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xM/W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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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有这种感觉,穿越的路线与农田村落如此接近,甚至被后者包围着。西灵山上是树木茂盛的。小五台地区更不必说,西沟、南沟里甚至生长着原始林。南台至茶山之间,特别是茶山北面,也有葱葱郁郁的山林。茶山到草莓窝,虽然山梁上修筑宽阔的道路,山梁两侧的树林还是很茂盛的。草莓窝往西到麻田岭一带,大量种植着松树林。而草坨至摆宴坨一线,大部分路段童山濯濯。阴坡或是悬崖处,残留一些原生或次生的桦林。此外是大量种植的人工林。走在这样的山地里,视野是开阔的,天晴时可以望见遥远的群山。 xM/WS':V
户外是为了进入荒野么?有学者试图区分欧洲和美国的荒野理想。“欧洲人把自然看作是鲜明的文化产物,而美国人渴望原始的荒野或‘从未改变’的边疆景观。” 作家Bryson在《A Walk in the Woods》中写道:“在卢森堡徒步,比我本来想象的要愉快得多。卢森堡有许多林地,也有城堡、农田、尖顶的村庄以及流水潺潺的河谷……我们体验了整个卢森堡,而不仅仅是树林。……徒步时,这个小小的国家就天衣无缝且轻而易举整个呈现在你面前,非常精彩。……在美国,唉,美景已经变成你需要开车去观赏的东西,而自然……你或者野蛮的征服它,就像托克斯大坝,或者神化它,视之为神圣遥远的东西,一个与我们分离的东西,比如阿帕拉契亚山径沿线。” 同时,美国也有句格言说,“世界也许是由上帝创造的,但只有国会才能创造荒野”。按照一位敌视自然保护主义的评论家的话说,“欧洲裔美国人的荒野观念,就是定格在印第安人被清除但殖民者尚未到达的时间点上的自然环境”。而在漫长的历史里,正是印度安人的用火,保持了大平原的面貌。贝纳特和科茨在《环境与历史》中总结道,“荒野是一个文化建构,而不是一个准确的自然存在”。 xM/WS':V
如果说小五台给我荒野之感,那么草坨至摆宴坨一线,我只能称之为乡野。人类对自然的修饰,也许是一件我们必须接受的事情。最好的状态是人类与自然的互动能建立一种稳态,自然能持续提供生态服务,而不至于退化。丢荒、自然恢复呢,还是植树造林?我还不甚了了。从一个徒步者的角度,无论是村落点缀的乡野,还是浩瀚的林海,都给我美好的感受。 xM/WS':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