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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新闻]面包车起火4人身亡,法院迟迟不立案为哪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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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8-15
— 本帖被 libin 执行合并操作(2011-08-19) —
距那次事故至今,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粱厚兰日日以泪洗面,心中的愤懑已经积攒到了极限。因为她知道亡故的丈夫粟有良无法瞑目,知道一天没有个说法,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自己就没法子给死去的老公一个交待,给公婆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交代。

“我不明白,”粱厚兰说:“好好的车子为什么车门打不开,要是能打开,我们家老粟就能逃出来,我们家现在也不会是这个样子。”粱厚兰显得已经有些绝望,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眼中饱含着悲伤和痛楚。

面包车无故起火,司机逃跑,车后门无法打开, 4人活活被烧死

201025上午八点,湖南省洪江市岩垅乡的兽医粟有良,在岩垅镇坐上了迎亲的哈飞面包车。这他这天是要和另外六人一起去喝亲戚冯和海儿子的喜酒。头一天司机钦冬玲和冯和海以148元谈好了接送客的价格。接人的松花江面包车是司机钦冬玲向一位叫杨学忠的人借的。

当天钦冬玲还在加油站加了50元的油,上午九时许,面包车停在了冯和海家旁边的小路上。按照当地的风俗,车停下后,立马有备好的鞭炮在边上点响。

当时目击现场的村民反应,最先下车的司机钦冬玲发现车子起火了,随即下车并且关上了车门。先是捡起一块纸板扑火,但是火势很快就烧到了车顶。他随即和村民拿铁桶装水来浇火,火苗却猛得一下蹿了起来,罩住了整个车身。当时的钦冬玲吓坏了,或许是想到赔偿非自己能力可偿,拔腿就跑,根本不顾车上7人的生死。

当时车里的7名乘客,3人冒着严重烧伤的危险把右边车门顶开后,冲了出来。但是被困在后排的4个人,却怎么也推不开车门,被活活烧死在了面包车内。整辆车最后只剩下一个被烧焦的空壳。

相关部门草率调查了事,事件陷入僵局

洪江市安监局局长杨军称,当天上午9点半左右,他们接到报告后,因死亡人数达到4人,第一时间上报给了上级部门怀化市安监局。怀化市安监局刘局长、尹副局长、洪江市委政法委书记、主管安全的副市长李辉连及安监、公安、消防、交警等多个部门负责人都赶赴到了现场,展开勘探和事故原因调查。

