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469阅读
  • 2回复

[文化涿鹿]简介清朝的“薙髪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2-21
简介清朝的“薙髪案”
DwFvM0O6\  
FC8= ru  
FC8= ru  
     二月二“龙抬头”的日子将到,老朽除了将自己谈“龙抬头”的旧帖翻上来外,又转了一篇《正月剃头死舅舅习俗实为讹传 》的文章,以普及中华民俗文化。此文章谈到清政府强行“决定推行一种奇怪的发式:将头发从前部到脑顶剃去,再将四周的发际全部剃光,只留下中间集中的一块和一个长长的大辫子”的问题。现代青年人可能有一些朋友不了解这个历史,所以,写一篇《简介清朝的“薙髪案”》的短文,介绍一点历史知识: FC8= ru  
FC8= ru  
FC8= ru  
清朝的统治者为了满化汉人,采取了极其严厉的具体改造措施:⑴ 任用满人擅权,打击汉人参政;⑵  为满族圈汉地,推行农奴制度;⑶“首崇满州”特权制度,坚决实行民族压迫; ⑷ 强行民族隔离,禁止满汉通婚; ⑸  强调满族骑射以“勇”,拒绝接受文明文化;⑹ 严禁满族说汉语用汉文,强迫汉族穿满服习满俗,以此作为汉族被征服的一种象征。就连平民百姓,谁不剃那种阴阳头,不留脑后拖吊那条“猪尾巴”,就格杀勿论: FC8= ru  
FC8= ru  
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清政府向全国发布“薙髪令”后,就也同圈地一样,列入“不准奏议”之列,诚可谓砍头没商量。保定府祁州郑章村疯人党国宾因流浪在外,没有剃头,不但这个疯人被砍了脑袋,就连他的弟弟党国安、邻居赵一龙、党登山、党国然、乡约党三重,也都因“知情不举”而被治罪 ;武强县陈家院道人赵高明因蓄髪未剃被判斩,赵万银、赵应亭因剃髪二指,“不合规制”被判绞死 ;湖北武昌嘉鱼县七十岁的乞丐王楚荣,因未剃头,于行乞中被官捉拿处斩;武当山云游道人田真文,行至涞水县被捉,刑部呈文上奏后,同样被顺治皇帝御批:“田真文,著即处斩” FC8= ru  
FC8= ru  
……为强迫汉族以满族式剃髪留辫,清政府不仅执行了“留头不髪,留髪不留头”的极野蛮措施,杀人如麻,而且其府、州、县等地方官为此而被治罪、降职、罚俸的不计其数。而这些又都是列为不准记载,不准写入史书的史事之一。这样历史上最严厉的改造汉族政策,并无任何历史效力,反倒是满族记不得自己的民族文字,说不来满族语言,在近三百年的历史上,其生产、生活、风俗、习惯等等方面,完全与汉族没有任何区别了。这,就归功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了。中华文化的强大功力,远胜千军万马! FC8= ru  
FC8= ru  
FC8= ru  
           注  释: FC8= ru  
        ①  《顺治朝薙髪案·保定巡抚郝晋为党国宾抗旨不剃头事揭贴》,载《历史档案》1982年第一期。 FC8= ru  
        ②   见《顺治朝薙髪案·保定巡抚郝晋为审拟赵高明等蓄髪传孝事揭贴》,出处同前。 FC8= ru  
        ③  见《顺治朝薙髪案·湖广巡按曹叶卜为捉获七十岁蓄髪人王楚荣拟斩揭贴》,出处同前。 FC8= ru  
FC8= ru  
3条评分好评度+5铜币+10威望+4
fc1399 好评度 +5 增长见识! 2012-02-21
fc1399 威望 +4 增长见识! 2012-02-21
fc1399 铜币 +10 增长见识! 2012-02-21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2-21
中华文明从涿鹿走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2-21
增长见识!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