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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涿鹿][凤凰网正在调查]你如何看待吕丽萍的反同性恋言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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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7-04
1.你如何看待吕丽萍的反同性恋言论?
1.公众人物的话语权滥用 P9X/yZ42  
P9X/yZ42  
77316票12.1%
2.基督徒更应宽容博爱 P9X/yZ42  
28135票4.4%
3.实话实说,个人观点的表达 P9X/yZ42  
472192票74.1%
4.同性恋非疾病,无需反应过度 P9X/yZ42  
59755票9.4%
2.你认为吕丽萍这么做的目的是?
1.宗教狂热,愚昧迷信 P9X/yZ42  
34561票5.4%
2.营销手段,变相炒作 P9X/yZ42  
102663票16.1%
3.表达看法,表明立场 P9X/yZ42  
418234票65.6%
4.随口一说,纯属转发 P9X/yZ42  
81940票12.9%
3.你如何看待同性恋
1.支持,每个人都有选择爱的权利 P9X/yZ42  
91290票14.3%
2.反对,同性恋反人类令人恶心 P9X/yZ42  
345984票54.3%
3.不支持也不反对,只要不影响我就好 P9X/yZ42  
200124票31.4%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7-04
众口难调! P9X/yZ42  
P9X/yZ42  
哪里都一样!
中华文明从涿鹿走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7-04
这是邪门歪道!
陶玉国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7-04
引用第2楼陶玉国123于2011-07-04 15:35发表的  : P9X/yZ42  
这是邪门歪道! P9X/yZ42  
/ lN09j  
/ lN09j  
坚决支持陶老的观点! / lN09j  
/ lN09j  
现代世界,各种流行的怪事很多,但流行的,并不一定都是好东西。同性恋,尽管提倡的人很多,其理论花样也不少,有些国家还立了法“保护”,同意同性恋“结婚”,组织“家庭”。但是,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追求淫乱的歪门邪道,不符合客观事物规律,也不符合人道。 / lN09j  
/ lN09j  
中国哲学认为:万事万物之中,阴与阳的异性之间才互感、互引、互动、互渗、互补、互依、互根,阴阳结合,才能繁衍、发展、昌盛。设例而言,人类社会都来组织同性恋“家庭”,人类必然灭亡!做为一个社会,我们可以容忍同性恋存在,但不能提倡,不能将其视为符合普世价值!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7-04
回 3楼(曲辰) 的帖子
惹不起人家啊! / lN09j  
/ lN09j  
人家势力太大!
中华文明从涿鹿走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7-04
Re:回 3楼(曲辰) 的帖子
引用第4楼fc1399于2011-07-04 18:01发表的 回 3楼(曲辰) 的帖子 : / lN09j  
惹不起人家啊!
人家势力太大! / lN09j  
/ lN09j  
/ lN09j  
/ lN09j  
FC版主,我非常了解您,知道您的苦衷。 / lN09j  
/ lN09j  
想想看,在这个世界上,到处有同性恋存在,到处有同性恋组织存在,到处流行同性恋“理论”,而且,还有不少国家立法支持同性恋,同意同性恋者组织同性“家庭”。就连某些国家领袖人物言语上冒犯了同性恋族群,他(她)们还要游行、示威,甚或将政治人物赶下台去。。。。。但是邪不压正,歪门邪道永远难成正果!它永远都是歪门邪道! / lN09j  
/ lN09j  
我此前没有对同性恋表示过半句反对的话,因为它不关我的任何事情,我管不着那东西。但是,在这里,在《涿鹿论坛》上,陶老发言了,而且说得对,我也就犯一下当今社会大忌,旗帜鲜明地支持陶老的发言! / lN09j  
/ lN09j  
FC版主有“怕”的思想是对的,要留个心眼;不怕歪门邪道也是对的,只有不怕,才能拿起武器去战斗,才能说我们心里的真心话!以实际行动捍卫我们的言论自由!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07-04
支持FC斑竹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1-07-04
引用第6楼游客于2011-07-04 21:24发表的  : / lN09j  
支持FC斑竹 / lN09j  
/ lN09j  
/ lN09j  
好! / lN09j  
/ lN09j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1-07-04
吕丽萍个大傻逼,现在这个八婆的智商直逼孙海英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1-07-04
FC还有惹不起的?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1-07-04
支持言论自由 ,V7nzhA2  
,V7nzhA2  
存在即合理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1-07-05
回 9楼(北野) 的帖子
你前几天不也删了吗? ,V7nzhA2  
,V7nzhA2  
记得哥送你的【凡人歌】了吗?