因面包车被烧毁,消防部门没有查到汽车起火原因。”洪江市公安局副局长邓文军称,逃生者和现场目击者不配合调查,取证很困难。而点鞭炮者一度还被指认为死者粟有良。

交警部门查实,司机钦冬玲持三轮车驾照,没有面包车驾照,属违法驾驶。而面包车车主杨学忠聘请无驾驶资质的司机开车亦有过错,该车还过了年检有效期,公安部门遂协调两人对死伤者进行赔偿。
经过近一天的调查和集体讨论,怀化市安监局、洪江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岩垅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认定该起事件属于意外事故,迎亲车载人不是生产经营行为,因此不是安全事故,遂不再组成事故调查组,由公安机关继续处理。
起火原因一直是争议的焦点。据逃生者李泽辉和现场村民透露,起火原因很有可能是,面包车的油箱盖没有盖上,点燃的鞭炮引燃了邮箱从而导致面包车起火。但是这一点也一直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确认。
“意外”事故定论家属难接受,法院立案阻挠重重
死者家属显然对“意外事故”这样的定性难以接受:“面包车将人运到后,车上的人还没有下车,车辆还在营运状态。同时,鞭炮的燃放可以将车辆点燃,就说明车辆本身就有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草率将该起事故定性为意外,是逃避和推脱责任的行为。”
由于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将车主、司机和面包车企业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一并起诉,追究民事责任。每位死者家属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40万元。
但是洪江市法院却迟迟没有正式立案,而是不断的对死者家属软硬兼施的增加压力。岩垅乡党委书记,管司法的一杨姓书记一方面阻止另外三家死者家属,称只要不再起诉,每家可获赔偿一万元,家属纳入低保户,每年可以领取600元津贴。结果这些承诺只是拖延家属不起诉的条件而已,始终岩垅乡党委杨书记的这些承诺一直都没有兑现。
车主身份神秘,死者家属要求立案法院声称没有空
作为主要责任人之一的车主杨学忠,曾经因驾驶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当地法院判处杨学忠刑期三年,但是没多久就放了出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杨学忠的驾照理应被吊销。但是杨学忠依然可以开车上路,并且在今年四月又制造了一起两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仅仅被带到警局问了几句话就放了出来。
这次粟家人要求法院立案迟迟不能成功,也让人不禁对车主杨学忠的背景做出联想。是究竟什么样身份的人,可以将司法掌控于鼓掌之间,一次次的逃脱法律的制裁?
至今当地没有一个律师敢接这个案子,从发生事故到立案,竟然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期间法院一直声称:“没有空,或是直接回避”。法院这样的工作态度让老百姓感到心寒啊,死了四个人这么大的事情,竟然一句没有空就迟迟不肯立案,法院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难道要维护某些人吗?直到现在责任和赔偿的认定也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请给死者及家属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迫于舆论压力,法院勉强立案,称“我们都商量好怎么办了,小心把自己告进去”
死者家属自然不能接受法院不肯立案,通过不断的努力,中国法制日报和南方日报的记者前往当地进行采访和报道,最终法院迫于舆论压力在事发后一年多终于勉强同意立案。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对粟有良的家属说:你们别告了,我们已经都已经商量好怎么办了。你们不就是想要钱吗,你们输定了,小心把自己告进去。法院工作人员竟然这样明目张胆的恐吓死者家属,可想而知,车主杨学忠的背景有多深厚。“人民公仆”就是这样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吗?
媒体的介入,法院才勉强答案立案,不知这是可笑还是无知。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那死去的四个人,就要白白枉死吗?难道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就一文不值吗?
驾驶员无资质,车辆设计有缺陷
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死者家属提出了这样的看法:
一,             面包车后门没能打开,是造成这起悲剧的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原因。而鞭炮的燃放就能导致面包车起火,也说明了该款面包车存在这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面包车制造商应该为该起事故担负上责任。
二,             驾驶面包车的司机并没有驾驶证,当日的营运行为属于违法驾驶。而且该车辆还了年检的有效期,因此司机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三,             而车辆的主人杨学忠,借出没有通过年检的车辆,并且没有考虑到借用者是否拥有驾驶资质,而车子自身的隐患和缺陷才是引起该惨案的主要原因,车主必须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死者提出的以上三点合情合理,并且希望通过法院的公正裁判给出一个说法,给逝去者以慰藉,给家属以安抚。
一起事故体现出的,是老百姓维权的艰难
在这起事故发生后,就有很多人劝说粱厚兰,不要太天真,别人有钱有势的,但是这个淳朴的妇女却始终不相信讨不到个说法。但是粱厚兰却没有料到,维权的路会走的如此艰难。
从一开始的事故调查开始,相关部门就没有将起火原因明确,并且还将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 国务院2007年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属于较大事故,应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并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但是当地相关部门以现场燃烧破坏严重,取证困难为由,在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原因的情况下,就将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这是为什么?
在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时候,为什么法院迟迟不肯立案,为什么要家属进行所谓的协调和教育,为什么要在媒体舆论的压力下才肯立案并且迟迟没有一个说法出来?司法的不作为就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伤害,人民公仆的头衔是不是只是一句空话?
自事故发生以来,无论是车主、驾驶员还是车辆的厂家,都没有拿出一个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的姿态出来。只是一味的回避和推卸责任,这如何能不让死者家属愤怒和心寒?
现在法院是立案了,但是粱厚兰知道,这也只是迈出了维权征程的第一步而已。9月份终于要开始审理了,到时候会怎么判,判决后被告会不会执行,这都将是未知数,也必将是一场持久战。
中国的平头百姓在遇到类似遭遇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在经不起如此长期的拉锯战,精神、体力和财力上都消耗殆尽的时候,选择了妥协。我们不知道粱厚兰还能坚持多久,这样的维权现象还会在中国持续多久。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8-15
面包车起火4人身亡,法院迟迟不立案为哪般?
距那次事故至今,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粱厚兰日日以泪洗面,心中的愤懑已经积攒到了极限。因为她知道亡故的丈夫粟有良无法瞑目,知道一天没有个说法,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自己就没法子给死去的老公一个交待,给公婆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交代。

“我不明白,”粱厚兰说:“好好的车子为什么车门打不开,要是能打开,我们家老粟就能逃出来,我们家现在也不会是这个样子。”粱厚兰显得已经有些绝望,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眼中饱含着悲伤和痛楚。

面包车无故起火,司机逃跑,车后门无法打开, 4人活活被烧死

2010年2月5日上午八点,湖南省洪江市岩垅乡的兽医粟有良,在岩垅镇坐上了迎亲的哈飞面包车。这他这天是要和另外六人一起去喝亲戚冯和海儿子的喜酒。头一天司机钦冬玲和冯和海以148元谈好了接送客的价格。接人的松花江面包车是司机钦冬玲向一位叫杨学忠的人借的。

