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杨昌智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7年1月10日
家庭地址: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陶尧村
杨昌智于2009年7月17日被老乡金贵叫到河北省涿鹿县黄羊山遂道工作,主要工作是打风转挖掘遂道。于2009年7月20日到达21日正式工作,2009年7月29日下午下班后杨昌智感觉到肚子疼。于7月30日上午感觉到疼痛严重并有泻肚同时他就跟带班请病假去看病,上午11:00左右杨昌智出去打针,到下午17:00左右回到缩舍。
于7月31日凌晨3:30分左右,病人杨昌智感到肚子疼痛严重及呼吸困难,随后叫老乡金贵并叫工地老板用车送到涿鹿县医院检查和打针,同时也拍片(放射医学影像报告),结果显示肺部播散、建议进一步检查,详细见《诊断意见书》。下午7月31日下午18:00左右,金贵和金新文陪同病人杨昌智来到张家口附属医院再进行检查,当时医生看到之前的病历便说是传染病,叫他们送到传染病医院。随后金贵和金新文打出租送杨昌智来到张家口市传染病医院,当时大约是18:30左右,病情紧急直送到传染病医院四楼,当时来了几位医生、好象其中有一位是副院长,他们看过涿鹿县医院的拍片、量了一下心跳及血压便称病人病情不严重、没什么大病,他们(医生)用不着再进行检查,接下来病人病情可能加重,呼吸更加困难、呕吐、精神变紧张便用力拍打桌子,这时医生只能给病人打一针镇定剂,随后病人后来说话都说不上来,只能用手指来指去,这时金某某才拿纸和笔给他写字,他写了好几回什么字也写不出来,金新文拍着病人的肩膀说,别急、慢慢来,有事我们都在这里帮你,这会他安定了一会才写出(能跟我打一针白粉)字样来。医生这时马上断定病人是吸毒发作不再为病人进行检查、并偷偷打电话报警,金贵与金新文多次要求医生再次检查,他们还是不再检查。等金贵再一次交钱回来时警察已来到,便找来绳子把病人杨昌智的手紧紧往背后捆绑,并把金贵和金新文都带到派出所里去。当时应该是20:00左右。
到派出所后,警察并没及时对病人作任何吸毒检查测试,还把病人的手往后铐在铁凳子上,胸口一直靠在铁凳子上的铁杠,直到手和脚不能动为止。大约过了三个多小时警察才问我们现在你们打算怎么办,当时我们回答警察说:病人的病情这么严重、当然把病人送去医院治疗了,警察便说,你们送去哪医院都没用,送去了也医院还是报警,你们还是把病人绑好先回去!这么晚了我帮你们叫的士,和的士谈好的是300元送到下花园他们的住处、当警察面把钱交清。可回到一半路时经过一个收费站,那里前没村后没户,司机便说你们要去的地方太远、钱不够,不愿送到目的地,我们只能请求司机帮忙,给司机再加上60元,过路费20元由金贵和金新文出。
回到公路上面看住宿就在下面离工地住处有几十米远时,司机便把他们丢在那里,当时病人杨昌智就说:我只能去医院,不能送我回去工地,他们便说钱还不够,再找多些钱才把你送去北京医院。那时病人杨昌智感觉很饿很虚弱,他们就回去煮面来给他吃,随后时杨昌才也跟了过来,杨昌智吃了几口就连面和血一起吐。钱拿到手时病人就没气了,死亡时间是8月1日凌晨4:00左右。
于2009年8月2日下午家属我(杨昌龙)和大哥杨大山来到涿鹿县。8月5日让老乡金贵回他们工地与老板及公司通知如何处理,我们等到8月7日无任何消息,8月7日上午我们才回到工地与老板及公司商讨处理。可工地老板迟迟未给答复。
于2009年8月10日下午工地周老板给出答复是:工地无任何责任,他只能给火化费、路费和安埋费,没明确,大约是几千元内。公司答应给一万元安慰费。可老家的家属(杨昌智老婆)要求是不能低于三万五千元,有两万是以后两个小孩子长大用、一万是现在给小孩应急用,五千是我们(杨昌龙、杨大山)路费及安埋费。
我们在工地时发现:工地进来的人员是无体检,工作环境有一定污染现象、食堂及住宿环境脏乱、住宿潮湿、工作环境噪声大、灰尘多,且无发放口罩”。请相关部门给予帮忙处理,在这样的环境是否对人存在健康影响?死者与工地老板和公司是否存在相应关系?现死者家里有两个小孩,大的8岁、小的1岁多和一个没有文化的可怜妈妈。请求相关部门帮处理、帮助这可怜的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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