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年时间里,张家口人薛某疯狂砸车盗窃28起,得手后肆无忌惮地在车上留下“穿梭者任我行”等字样以示威胁,成为张家口近年来最大的系列砸车盗窃案。日前,薛某一审被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间,薛某在夜间窜至多个住宅小区,采用撬砸车窗、车门的手段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实施盗窃。
不到一年时间,薛某共作案28起,盗窃现金及贵重物品总价值人民币40多万元。
据统计,薛某所盗窃的现金、代金卡价值达30多万元,所盗的烟酒和贵重物品等价值10多万元。
让车主气愤的是,薛某每次盗窃得手后,都要在车上刻上“穿梭者任我行”、“哀思”等字句,对车主表示威胁。有时,心血来潮的薛某还不同程度地对车前盖进行毁损涂划,或故意毁坏车内座椅等物。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撬砸车窗、车门的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薛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