当天钦冬玲还在加油站加了50元的油,上午九时许,面包车停在了冯和海家旁边的小路上。按照当地的风俗,车停下后,立马有备好的鞭炮在边上点响。

当时目击现场的村民反应,最先下车的司机钦冬玲发现车子起火了,随即下车并且关上了车门。先是捡起一块纸板扑火,但是火势很快就烧到了车顶。他随即和村民拿铁桶装水来浇火,火苗却猛得一下蹿了起来,罩住了整个车身。当时的钦冬玲吓坏了,或许是想到赔偿非自己能力可偿,拔腿就跑,根本不顾车上7人的生死。

当时车里的7名乘客,3人冒着严重烧伤的危险把右边车门顶开后,冲了出来。但是被困在后排的4个人,却怎么也推不开车门,被活活烧死在了面包车内。整辆车最后只剩下一个被烧焦的空壳。

相关部门草率调查了事,事件陷入僵局

洪江市安监局局长杨军称,当天上午9点半左右,他们接到报告后,因死亡人数达到4人,第一时间上报给了上级部门怀化市安监局。怀化市安监局刘局长、尹副局长、洪江市委政法委书记、主管安全的副市长李辉连及安监、公安、消防、交警等多个部门负责人都赶赴到了现场,展开勘探和事故原因调查。

“因面包车被烧毁,消防部门没有查到汽车起火原因。”洪江市公安局副局长邓文军称,逃生者和现场目击者不配合调查,取证很困难。而点鞭炮者一度还被指认为死者粟有良。

交警部门查实,司机钦冬玲持三轮车驾照,没有面包车驾照,属违法驾驶。而面包车车主杨学忠聘请无驾驶资质的司机开车亦有过错,该车还过了年检有效期,公安部门遂协调两人对死伤者进行赔偿。
经过近一天的调查和集体讨论,怀化市安监局、洪江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岩垅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认定该起事件属于意外事故,迎亲车载人不是生产经营行为,因此不是安全事故,遂不再组成事故调查组,由公安机关继续处理。
起火原因一直是争议的焦点。据逃生者李泽辉和现场村民透露,起火原因很有可能是,面包车的油箱盖没有盖上,点燃的鞭炮引燃了邮箱从而导致面包车起火。但是这一点也一直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确认。
“意外”事故定论家属难接受,法院立案阻挠重重
死者家属显然对“意外事故”这样的定性难以接受:“面包车将人运到后,车上的人还没有下车,车辆还在营运状态。同时,鞭炮的燃放可以将车辆点燃,就说明车辆本身就有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草率将该起事故定性为意外,是逃避和推脱责任的行为。”
由于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将车主、司机和面包车企业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一并起诉,追究民事责任。每位死者家属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40万元。
但是洪江市法院却迟迟没有正式立案,而是不断的对死者家属软硬兼施的增加压力。岩垅乡党委书记,管司法的一杨姓书记一方面阻止另外三家死者家属,称只要不再起诉,每家可获赔偿一万元,家属纳入低保户,每年可以领取600元津贴。结果这些承诺只是拖延家属不起诉的条件而已,始终岩垅乡党委杨书记的这些承诺一直都没有兑现。
车主身份神秘,死者家属要求立案法院声称没有空
作为主要责任人之一的车主杨学忠,曾经因驾驶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当地法院判处杨学忠刑期三年,但是没多久就放了出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杨学忠的驾照理应被吊销。但是杨学忠依然可以开车上路,并且在今年四月又制造了一起两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仅仅被带到警局问了几句话就放了出来。
这次粟家人要求法院立案迟迟不能成功,也让人不禁对车主杨学忠的背景做出联想。是究竟什么样身份的人,可以将司法掌控于鼓掌之间,一次次的逃脱法律的制裁?
至今当地没有一个律师敢接这个案子,从发生事故到立案,竟然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期间法院一直声称:“没有空,或是直接回避”。法院这样的工作态度让老百姓感到心寒啊,死了四个人这么大的事情,竟然一句没有空就迟迟不肯立案,法院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难道要维护某些人吗?直到现在责任和赔偿的认定也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请给死者及家属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迫于舆论压力,法院勉强立案,称“我们都商量好怎么办了,小心把自己告进去”
死者家属自然不能接受法院不肯立案,通过不断的努力,中国法制日报和南方日报的记者前往当地进行采访和报道,最终法院迫于舆论压力在事发后一年多终于勉强同意立案。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对粟有良的家属说:你们别告了,我们已经都已经商量好怎么办了。你们不就是想要钱吗,你们输定了,小心把自己告进去。法院工作人员竟然这样明目张胆的恐吓死者家属,可想而知,车主杨学忠的背景有多深厚。“人民公仆”就是这样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吗?
媒体的介入,法院才勉强答案立案,不知这是可笑还是无知。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那死去的四个人,就要白白枉死吗?难道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就一文不值吗?
驾驶员无资质,车辆设计有缺陷
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死者家属提出了这样的看法:
一,    面包车后门没能打开,是造成这起悲剧的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原因。而鞭炮的燃放就能导致面包车起火,也说明了该款面包车存在这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面包车制造商应该为该起事故担负上责任。
二,    驾驶面包车的司机并没有驾驶证,当日的营运行为属于违法驾驶。而且该车辆还了年检的有效期,因此司机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三,    而车辆的主人杨学忠,借出没有通过年检的车辆,并且没有考虑到借用者是否拥有驾驶资质,而车子自身的隐患和缺陷才是引起该惨案的主要原因,车主必须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死者提出的以上三点合情合理,并且希望通过法院的公正裁判给出一个说法,给逝去者以慰藉,给家属以安抚。
一起事故体现出的,是老百姓维权的艰难
在这起事故发生后,就有很多人劝说粱厚兰,不要太天真,别人有钱有势的,但是这个淳朴的妇女却始终不相信讨不到个说法。但是粱厚兰却没有料到,维权的路会走的如此艰难。
从一开始的事故调查开始,相关部门就没有将起火原因明确,并且还将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 国务院2007年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属于较大事故,应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并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但是当地相关部门以现场燃烧破坏严重,取证困难为由,在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原因的情况下,就将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这是为什么?
在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时候,为什么法院迟迟不肯立案,为什么要家属进行所谓的协调和教育,为什么要在媒体舆论的压力下才肯立案并且迟迟没有一个说法出来?司法的不作为就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伤害,人民公仆的头衔是不是只是一句空话?
自事故发生以来,无论是车主、驾驶员还是车辆的厂家,都没有拿出一个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的姿态出来。只是一味的回避和推卸责任,这如何能不让死者家属愤怒和心寒?
现在法院是立案了,但是粱厚兰知道,这也只是迈出了维权征程的第一步而已。9月份终于要开始审理了,到时候会怎么判,判决后被告会不会执行,这都将是未知数,也必将是一场持久战。
中国的平头百姓在遇到类似遭遇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在经不起如此长期的拉锯战,精神、体力和财力上都消耗殆尽的时候,选择了妥协。我们不知道粱厚兰还能坚持多久,这样的维权现象还会在中国持续多久。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8-19
死者家属未收到任何开庭通知,原因何在?
连日来,由于网络媒体的大范围报道和广大网友的支持,201025日在湖南省洪江市岩垅乡发生的面包车起火致四人死亡案件,又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201025湖南省洪江市岩垅乡的粟有良和另外六人乘坐面包车去喝喜酒,到达目的地后面包车起火,面包车车门失灵,三人冲出了火堆但都造成重伤,粟有良和另外三人被活活烧死在车中。

