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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宏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封公开骂娘信!!! 宏景嘉苑业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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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7
张家口市宏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2009年购买了贵公司开发的宏景嘉苑住宅小区 ** 号楼 *单元*** 室的房屋一处,当时协议书约定交房期限是2010年12月31日,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现在已经是2011年12月 ,已超出约定交房日期近1年,且在此期间并没有战争、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发生,属于贵公司违约。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延期交工的这段时间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多次调整,由于你方迟迟没有办理贷款和交房手续,导致我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很大,当时与贵公司签订的协议没有写明贵公司的违约责任,为此我要求贵公司补充并履行违约责任,赔偿不能按期贷款和交房给我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其中主要损失有以下几项,具体赔偿内容另行协商。直接损失:第一,延期贷款的损失。①利率折扣的损失:这个因素要影响整个贷款期②利率上涨的损失。第二,延期交房的损失。①租金损失:每月房屋租金按照600元计算,一年就是7200元。②其他相关损失:装修材料的涨价、施工费成本涨价等)。

按照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因此,我向贵公司提出书面的赔偿请求,请贵公司能够维护企业的信誉,从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以业主损失得到解决,房屋早日交工为盼,否则,只能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号楼*单元***室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12-07
支持~~~·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12-09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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