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下的“阴谋” +LEU|#
—涿鹿镇政府雇凶“毁田” +LEU|#
我是河北省涿鹿县牛家场村一个普通农民,男,65岁三等残疾,老伴62岁,儿子38岁二等残疾。1991年开始我响应县政府号召,开始经营大棚蔬菜,盖起长30米,宽10米塑料大棚一座,2002年扩建至长80米,宽10米,年收入40000多元,外加3亩多大田蔬菜年总收入达50000多元,除去给孩子看病20000多元,可勉强维持生活。 +LEU|#
2011年4月28日14点30分左右,我的蔬菜和葡萄大棚突然被涿鹿镇镇长带领的一群来路不明的人用铲车摧毁。此时我老伴去地里干活,当她到达路边时遭到镇里三四个人的阻拦,趁此机会铲车逃窜。事发之后,我向涿鹿镇派出所报了案,但却无人过问和调查,更为可气的是次日上午竟然有人再次到我承包地里施工。我作为共产党建国初期一个普通公民,没有权力,更没有什么财富,就连仅存的一点口粮地也被无端的剥夺,丧失了最根本的生存权利,我一家三口将如何生活? +LEU|#
在此之前(不知什么原因),涿鹿镇人大主席司建忠曾找我谈过,意思是给我20万元征用我的大棚和承包地,我没有答应。之后,涿鹿镇镇长侯志刚又找我,以县政府37号文件为托词,意思是按每亩地60000元,大棚50000元给予补偿,合计给我23万元征用我的塑料大棚和承包地,但我根本没见文件,更不知征地用途,也没有同意。之后,征地之事便杳无音讯。 +LEU|#
2011年3月份以后,因没有任何说法,我始终管理着我赖以生存的大棚。目前,棚内葡萄已经出穗,但却遭到如此的毁坏,我痛心!!! +LEU|#
试想: +LEU|#
1、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二条明确指出:“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予以解决,不得强制实行征地。”涿鹿镇政府既没公告,也没听证、更没支付我一分补偿金,就下令推倒我的大棚,是什么行为? +LEU|#
2、在涿鹿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有人无视国法肆意毁坏农田,是否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将不得而知。 +LEU|#
3、请各位朋友对此事进行共议。 +L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