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Z镇W村人,我县H厂退休,退休金不足800元,援越抗美三年,遵照县M局通知,拼老命办理全手续后,领取补助200元后,被通知取消,原因是省规定,有退休金的参战者不予补助。 *5*d8;@>
二、乙,W镇X村人,今年63岁,55岁时退休,我县Q站退休,退休金1200元,援越抗美期间,做为某部队汽车兵,随团运送战备物资仅一次,遵照县M局通知,乙所在乡镇认真负责,统一办理手续,致使乙季度顺利领取补助200元,今年是500元,全年共计2000元。 *5*d8;@>
三、乙对甲说:你在越三年,整天遭受美飞机轰炸,到头来政府一分钱也不给你发;我只去过一次越南,物资放下后,越美开战,而我却随部队回国,现在退休金比你多,还额外享受2000元补助。你真冤! *5*d8;@>
四、像甲这样,不能享受补助的援越战士,涿鹿不止一人。 *5*d8;@>
五、像乙这样,还在享受补助的援越战士,涿鹿不止一人。 *5*d8;@>
六、甲这类人不服,找县M局理论。县M局负责人做如下解释:你们有退休金,是不能享受这一待遇的。给你们发了一次后,按照省要求就不给你们再发了,原来发了就发了。不给你们发,是和你们同样情况的G厂丙某、B公司丁某到县里硬咬出来的。如果你们硬咬乙这类人,我们也会取消他们的待遇,但依旧不会再给你们发补助。 *5*d8;@>
七、甲这类真正上过战场的人,表示不会去咬乙这类人;即不会像丙丁那样,去干损人不利己的事。 *5*d8;@>
八、甲这类人对M局的答复很不满,集体找省M厅理论。省M厅负责人做如下解释:省级文件规定的很清楚,有退休金的参战人员,不发补助。甲这类人又问:为什么张家口其它县区只要参战的都有这笔补助?省M厅负责人又做如下解释:省只拨相当一部分补助,其余不足由地方补齐;原则上有退休金的,暂不发给,但经济条件好的县局,愿意发给,省里也不干涉! *5*d8;@>
九、乙类人员,一年额外得到近2000元补足;甲类人员,镚子没有。 *5*d8;@>
太史公曰:既然标榜和谐社会,理应在事为平,更何况是政府部门安排省级下拨款。诚然,涿鹿财政较周边县局可怜的很,但再穷也能挤出几个小钱,安慰一下甲类参战人员吧!通过这个事情,显然可以看出以下问题:一是M局政策界限掌握不准,导致乡镇上报人员混乱。二是M局监管不利,导致同一情形下,有的能领,有的不能领。三是M局行风不正,得过且过,民不告官不究,只要不到县里找事,不该领的人员,就冒领这笔费用。结果造成这样匪夷所思的现象:乙有资格领补助的话,甲当然可以领。 *5*d8;@>
甲领不到补助,心里不平衡是一方面,令他们更愤懑的是:这实际上是当地政府对他们出生入死,为国效命所做贡献的极端否定。身为政府部门不能摆平这事,却给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答复,真是吃人粮不办人事。按老百姓的说法:这样的部门会遭天谴,辱没功臣,罪孽极大;有男绝后;有女守寡。 *5*d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