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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涿鹿][转帖]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防止落入所谓“公民社会”陷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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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5-16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中国与西方国家根本不同的政治制度、根本不同的社会制度、根本不同的国情、根本不同的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社会管理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针对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真正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建设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8m=O408Q  
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我们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要大力加以完善。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切实解决社会管理中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是过多地把政府的事情交给社会去办,而是要确保党委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到位;不是过多强调按照人口比例发展社会组织,而是要加快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改革,完善职能;不是过多强调社会组织的“第三部门”属性,而是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将其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真正成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补充。当前,一些人对国外社会管理的认识有两个误区:一是“小政府、大社会”,似乎大量的社会管理应该由社会负责。实际上,发达国家并非都是“小政府、大社会”,不少大国都是“大政府”,政府承担着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二是社会组织属于“第三部门”,似乎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管理体系之外。实际上,国外绝大多数非政府组织都有政府背景,都在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下。在我国,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一定要制定好行为规范,事先设好“安全阀”,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社会组织繁殖起来。 8m=O408Q  
创新社会管理,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最大的优良传统就是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要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将其贯穿到社会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继承和运用以往群众工作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真正赋予群众工作这一优良传统以时代意义,社会管理之路就会越走越宽广。对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我们把基本公共服务真正落实到他们身上,使他们现实生活有改善、未来生活有希望,他们就会坚定不移地跟着党走,拥护、支持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拥护、支持社会管理;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的70%的城市就业人口,我们把国有企业服务管理员工的经验延伸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真正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承担起服务管理员工的社会责任,劳动关系就会和谐得多;对4.57亿网民、8.59亿手机用户,我们在发挥好有关部门依法管理职能作用的同时,把广大网民在净化网络环境中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发挥好全社会共同监督的作用,虚拟社会就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当今社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心理疾病越来越多等问题,我们开展好社会关爱、心理服务工作,个人极端案(事)件就会大大减少。只要把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渗透到一切社会管理活动中去,社会管理就会得到更大改观。 8m=O408Q  
创新社会管理,要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社会管理文明成果。中华文明作为人类文明史上传承最好的文明之一,几千年的社会治理,至少在两个方面仍有借鉴意义:一是重视道德教化,“仁义礼智信”等价值观念和《三字经》、《弟子规》等经典,不少内容已融入我们的民族血液,在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重视基层自治,传统社会县以下没有行政机关,主要靠乡绅、里甲自治,除杀人等重大犯罪外,大多数矛盾在民间自行消化解决。今天,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容易使人们产生对现实生活的高期望,如果不加强思想道德引导,反而把人们欲望的“胃口”吊得越来越高,社会情绪就无法安抚;政治上,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如果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遏制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社会上,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如果不在坚持依法公正处理的同时,倡导社会宽容和谐精神,立足在基层自我化解,而是都走诉讼渠道,不仅诉讼成本高,社会也无法和谐稳定。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可以对“为公”、“为善”、“和睦”、“孝悌”等传统美德进行符合时代要求的扬弃,促进人们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思想道德基础。借助传统文化载体,借鉴传统道德教化的形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炼成全社会易于认同、易于遵守的几个字的价值观,从娃娃抓起,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做到朗朗上口、妇孺皆知,其作用不可估量。我们应当深入研究民间矛盾自我化解、乡村自治的历史文化传统,创造更好的方法形式,努力使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打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8m=O408Q  
