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标准由现行0.30元/分钟调整为0.20元/分钟
●新标准自2010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
张家口晚报讯 自2010年1月1日零时起,我市将根据省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规定,再次下调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由现行0.30元/分钟调整为0.20元/分钟。
为减轻农民话费负担,加快农村通信发展,我市根据省相关规定,决定进一步降低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这是继2007年、2008年两次下调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后的又一次调整。据了解,固定电话本地网的通话费,分为营业区和营业区间两种。本地网营业区间电话是指在一个本地网内不同营业区的用户相互通话,各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在我市有一个本地网,一个本地网又分营业区,通常一个县为一个营业区,县与市、县与县间都属于营业区间。
规定要求各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可在上限标准范围内自主制定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调整应当严格按照电信资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各运营企业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各营业场所醒目处公布调整后的资费标准,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梁 静 杨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