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张家口日报
为提高全市居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有效地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军区司令部统一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的决定,2011年7月7日我市将组织第十一次防空警报试鸣,现将警报试鸣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11年7月7日10时至10时30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高新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张北县、沽源县、康保县、尚义县、崇礼县、阳原县、怀来县、赤城县、怀安县、万全县、蔚县、涿鹿县、宣化县。
三、防空警报信号区分: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为3分钟。三种警报间隔时间为10分钟。
防空警报鸣放时,各县区广播电视台同时播放防空警报信号。移动通信运营商将以短信方式向手机用户发布警报试鸣信息。请全市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辨别防空警报信号,并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