中华文明从涿鹿走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1-07-05
引用第8楼老卡止于2011-07-04 22:18发表的  : ,V7nzhA2  
吕丽萍个大傻逼,现在这个八婆的智商直逼孙海英 ,V7nzhA2  
,V7nzhA2  
鉴于你不一定是同性恋患者,请文明发言。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1-07-05
引用第10楼轩辕博士于2011-07-04 22:44发表的  : ,V7nzhA2  
支持言论自由
存在即合理 ,V7nzhA2  
,V7nzhA2  
,V7nzhA2  
博士:“支持言论自由”这句话对。如果没有言论自由,那不成了法西斯蒂了吗?但是,“存在即合理”就不对了,不论古今,总有犯罪者存在,总有杀人者存在,它能被说成是合理吗?比如:李昌奎残忍奸杀了19岁的同村少女后,又将她3岁的弟弟倒提摔死,还用一根绳子将姐弟俩的脖子勒紧……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却改判了死缓,这是合理呢?还是司法腐败?你读书多,是好事,但不能读得糊涂了!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1-07-05
,V7nzhA2  
,V7nzhA2  
谢谢曲老师例证 ,V7nzhA2  
,V7nzhA2  
对于同性恋的问题 ,V7nzhA2  
,V7nzhA2  
不讨论了 ,V7nzhA2  
,V7nzhA2  
,V7nzhA2  
,V7nzhA2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1-07-05
引用第14楼轩辕博士于2011-07-05 16:18发表的  : ,V7nzhA2  
[表情]
谢谢曲老师例证
对于同性恋的问题 ,V7nzhA2  
....... ,V7nzhA2  
,V7nzhA2  
,V7nzhA2  
很对!对于同性恋,用不着讨论。我想,只要是思维正常的人,就知道它合不合人道与科学。对于西方倡导、流行的事物,我们全反对固然不对,全赞成也未必就正确。总之脑袋应该长在自己的脖子上,不管它什么东南西北风!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1-07-05
纯粹的炒作而已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1-07-05
回 3楼(曲辰) 的帖子
异性婚姻可以产生新事物(个体的人),同性是走向灭亡的道路。曲老师说的对,这种现象是不符合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同时他又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相信中国能坚守住道德底线,不能使其走向合法化。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1-07-05
引用第12楼联叶横吹于2011-07-05 15:14发表的 :
鉴于你不一定是同性恋患者,请文明发言。 ,V7nzhA2  
,V7nzhA2  
,V7nzhA2  
滚你的 我骂吕丽萍关你鸟事 ,V7nzhA2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1-07-05
Re:回 3楼(曲辰) 的帖子
引用第17楼龙啸于2011-07-05 20:51发表的 回 3楼(曲辰) 的帖子 : (t|Zn@uY  
异性婚姻可以产生新事物(个体的人),同性是走向灭亡的道路。曲老师说的对,这种现象是不符合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同时他又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相信中国能坚守住道德底线,不能使其走向合法化。 (t|Zn@uY  
(t|Zn@uY  
(t|Zn@uY  
谢谢龙先生的很好发言!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1-07-06
核心要害并非对同性恋本身的评判,而是对吕丽萍言论的评判。只有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了,大家才有继续探讨下去的前提。我们都视同性恋行为若大便,但我认为吕某并无权利去粗暴干涉和侵犯他人(即同性恋者这个特殊群体)的自由,尤其是其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专制体制下成长起来的人,骨子里大都透着一股专制的腐臭味!这个八婆这次炒作的过头了! (t|Zn@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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