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今年五月份买的张家口佳境天城小区的房子,当时合同上写的暖气入网费三千元。今天接到开发商那边的通知,说是煤气入网费改为3400元。并且是插卡式的煤气表。
这些都没有问题,可以理解。但是,合同上明明已经写的是三千元,为什么开发商一个信息过来,就能加四百元?这是在和中国的合同法挑战,还是在拿业主开玩笑。
我想,这四百元应该是指煤气表更改的设备费,还有一些数据通讯的费用,确实不多。但是在这之前,我没有接到任何关于这方面的消息,试问,开发商可以如此嚣张的,不
经过业主的同意,就做这样的更改吗?
如果这次就这么算了,也许以后开发商会给你按照他们的喜好来个装修,然后再收取点装修费,不知道 等那个时候大家是否会妥协。
这钱是要交,也应该交,毕竟插卡式煤气为业主省事。但是,我个人不同意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把明明写在合同上的金额做调整。真不知开发商这是在
和中国的合同法挑战,还是在于业主的脾气挑战。
不知道这里有没有这个小区的业主,如果有,请留下你们的看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