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7村民“敲诈政府”案有了最终结果:贾文等日前收到崇礼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检方认定7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今年5月11日,崇礼县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检方认为,贾文等在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以组织部分拆迁户向上一级政府上访为由,索要超过管委会定价的补偿款,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据法律规定,对贾文等7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日前,贾文等收到《不起诉决定书》。昨日,贾文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涉事村民已重获自由,接下来准备对收审的10个月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案件流程]
2009年11月29日,贾文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张家口市公安局塞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批捕。
2010年1月8日,贾文等7人被公诉,崇礼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贾文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的手段,强索数额巨大财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9月30日,贾文等被崇礼县法院取保候审,为期6个月。
2011年1月28日,崇礼县法院对贾文等人解除取保候审,原因是公诉机关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