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是农业大县,83.5%的人口在农村,现有农村老人 45155人,占全县老龄人口的85.1%。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我县农村“空巢”、留守老人占农村老龄人口的36%,我县农村“空巢”、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非常突出。为切实解决我县农村“空巢”、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结合肥乡县创建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典型经验。我县民宗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建设。 U F"%FF
一是统一思想、全力推进。2011春节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到河北省慰问,视察了涉及民政工作的4个点,作出“大力推进老年福利事业”的重要指示;2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新华通讯社国内动态清样第440期“河北省坝上农村养老面临困境”的文章上作出了重要指示。由此可看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养老问题形势严峻,引起了央领导的高度关注,也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民生工程”建设的重点。涿鹿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对我县的农村养老“幸福工程”进行早安排,早部署。先后2次组织全县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参加的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暨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会议。细化分解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幸福工程”建设任务,明确责任目标,全力推进“互助幸福院”的建设。 _*AI1/>`
二是细化措施,统筹兼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我局《2011年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幸福工程”细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从四个方面明确建管办法,即建设场所、责任主体、资金保障、管理方式;始终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坚持“自治、自愿、自保、自助”的原则;分为四个步骤实施,即调研摸底、稳步推进、深入发展、调度总结四个阶段。 _*AI1/>`
三是强化督导,完善试点。涿鹿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人员立即深入到各试点村,针对各村在筹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与乡、村干部共同研究,共商解决办法,在场地、卧品、资金、政策、制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与帮助,目前,已完成大堡镇马圈村、武家沟镇石子坡村2个试点选址工作,房屋的整修及水电设施的改造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