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全县城镇三年大变样工程的快速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北关大街1号实施旧城改造。现就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4?wo
一、旧城改造拆迁范围 <n4?wo
此次旧城改造拆迁区域位于北关大街,具体四至为东至:北关大街,南至:轩辕路,西至:陵园路,北至:巷。 <n4?wo
二、面积 <n4?wo
依照改造规划,此次改造拆迁面积为66.63亩。 <n4?wo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依据 <n4?wo
为支持旧城改造工程建设,保证用地需要,凡在旧城改造中划定为拆迁区域内的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收回,用于旧城改造工程建设。 <n4?wo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n4?wo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请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等证明文件,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具体补偿事宜由房屋拆迁部门负责。 <n4?wo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n4?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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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n4?w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