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株连”与“暴力拆迁” O;9?(:_ ----看到一些相关报道有感而发
O;9?(:_ O;9?(:_ 针对各地多次发生暴力拆迁事件, 最近国务院又一次发文要求无暴力拆迁。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百姓的爱护。
O;9?(:_ 然而,国家有国家的规定,地方有地方的办法。国家不让搞暴力拆迁,一些地方却搞起了“拆迁株连”。
O;9?(:_ 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政绩,或谋取私利,不顾老百姓权益,而是维护开发商利益。在拆迁上搞的是封建社会的“株连九族”,其行为似乎没有暴力,其手段却和暴力拆迁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比暴力拆迁隐蔽一些罢了。“拆迁株连”,即拆迁户家中或亲戚中有在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的,这些拆迁户由于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不签字,于是就威胁那些在行政或事业单位上班、与拆迁户有点关联的人。或曰“停止工作”或曰“不发工资”,逼迫拆迁户签字。这些拆迁户怕不签协议,连累了上班族亲戚的工作、工资,也就只好忍气吞声签字。比如:张三是拆迁户,张三本人没工作,在政府手里没把柄,但政府有办法,你张三的妹夫不是在政府某部门上班吗,我让你妹夫做你的工作,“做不通工作别上班”,这工作自然也就做通了。
O;9?(:_ 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不排除有个别户要求过高,想多得点赔偿费的问题。而大部分是对赔偿暗箱操作不满意。赔偿政策不公开,赔偿标准不公平,赔偿金额不合理,使一些拆迁户心有怨气。同样的结构、同样的质量、同样的面积,而赔偿价格不同。有关系的多赔偿,没关系的少赔偿;闹事的多赔偿,听话的少赔偿;没把柄的多赔偿,有把柄的少赔偿(这里说的把柄是指吃财政饭)。对普通农民来说,政府没把柄可握,是“惹不起却赔得起”。即使是违章违规建筑,也要给以赔偿,即使是不合理的要求,也要给予满足。而在行政或事业单位上班、吃财政饭的公务员们,以及和这些公务员们有粘连的拆迁户,政府是“赔不起而惹得起”,因为政府握有把柄在手(掌握着这些公务员的工作、工资命运),即使赔偿标准不甚合理,赔偿金额低点,公务员们也无地方讲理,也无理可讲,无话可说。你要讲理、说话,得,“先回家想想吧”。你不用回家,就自然会想通的。而那些和公务员们有粘连的拆迁户,为了维护亲戚之间的友好关系,也自认倒霉,屈服于粘连、株连,想开了。
O;9?(:_ 这种“拆迁株连”,看似高招,其实是损招;看似有办法,其实是无能。
O;9?(:_ 拆迁户是公务员的,想不通“回家想想”,其情可原,其理可谅,谁让你是拿工资的人,拿了人家理短嘛!
O;9?(:_ 拆迁户不是公务员的,却要公务员“做不通工作别来上班”,让无辜的公务员受株连,其情可怨,其理可恨,其法可叹!
O;9?(:_ [ 此帖被梅边吹笛在2011-05-24 09:3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