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朋友和同志们:
你们好!我叫武飞,男,27岁,家住张家口市玉宝墩。我怀着愤怒的心情,给大家讲述一个现在还在进行的冤案,恳请大家给我支持的力量和舆论的帮助。在此,我深表感激之情并致谢礼!
其实事情非常简单,但到了地方政府、法院,我们老百姓无权、无钱、又无关系,本来有理的官司硬是打不赢。甚至连北京的记者律师拿他们无奈。他们就是踹着党和人民给他们的执政,执法的饭碗而不做执法的事。天那,法理何在?
如今党的方针政策样样好怎么就不为真正无权无势的百姓办事呢?哦、你上边有政策、我下边有对策,老百姓永远是“老背兴。
事情发生在2008/年5月21日晚10点45分。我开着6米多长的奥铃货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咯”的一声从我的货车尾部传来。我停车下来一看,一辆二轮摩托车横卧在我车的右轮后保险杠处,而人{郑金龙}却躺在距我车后7.8米远处{后经医院抢救4小时后无效死亡}。
第二天,08年5月22号。上午8点半,我到交警四大队事故组问情况,事故组将我铐起来并叫坐在老虎椅上做笔录。笔录后,将我驾驶证、行车本‘、保险单全部扣押在四大队。强制让我给家人打电话,给交警四大队交现金10万元,否则就要拘留我15天。家人焦急万分,向亲属借了3万元,下午5点送去。事故组的宋仕杰说不行,必须交够8万元才能放人.家人又找人借了2万元送去,交给宋仕杰。我们要求开收据。他只给我们打了一张5万元的收条,6点半才放我回家。事故组就这样随便扣人扣款扣车,这是交通事故,而不是交通肇事,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
事故勘察认定:“死者郑某无证、醉酒驾驶未经检验的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过路口时因观察不够,自行滑到,头部被我货车右后轮碾压,摩托车滑向我货车后尾部造成郑某受伤{后死亡},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请看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认定书死者未戴头盔,未在其二轮摩托车的车道上行驶。距随我车后的目击证人——出租车司机讲,死者的车开的就像是在演特技,当摩托车倒地滑向前方时,地上划出一道明晃晃火花。可想摩托车的速度是何等的快。
还有,说我货车“碾压”,但尸检报告上明显证实尸体是完整的,眼睛瞳孔都有说明。试想:一个肉体人头,如果被货车后轮碾压后,会是什么样子?尸体是否还能完整?
车位分析:我货车在前面走摩托车在我后左车道上行我怎么会在7.8米处用右后轮将其碾压,然后飞车离地再去拦住自行滑到而且继续前滑的摩托车,恰巧还正好在7.8处落地停车?这真是胡说八道,弥天大谎。
更难以理解的是:记住介入后,法院没开一次庭,责任还没查清楚,死者家人也没通知我便急于将尸体火化了,奇怪!真奇怪!!这说明什么呢?{是不是做贼心虚了呢?是不是焚尸灭迹,毁灭证据?}其实事情已经狠清楚了,若不是郑某{死者}醉酒、无证驾驶未经检验的二轮摩托车超速违章行驶,又自行滑倒就不会发生这一悲剧。这是整个案件的根本原因。可是张市交警四大队不讲事实,至今扣留着我的货车,还有3万一千四百元现金。认定书说头部被右后轮碾压,根据是什么?证据在哪里?说我车未保持安全车速。车速是多少?如果我车速快,而自行滑到的摩托车就不会和我车追撞。他们不顾事实执法犯法,侍强欺弱。谁能还我一个公道?给我一个正确合理的处理结果,好让我心服。
武飞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