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高新区的茶榆云顶小区属不安定小区,这个小区因经常的告状全市闻名。2009年5月15日因小区三年没人交物业费,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实在撑不下去连夜跑了,这之后小区一片混乱纷纷到处告状。2009年7月在高新区管委会的关注支持下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产生。随后进驻的第三任物业公司因收费困难于2011年1月1日停止服务,小区陷入混乱。
2011年3月1日新物业进驻后还是因为业主多数不交物业费,致使第四任物业于2011年9月1日又停止服务,小区带头告状者(多为不交物业费者)到办事处,高新区,市府告状要求提前举行选举(第一任业委会并未到期)。
2012年1月5日在高新区建设局和马路东办事处的一手操纵下,该小区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现已过去3个月小区任然一片混乱,第一届业委会和多数业主对第二届业委会并不认可,致使其直到现在也无法开展工作。告状苗头正在上升新一轮的告状即将开始。
追其原因,高新区建设局马路东办事处及下属福源里社区在处理小区选举大事上不尊重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擅自决断信奉:谁告状就选谁的息事宁人原则。
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四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张家口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由5~17人单数组成,其成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每届期满2个月前,由本届业主委员会主持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下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连选连任。
而该小区业委会任期并未到期高新区建设局就提前在小区搞选举这纯属是息事宁人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即便是搞选举也是小区自治,主要工作由上一届业委会组织。
一:选举有失公平原则
2011年2011年7月2 1日早6时许,李胜利为首的7名业主在茶榆云顶小区的东西大门口,小区活动室,公示栏,健身广场等场所大肆张贴名为《告示》的2开大字报。大字报内容尽是侮辱、诽谤,攻击之词。侮辱,诽谤原小区业委会主任为茶榆云顶小区的罪人,其险恶目地就是要将原主任列为小区全体业主的公敌。此名誉侵权案桥东法院已立案正在审理中。
李胜利系此7人中的组织者,上述7人经常在李胜利的麻将馆中密谋并在小区散布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攻击陷害原告。多次到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及市政府以上访的名义陷害原主任,小区内很多业主轻信张贴大字报和互联网上的内容,对原主任的人格、信誉、声望产生怀疑。事实证明李胜利等人的目地确实以达到,在办事处10月---11月份组织的摸底和选举中李胜利,杜建国,赵大刚,刘锡成当选业委会委员,李胜利,杜建国担任正副主任。而当选的四人恰恰就是张贴大字报的四人。
茶榆小区此次的选举严重违法,把公民的名声搞臭后开始搞所谓的选举?有啥急的?为什么不能等到法院判决结果出来?这有悖于《业主大会条例规定》的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此严重违规的选举是咋过的关?
1) 《茶榆云顶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条,业主行使投票权的,在填好选票(表决票)后,应持证明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产权证明,到指定的投票点投票。而茶榆云顶的选举不设立指定的投票点和票箱,由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发放选票现场收回,不是无记名投票而是搞实名投票,投票后由工作人员用手一拿就代表票箱了?更没有验证选举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产权证明。此行为严重违反此选举条例。请问组织者你们有业主房产证明复印件存档吗?
2) 茶榆云顶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十一条,业主委托代理人行使投票权的,应提供业主书面委托书,身份证明,业主产权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投票权。该小区的此次选举很多租房户没有业主授权书便参与投票违反此条规定。
3) 茶榆云顶业主委员会管理章程二十三条,有下利情况的人士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
从事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或本会章程,决议,社会公德的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李胜利副主任带头在院内私搭乱建,在居民楼违规开麻将馆(经常赌博),院内私建公共厕所,毁坏绿地这都是全体业主有目共睹的,上一届业委会对其多次严厉批评要求其限期整改,但他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请问这样的人停任了吗?
三:候选人和业委会组成人员严重不合法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九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人为物业使用人。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㈣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
㈤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而高新区建设局此次组织的该小区选举从开始的筹备组组成人员就有不是业主的人参加,直至候选人名单9人有5人不是业主并参加选举。结果业委会7人中有3人不具备业主资格,也就是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进入了业委会。新当选的这7人中多数拒交物业费,致使小区物业瘫痪。这就是高新区建设局一手操纵下的所谓选举?
因选举的不合法在后来的业委会移交中发生了争执,高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和马路东派出所不是实事求是做认真深入的调查,竟然下达通知,责令第一届业委会必须向第二届业委会移交相关文件及公章等,治安大队张队长一再声称,次选举完全合法。竟然当场建议:如果第一届业委会不移交公章第二届业委会再刻一枚由他的治安大队来刻制。公安机关本应是守法模范和捍卫法律尊严的执行者,但对该小区如此严重违法的选举视而不见并下此通知,足见其法律意识是多么的淡薄?如此一来此小区咋能长治久安?
四:选举违法未达到小区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十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该小区共有住户392户。开发商现已全部售出(有名单),但办事处公布的选举结果---候选人的得票数却都不能过半数,共发出选票198张。在没有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下这样的业委会能有啥公信力?只能是给该小区制造混乱!这样的选举是失败的!
高新区建设局在此次茶榆云顶小区的选举只有一种解释:谁告状就选谁息事宁人!
高新区建设局身为高新区房屋主管部门,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是谁是业主都搞不清,这样的人咋就在建设局混饭吃了?说你是吃货我看还是轻的应该让你滚蛋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