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追击】
“绿色通道”:速度提高三倍
根据法律规定,60天是申请到下发的一个周期。目前开通的绿色通道,原则上要求派出所拍照申请一天,一天传到分县局,一天传到市局,一天传到省厅制证中心,制作周期不超过一周,绿色通道的证件约20天可实现拿到。
指纹信息:是否换领登记指纹信息充分尊重本人意愿
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限和签发机关。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通过换领、补领逐步实现。在正式启动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制发工作后,尚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证可正常使用,是否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应当充分尊重本人意愿。指纹提取十指取其一,从左右手任何一手的拇指开始,如不能提取依次换到食指、中指,以此类推。于二代证尚在有效期内自愿换领新证并登记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要及时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的工本费收费标准不变。
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公安机关和社会用证单位可以通过核验指纹,快速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二代证具有机读功能,社会用证单位可以通过专用的识读机具便捷地读取证件芯片中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提高工作效率,也增加了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隐患。原《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未规定其他用证单位对因核查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为防止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警察查验:增加一种可以查验的情形
原《居民身份证法》对于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做了规定。但所规定的4种查验范围过窄,难以适应当前公共安全的复杂形势。为了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种可以查验的情形,即:“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