管理,我们也是从政策和业务上进行指导。对您反映的的问题,张家口市住建局非常重视,现已责成有关部门和专人解决此事。请您与他们联系,电话:0313-5958851。相信您的问题会妥善得到解决。
回复日期:2012-04-13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2-04-14
高新区建设局连自己是干啥的都搞不清?

主管部门不知道业主的含义,说不过去啊!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2-04-14
业主的直系亲属为什么不可以成为业委会筹委会候选人?




  因为《物权法》说了,不行!  

只有业主能参选筹委会或业委会,是不言自明的。就看《物权法》,其他各种文件莫不源出于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五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筹备组都作些啥?简言之,制订只有业主才有权制订的规则。

读一读: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十二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所以,推荐筹备组成员,只能推荐业主,选举业委会成员,也只能选举业主。

所谓业主,是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的那个人或那些人。

推荐表要注明:被推荐人房产证上有名字。填非业主的推荐表或选票,就是废表和废票。不能因小失大,切切!  

业主父母如果有时间、精力和经验,作协助工作吧。未来,如果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授权或特聘居民,比如考核监督物业,业主父母就能发挥作用了。

   另,为什么总想突破既有的规则呢?如果今天能突破第一个规则,明天就能突破第二个规则,后天就能突破第三个规则…… 大家都没有规则意识,都不按规则行事,未来大概就只能适用丛林规则了。这样的前景很可怕!!!    


高新区建设局连自己是干啥的都搞不清?

主管部门不知道业主的含义,说不过去啊!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2-04-14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2-04-16
高新区建设局连自己是干啥的都搞不清?

主管部门不知道业主的含义,说不过去啊!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2-04-16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2-04-16




房产证登记丈夫名 妻子无缘业委会


  来源 北京青年报      本报报道 “‘业主身份’的含义是什么?仅仅是产权证上登记的一个名字吗?”在金地格林小镇生活了5年多的小脚板儿(网名)是社区一位热心的居民,但在最近业委会换届选举中,她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身份却没有通过业委会的资格审查,因为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她丈夫的名字。为了争取到候选人资格,小脚板儿请了律师并开始申请变更产权证上的名字。前晚,业委会再次开会,讨论其身份问题,最终维持原决定,取消了小脚板儿候选人资格。

  ■业委会换届选举

  无缘候选人名单

  11月15日,金地格林小镇参选第二届业委会委员报名截止,业委会公示了包括小脚板儿在内的13位报名者,他们将竞选9个席位的下届业委会委员资格。但此后的审查程序中,业委会认为小脚板儿的名字不在房产证上,不是业主,不具备候选资格。在12月7日公布的正式候选人名单中,小脚板儿的名字没有出现。

  在金地格林小镇的社区论坛上,居民们对此事各抒己见。小脚板儿在名为《我是谁》的帖子中谈道,从小区奠基到入住,自己被周围好心的邻居感动着,也积极参与着社区的活动,因此想参选业委会,为家园做贡献。但在严格的法律定义下,她却不是业主。为了参与这次选举,她可以去办理房产联名登记,不过在参选及公示期间,她的先生在国外,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耽误了一些时间,同时她向业委会发出了律师函,要求给出合理答复。这个帖子点击率高达2000多人次,许多居民发表了较长篇幅的意见,并围绕业委会是否有权力审查候选人身份以及审查程序、法律依据是否合理等问题展开讨论。

  ■业委会认为

  房产证上无名 不具备资格

  金地格林小镇现任业委会主任常大军在介绍事情原委时表示,业委会的决定是源于《物权法》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认定问题请示的复函》中对于业主身份的规定,即“业主”应指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夫妻、父(母)子等关系中,持有房屋权属证书一方,具有业主身份,可以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未持有房屋权属证书一方不具备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常大军介绍说,前晚的会议邀请了业委会顾问团成员、下届业委会候选人及广大业主参加,就业委会审核候选人资格的程序进行了监督,最终认定取消小脚板儿的候选人资格。之后,候选人名单将上报小区办备案。

  ■律师称正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昨天下午,记者试图联系小脚板儿本人未果,她此前委托的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先生接受了采访。雷先生认为,小脚板儿本人和其丈夫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的相关手续,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并未对业主身份取得的时间进行限制。只要在业主大会召开前,小脚板儿取得了业主身份,即享有被选举权。因此,业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前,以身份不符取消其候选资格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社区研究专家舒可心前晚也参加了讨论会,他表示,因为不清楚业主身份的法律属性引起的争议,在其他社区中也很常见。我国不动产施行的是“权证制”,即国家核发的不动产权证的持有者,才有该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权益。如果没有法律意义的业主身份,不能参选!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2-04-17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是否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



 

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


这句话怎么讲?

答:一个房产证上有多人的名字。比如北京有些四合院一个证有两人以上多人的共有人(所有权人)。再比如有些单位的筒子楼一个证儿上有多人共有。

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呢?其实,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而现行张家口的房产证儿上产权人名字多是一人。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2-04-17
中国社会民生网张家口头条
http://www.shehui110.cn/zjkpd/index.php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2-04-17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04-20
一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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