创新社会管理,要借鉴国外社会管理有益成果。世界各国的文明史本身就是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历史。对国外社会管理的有益成果,我们要采取“拿来主义”,以世界眼光认真借鉴吸收,为我所用。比如,有的国家通过人手一张有形的社会保障卡和无形的科技信息网络,把人的就业、收入、诚信、守法等基本信息集中起来,促进依法有序管理;有的国家通过采集人身上不同的生物学特征信息如虹膜、指纹、DNA等,对本国人、外国人既严格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又进行有效管理;有的国家每年春天、秋天,由政府官员、企业代表、工会干部三方协商员工工资,有效解决企业效益与员工收入的矛盾;有的国家执政党组织党员广泛融入社会,参与社区各种日常服务,增强执政党在普通社区民众中的影响力;有的国家实行房地产税与社区分成,使社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能力搞好面向社区居民的“小服务”;有的国家重视法治权威,处理矛盾、个案不以牺牲规则为代价,在全社会形成严格依法办事的环境等等,都可以借鉴吸收,结合国情予以创新。在这方面,我们反对的是“搬来主义”,不管有用无用,全部照搬,赞成的是结合我国国情进行针对性的消化、吸收。 8m=O408Q  
(作者: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 8m=O408Q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5-17
共党高干只有一个目的:保护其统治,维护其利益,中国人民的利益是附带的。普通百姓, 谁相信共党, 谁是傻子。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5-17
给自己扫了一下盲。。。引用维基百科的内容。。。 8m=O408Q  
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是指围绕共同的利益、目的和价值上的非强制性的集体行为。它不属于政府的一部分,也不属于盈利的私营经济的一部分。换而言之,它是处于“公”与“私”之间的一个领域。通常而言,它包括了那些为了社会的特定需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行动的组织,诸如指慈善团体、非政府组织(NGO)、社区组织、专业协会、工会等等。 8m=O408Q  
定义对公民社会的定义众多,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民社会研究中心给出的是: 8m=O408Q  
8m=O408Q  
公民社会是指围绕共同利益、目标和价值的,非强制的行动团体。理论上,其制度机构与政府,家庭和市场不同,但实际上,政府、公民社会、家庭和市场之间的界限是复杂、模糊,并且可商榷的。公民社会一般包括不同的场所、人物和组织机构,以及多种程度的正规性、自治性和权力结构。公民社会通常运作于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妇女组织、宗教团体、专业协会、工会、自助组织、社会运动团体、商业协会、联盟等之中。 8m=O408Q  
市民社会具有古典含义和近代含义。古典含义是相对于野蛮部落而言,指建立了国家的文明社会;近代含义是相对于国家政权而言,指国家控制之外的社会经济生活。 8m=O408Q  
在中国,由于翻译的原因,公民社会这一术语被广泛地错误理解。因为英语中的Society不仅有社会之意,还有团体的意思。在当代语境和大众用法中,Civil Society这个词组中,Society更多地指的是团体而非社会。因此,翻译为公民组织或公民团体更为便于理解。 8m=O408Q  
研究自由主义者认为市民社会使个性得以存在和发展,是自由的体现,因此神圣不可侵犯。社会的多样性和民主国家的合法性依赖于市民社会的充分自治,同时认为国家权力对市民社会的干预是不正当的,也可能是无效的。黑格尔主义者认为市民社会就是一个私人利益为基础的名利场,主张通过国家共同体来控制市民社会。而折中的观点则认为国家与市民社会相互制约并相互依存。 8m=O408Q  
市民社会一方面保护了个人利益不受国家政权的侵犯,另一方面也确定了国家的活动范围。对此,一种观点认为市民社会于国家政权之间存在着对抗关系,国家权力的扩张会对市民社会形成压制,构成侵害;市民社会的扩张也会削弱国家的自主性,影响政府决策。因此国家政权与市民社会应该截然分离,互不侵犯。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国家与市民社会是相互依存的。国家政权作为“仲裁者”角色,以中立态度调节市民社会的矛盾[5]。这种观点强调了公民参与公共政治的积极性,1990年代以后,政治学界将市民社会界定为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一个具有公共性质的社会作用领域。汉语也随之将「市民社会」转译为「公民社会」。 8m=O408Q  
公民社会、公民參與与參與式民主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Robert Putnam认为,即使是非政治性团体的公民社会对于民主制度而言亦至关重要。因为他们建立了社会资本,信任和共同价值观,从而转化出政治气氛,使社会结合为一体,促进社会中的相互了解和关联,提升共同利益。 8m=O408Q  
公民參與是民主程序的核心概念,聯合國在1975年發表的Popular participation in decision-making for development指出「公民應有機會參與推動及享受社會發展」。歷史上的不少由下而上的社會運動便可視為公民透過公民社會對社會決策的民主參與。 8m=O40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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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团体的实例非政府组织 8m=O408Q  
私人志愿者组织 8m=O408Q  
社区组织 8m=O408Q  
工会 8m=O408Q  
宗教组织 8m=O408Q  
环保组织 8m=O408Q  
专业协会 8m=O408Q  
消费者组织 8m=O408Q  
俱乐部 8m=O408Q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5-16
说的好,必须专制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5-16
不懂这个..
煙丷懂手旳寂寞, 酒丷懂喉旳寄托,鯵庅都无所谓le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5-16
什么是公民社会呀?如果不是公民社会,那现在中国是什么社会呀?--tjdsu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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