  时候相关部门草草将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试图给每位死者的家属一万元作为不到法院起诉的交换条件,并且在死者家属提起诉讼后的一年多里迟迟不肯立案。

  但是就在2011818,由于对当地政府和法院的不作为在网上进行了较多的报道,一直没空的当地法院居然单方面称该案件将在今年的10月正式开庭,行动之神速令人叹为观止。

  在法院发布对外公开此信息时,死者的家属和死者家属的律师称,均未受到任何信函或电话通知案件已经受理。换而言之,法院并没有通知死者家属和律师,而是迫于舆论的压力下,宣布将会开庭审理,而且是在原告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地法院方如此火急火燎的定下开庭日期,而且不通知原告方,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当初在死者下葬后,死者家属就请来律师到司法部,希望法院可以受理该起案件。但是法院一直推脱没有时间没有空,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接手这起案子。后来通过死者家属的多方奔走,动用了媒体舆论的力量,法院才勉强立案,但是在立案后又迟迟不肯确定开庭时间,一直拖到现在,还有两个月法院就要开庭审理了。希望法院能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审讯结果,给死者以及家属一个交待。

  而如今也是迫于媒体的压力,法院终于确定下了开庭时间,但是很蹊跷的没有通知死者家属或是家属的代理律师,这样有违常理和工作程序的做法令人不禁怀疑:这次法院用确定立案作为应对公众质疑的幌子,那接下来又要用什么手段来拖延?

  在这起惨案发生以后,慑于面包车主的复杂背景和政府部门的重重阻挠,死者家属一度找不到律师敢接这起案件。最后一星律师事务所的叶翔风律师挺身而出,背负着重重压力亦要为死者讨回一个公道,为死者家属讨回一个说法。

  现在,全部四名死者的家属公开自己的联系方式,接受媒体朋友和法律界人士的采访和帮助。也感谢各位对这起事件的持续关注,对死者家属坚持的支持。

  死者:粟有良  联系人:死者妻子粱厚兰 电话:18789895771
  死者:许坤明  联系人:死者小舅子冯堂军 电话:13469327871
  死者:许仕梅 (许坤明年仅13岁的女儿) 联系人:死者舅舅冯堂军 电话:13469327871
  死者:冯忠莲  联系人:死者丈夫钦建军 电话:1507549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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