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492阅读
  • 3回复

[其他新闻]张家口规定5类烟花爆竹禁止个人燃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9-01
  日前,张家口市公安局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新规定,对燃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种类进行了明确要求。
    新规要求每年除春节外,元旦、劳动节、建军节、国庆节可在部分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他重大庆典活动由燃放单位向市公安局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燃放。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繁华街区、商业网点密集区、车站、学校、医院、油库、加油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工厂、仓库以及其他重要防火单位周边500米以内禁止燃放;双响炮、闪光雷、开天雷等升空类、小烟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5类危害性大的产品,禁止个人燃放。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9-01
双响炮、闪光雷、开天雷等升空类、小烟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5类危害性大的产品,禁止个人燃放。


那哪些是我们可以燃放的?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9-01
狗尾草,鞭炮(100响以下)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9-02
难道红白喜事也不让放二踢脚吗?
陶玉国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