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晚报讯 9月21日,我市首张《食品流通许可证》发给了万全县逯家湾村庆峰商店的李庆峰,这标志着食品流通许可工作在我市全面启动。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合法凭证,其受理和发放工作是工商部门履行的一项新的工作职责。日前,我市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领受理工作。为方便食品经营者前来办理业务,市工商系统遵循属地管辖、证照一致、便民高效的原则,完善优化了工作流程,设立了专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窗口,免费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文书,公示《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材料目录、《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条件列表》和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流程,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工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工商部门将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对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场所、设施要求、管理规范等进行审核,工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考核通过后便可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