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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州城遗址保留、保护,请留一点文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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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0-12-24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1-03-02
顶上来!看看!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11-03-02
引用第17楼鹿野耕夫于2010-12-13 21:03发表的 :
一座城市一定要有他的特色!文化品位!不僅僅只是有幾座高樓、幾條馬路!

       不要千篇一律,急需古郡特色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11-03-02
             拆的就剩这点墙了——


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11-03-02
向曲晨老师、布谷老师以及大雨叔、耕夫兄弟问好!

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11-03-02
永久的遗憾!

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11-03-02
回 34楼(南山一树) 的帖子
把这个照片留下了做个纪念吧,看着也要拆了
曾经欲望重楼

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11-03-02
可惜了,应该留下
曾经欲望重楼

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11-03-02
引用第35楼南山一树于2011-03-02 21:34发表的  :
向曲晨老师、布谷老师以及大雨叔、耕夫兄弟问好!



南山一树先生,请把您的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发到我的邮箱:quchenatzjk@126.com   我要和您通信说事。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11-03-02
古涿鹿郡坊照片还能找到,如果在涿鹿县城合适的地方重建一座,刻个碑,也是一个好景。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11-03-02
拆了!甚为可惜!不过挺长的一段南城墙也不见了!管不了啊!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11-03-02
回 40楼(曲辰) 的帖子
曲老师!盖楼尚需土地,能得利!若再重建“古涿鹿郡坊”,用钱不说,占地就不同意!

文化县,什么啊!!!!!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11-03-02
Re:回 40楼(曲辰) 的帖子
引用第42楼鹿野耕夫于2011-03-02 21:59发表的 回 40楼(曲辰) 的帖子 :
曲老师!盖楼尚需土地,能得利!若再重建“古涿鹿郡坊”,用钱不说,占地就不同意!
文化县,什么啊!!!!!


那么,胡编历史,捧叛逆的蚩尤,就有钱了?——关键还是愿意不愿意干,愿意干什么的问题!是个指导思想问题。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11-03-02
大同的古城墙修复,给当地老百姓带来很大负担。

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11-03-02
号称“千年古县”,不留遗迹!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11-03-02
有技术含量!顶贴

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11-03-03
涿鹿啊!拆,拆,拆!都什么人的主意!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11-03-03
拆除旧迹,如同毁灭历史!乃忘本之表现!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11-03-03
今闻!北城墙要拆,甚感遗憾!保护、保留之呼吁!无用啊!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11-03-03
       曲晨老师好!我的详细信息已于昨晚发到你的邮箱了。请你查看。

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11-03-03
欢迎树哥!希望多拍一些濒临灭绝的古迹!它们即将一去不复返了!
一点遗迹也没有了!
等后人研究历史的时候,有得象谷歌一样考证、论证啦!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11-03-03

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11-03-03
回 52楼(南山一树) 的帖子
树哥,等有时间咱们一块去游历涿鹿名胜,好好拍一些涿鹿的好东西!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11-03-04
也许没用,但是起来!
中华文明从涿鹿走来!

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11-03-04
回 54楼(我是fc1399) 的帖子
我曾今想过:

1、我们在这里天天呼吁、牢骚,有什么用!人家该咋办咋办。

2、就算没用,也要说说。

我现在不知所措,无可奈何!以后还用不用再在这里“发牢骚”????郁闷啊!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11-03-10
引用第54楼我是fc1399于2011-03-04 13:27发表的  :
也许没用,但是起来!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11-03-10
Re:请以下四位网友按照论坛要求发出参加论坛形象代表比赛的参赛帖!
也许几十年后

当县委要恢复涿鹿古城风貌的时候

这个帖子还可以提供参考价值

我们还可以这样的把帖子顶起来

因为我们曾经愤怒过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11-03-10
引用第40楼曲辰于2011-03-02 21:45发表的  :
古涿鹿郡坊照片还能找到,如果在涿鹿县城合适的地方重建一座,刻个碑,也是一个好景。

曲老师可以把“古涿鹿郡坊照片”传上来,观赏观赏!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11-03-10
回 57楼(轩辕博士) 的帖子
Re:请以下四位网友按照论坛要求发出参加论坛形象代表比赛的参赛帖!


这是什么意思?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11-03-10
Re:请以下四位网友按照论坛要求发出参加论坛形象代表比赛的参赛帖!
我现在回的所有帖子都是这个标签

不知道闹的

我也懒得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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