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晚报讯 市民武先生以个人贷款的形式在市内购置了一套楼房,正当其全家人沉浸在即将乔迁新居的喜悦中时,房屋开发商却打来电话。“他们说入住前需先缴纳一笔 ‘资金安排费’,否则相关手续无法办理。”这“资金安排费”到底从何而来?武先生对此颇多疑问,遂致电本报热线,希望记者帮助其咨询。
武先生回忆,去年6月份,他通过贷款的方式在桥西区某处选购了一套期房,至去年11月初,该房主体基本完成,11月中旬,正在为新房入住做准备的武先生突然接到开发商的通知,称武先生一家还需向银行缴纳1800元的 “资金安排费”方可入住,钱款暂由开发商代收。“这‘资金安排费’是什么意思,从来也没听说银行还要收这种费用啊。”疑窦丛生的武先生向建行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并不知情”。
记者随后以居民的身份向其提供的银行进行了电话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据其了解,他们银行并未委托包括房屋开发商在内的其他单位和企业代收款项和费用,也并未听说有“资金安排费”之类的收费项目,银行只会按照国家规定向市民代收如房产印花税等费用。市物价局相关人员称,一般情况下,居民在房屋入住前的确需向银行、房开等缴纳一部分费用,但并未听说过“资金安排费”这一款项。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缴纳代收费用前最好先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详细咨询,待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