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我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全县各单位用人需求,针对乡镇、县直单位高学历人才短缺和大学生就业难的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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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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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强化人才兴县战略,优化人才知识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全面发展。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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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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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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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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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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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保籍(父、母具有康保县常住居民户口五年以上)普通高校应往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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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康保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批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毕业证所修专业必须完全符合招聘指定专业类别和专业(详见招聘指定专业一览表)。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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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日制研究生。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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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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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自愿到基层工作。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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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及年龄要求:全日制专科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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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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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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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被劳动教养、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成年管教的;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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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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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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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康保籍报考人员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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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计划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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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名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聘数量。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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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惠条件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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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证书所修专业与招聘指定专业类别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且家庭主要成员具有康保县常住居民户口五年以上的康保籍本科一批(不包括专升本)应往届毕业生,经核定无误并在康保电视台公示无异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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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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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毕业证书所修专业与招聘指定专业类别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考生综合成绩加5分; T[,/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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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康保县“三支一扶” 服务到期的人员,不受户籍、年龄及专业的限制,综合成绩加8分。若所学专业与招聘指定专业一致时,只享受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