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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的朋友请注意:小心误带管制刀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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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3-09

昨天下午4点,一个朋友打来电话求助,说一哥们开车从燕郊回北京,在通燕高速路口,被警察从车里查出一把10公分的小刀,说是属于管制刀具,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进行3日的行政拘留处罚。朋友问我有熟悉的警察朋友没有,看看能不能帮个忙,别拘留。
我迅即在头脑中尽心了一番搜索,发现自己真没有警察朋友。虽然不能“捞”他出来,但我还是和另外一哥们赶往了他被扣押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我们见到了他,警察非常客气的给我们介绍了“案情”:在他车里发现了一把小刀,虽然不足10厘米,但是带弹簧,按照规定属于管制刀具。
“凡是携带的,都属非法,必须接受处罚……”警察告诉了我们对他的处理办法:“行政拘留3天”。
“他平时就一老实人,一辈子谨小慎微,从来不干违法的事,车里放小刀纯属误带,能不能不拘留?罚点款,或者严肃批评教育一下,或者让他写个检讨书,或者让他单位提供个担保……”我跟警察求情。
“不行,这是法律规定,作为他的朋友,你要理解,我们必须严格执行,这也算对你的朋友一个教训,下回注意……”警察的态度不容置疑。
看没有通融的机会,我转向我的朋友,很无奈的对他说:“没办法,哥儿们,三天时间,你要不就认了吧,谁让你不小心呢!你不知道现在是两会期间啊!”
“那把小刀是别人送的,无意中放车里,好长时间了,我都忘记了,早知道惹事,我就扔了…….”朋友一脸无辜。
“好了,把你的手机、眼镜、钱包什么的,都交给你的朋友保存…….”警察给他下了命令。
“进了看守所,他不会挨打吧?”我不放心的问警察。
“没事的,你放心,这是首都。不会让他挨冻,也不会饿着他,更没有人打他……”警察对我保证。
看着朋友失望、无辜、无助的眼神,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你吃饭了吗?我问他,他说:“没呢!”于是我跑出去,到超市给他买了一碗方便面、两根火腿肠、两瓶水,顺便泡上了开水,给他端了回来。
10分钟后,警察办理完手续,通知我把他的车开回。就在我发动他的车的时候,我从后视镜里,看到警察把他带上了警车。警察告诉我送往看守所。
实际上像警察说的管制刀具商店里随时可以买到,许多人误以为放车里跟放自己家里一样,这是一种误解。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销售和贩卖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属于管制范围内的各种刀具。严禁非法携带上述刀具进入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影剧院、展览馆或其它公共场所和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同时规定: 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此说来,对我的朋友处理还算轻的。
通过朋友的案例,我也希望有关单位或部门,要对生产、制造、销售刀具的厂家商家,进行限制,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并由有关部门对“出格”的厂家商家进行严格监管。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3-09
擦 这样也行!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3-09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警告不就行了,干嘛还拘留?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03-09
   有些事是说不清楚的,切菜刀不属于管制刀具,用来切山药丝,它是厨具,用来砍人,它就是凶器了。
  少数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但是容许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因为那是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劳动工具。
倾听可以使他人感受到被尊重和被欣赏。
卡耐基曾说:专心听别人讲话的态度,是我们所能给予别人的最大赞美,别人将以热情和感激来回报你的真诚。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3-09
这个社会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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