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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鸟法律维权之体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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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12-04
— 本帖被 老师 从 爱心版块 打工热线 移动到本区(2011-01-08) —
----张小波
     作为一名律师,同时也是小小鸟法律服务志愿者的我,在此仅就小小鸟法律维权方面的工作谈一谈自己的体会。

一、小小鸟的法律维权需求。

小小鸟公益组织成立的初衷,就是为城市中的大量打工者提供无偿的帮助和服务,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咨询服务。小小鸟实际上是一个互助互益的平台,其所提供的各种帮助和服务来自于社会各界大量的志愿者,而各种帮助和服务的最终需求则来自于打工者。由此我们可以说,打工者的需求就是小小鸟公益组织的需求。

打工者这一群体的出现及不断的扩大实际上是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员大量流动的结果。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必然造成人员的相对过剩,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为了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这些农村相对剩余的劳动力就大量的涌入了城市,来试图实现他们的梦想。城市中大量的用工需求和现行较为宽松的人口管理政策为人员的流动提供了可能。于是,打工者群体出现了,打工者群体的各种需求也就必然随之出现。

那么,打工者是否存在着法律维权的需求呢?我想答案肯定的。当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却不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回家与亲人团聚时,当他们因完成工作而造成身体的残疾甚至付出生命却不能得到应有的关心和必须的补偿时,当他们为城市的发展付出辛勤的汗水和努力却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甚或是受到侮辱和轻视时,他们怎么办?    维权,只有而且必须维权,勇敢的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的权益。而维护打工者合法权益的最有效的武器就是法律,依法维权是打工者应该采取的最佳方式。既然打工者存在着法律维权的需求,那么以服务打工者为宗旨的小小鸟公益组织就必然存在着法律维权之需求。

    二、小小鸟法律维权需求的内容

要确定小小鸟法律维权需求的内容,不能不首先简要分析一下打工者的现状。大部分的打工者来自农村,相对于城市人口来说是“外来人”。陌生的环境、不同的方言、差异的文化背景使这些“外来人”很难进入城市的主流生活之中。全新的生活给打工者带来了新鲜感,但更多的是带来了困惑。在不知不觉中,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有意无意的侵害。他们选择职业的权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一些岗位被留给具有本地户籍的人;他们的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被事实上剥夺,因为打工者微薄的收入是无法承受高额的“借读费”的;他们的自信心也遇到了严重的挑战,因为他们发现,自己辛苦劳动一个月的收入还不如某些人的一顿饭钱。事实上,大部分的打工者是处于城市社会的最底层。

基于上述事实,我想小小鸟法律维权服务应主要在以下二个层面进行。首先,应该针对打工者受到违法侵害的具体事实进行个案服务。根据我从事小小鸟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几年来的实践来看,打工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经常发生,而许多权益受侵害的打工者却不知道如何才能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么默默忍受,要么采取极端措施,而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小小鸟公益组织根据打工者的需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有效的解决了打工者的难题,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应该在打工者之间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由于受教育程度的不同,打工者普遍缺少法律知识,也缺少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同时由于在新环境中各方面资源的缺失,维权成本的相对过高,使得一部分打工者不能也不愿依法维权。而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法律以外的维权就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此我认为,采取适当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应该是小小鸟法律维权服务的重点。

2002年,我曾经以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身份,在公主坟旁一个书城的地下室里为二十多名小小鸟的成员举办了一个小型的法律讲座。参会的小小鸟成员非常欢迎,他们不仅在会上认真听讲,积极提问,而且在会后还有人打来电话,咨询法律问题。我认为,法律讲座的方式,交流面广,涉及的法律问题带有普遍性,对打工者防止权益受侵害具有一定的预防作用,是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的有效方式之一。

三、小小鸟法律维权需求的满足

既然打工者有依法维权的需求,就必然需要有人来满足这个需求。谁来满足这个需求?律师,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小小鸟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小小鸟向上百家的律师事务所发出了邀请函,希望能够与之建立起合作关系,希望有更多的律师参与到为打工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公益事业中来。小小鸟的邀请得到了积极的回应,参与到这一公益事业中的律师越来越多,已由最初的二三名律师发展到现在的数十名律师。根据我本人每年接待三十多人次的情况来看,律师每年借助小小鸟这一平台为打工者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就至少在一千件以上。但是,这一数字同上百万的打工者数量(以北京市为例)来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实际上远远不能满足打工者的需求。

我认为,除了律师以外,其他的法律从业人员如公检法司工作人员和即将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如法律大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法律以外的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纳入小小鸟法律维权的视线之中。事实上,小小鸟在这方面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和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给予了小小鸟有力的支持,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小小鸟公益组织联合成立了服务打工者的民事调解委员会。该组织的成立,实际上可以看作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小小鸟法律维权工作的认可。小小鸟的法律维权需求正在不断得到有效的满足。

作为小小鸟的一名志愿者,我祝愿她早日鹏飞万里。作为一名律师,我更希望法制观念能够深入人心,法律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践行。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12-04
法律的普及是永远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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