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被定为犯罪。涿鹿县交警大队于5月11日查获首例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并刑事拘留。 IDBhhv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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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下午2点左右,巡查民警发现一辆无牌照车辆,他们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从车上走下的驾驶员张某满身酒气,说话语无伦次,经酒精测试仪测量,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8mg/100ml,高于醉酒驾驶80mg/100ml的标准。民警们当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张某刑事拘留。 IDBhhv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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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在涿鹿县看守所内,因醉酒驾车被刑拘的张某,面对法律的严惩,对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幡然悔悟。他后悔的说,以后开车一定不喝酒,更不开无牌照车上路。 IDBhhv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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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张某有可能被判处1至6个月的拘役。 IDBhhv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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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