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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贴]张家口宣化县大仓盖惊现豆腐渣工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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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4-14
— 本帖被 五一天下 执行加亮操作(2011-04-14) —
张家口宣化县大仓盖惊现豆腐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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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宣化县大仓盖乡双庙金福庄园小区这些个二层建筑,远没有当初立项时规划图描述的那样美好,在2010年年底上梁时部分房间房梁竟意外垮塌,该乡包村干部竟然这样答复笔者:这都是能经受住考验的工程,都有相关部门的质量鉴定,这些工程没问题.用当地村民的话说:这那里是建楼,分明是建窝棚!河北新闻网有网友戏称:这是在建猪圈吧?

真不知这些个和宣传效果图严重不符的豆腐渣工程是咋出炉的?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00188b2c579f0f0fab6d1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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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样的房梁现在还得靠木柱支撑负重后能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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垮塌房间的房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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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子能有啥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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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效果图和实际建筑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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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分
五一天下 金钱 +10 张家口相关 2011-04-14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4-14
豆腐渣豆腐渣
欢迎五湖四海的朋友们通过蔚县8大峪——来蔚县800庄堡——赏蔚州8景——逛蔚县8大集镇——吃蔚县8大碗!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4-14
这不是豆腐渣工程,根本就不叫工程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4-14
这是玩儿过家家哩!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4-14
1080的价,2012的窝棚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4-15
建筑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水泥的标号,钢筋的质量,问题多的不能再多,国家官员的良心哪里去了。
沟通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04-15
大仓盖风气不太好吧,小青年们不好好上班都混社会。
张家口人上张家口网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1-04-15
网络新用语:楼窝棚!


即将诞生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1-04-15
引用第6楼博子于2011-04-15 10:50发表的 :
大仓盖风气不太好吧,小青年们不好好上班都混社会。

风气不好与当地的父母官有极大关系!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1-04-15
张家口宣化县大仓盖惊现豆腐渣工程!

河北新闻网首发:
http://wyreport.hebnews.cn/2011-04/13/content_1877017.htm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1-04-15
回 6楼(博子) 的帖子
。我可没混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1-04-21
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宣化县的领导出来说说咋回事?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1-04-21
看第一幅图,确实有水泥(里面不知道有没有钢筋)的框架,不能说完全是豆腐渣。一个2层楼可能给你全部水泥浇筑吗?张家口多少7.8层高的楼,也都是砖楼,预制板的啊。卖价就不高,造价必然更低。。。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1-04-22
zf要高度重视
张家口人在北京-品牌设计-http://www.lingzhifeiyang.com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1-04-22
这只是看见的了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1-04-22
当官要为民做主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1-05-04
宣化的官员假装看不见!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1-05-05
引用第12楼卡卡于2011-04-21 17:25发表的 :
看第一幅图,确实有水泥(里面不知道有没有钢筋)的框架,不能说完全是豆腐渣。一个2层楼可能给你全部水泥浇筑吗?张家口多少7.8层高的楼,也都是砖楼,预制板的啊。卖价就不高,造价必然更低。。。



文中主要是说屋顶的梁和木板!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1-05-11
来源中国纳税人报


顶风出售小产权 土地流失谁之责 发表时间:2011-04-22 16:39:22

——宣化县大仓盖乡双庙金福庄园大打新农村建设旗号违法销售
(图一:双庙金福庄园小区销售处)

本报讯:虽然国土部门已经对小产权房发出进行整顿的信号,但是在张家口的一些远郊区县,小产权房的开发和建设仍在红火地进行。昨天本报接到读者来电反映,称张家口宣化县大仓盖乡双庙正在兴建楼盘名称叫“金福庄园”的小产权楼房。据该处值班的工作人员金( 音)先生介绍,此处是新农村建设的小产权目前其销售价格为1580元每平米,每套 177平,整个小区可以入住200户。这么大规模的建筑施工到底是属于什么性质呢?记 者带着疑问继续咨询,这位工作人员透露:此处地块属于双庙村集体所有,预计年底 这里的住房可以竣工使用。

(图二:房屋内坍塌的房梁倒落在地)
施工中曾今出现垮塌
记者在这里看到,整个地块建设基本已接近尾声。但该小区的审批手续仍正在宣化县办理中,没有手续就可以大肆的施工建设,那么建设的工程到底能不能经得住推敲呢? 带着这些疑问来到施工现场,一处两层的建筑中一个金属结构横梁躺在房中 。据当地一位知情者反映:金福庄园小区这些个二层建筑,在2010年年底上梁时部分 房间房梁竟意外垮塌。现场随处可见垮塌房梁掉落的痕迹。记者发现一处房间中竟然还出现用 木棍支撑房梁的情况,不敢想象此处房屋的建筑质量和今后入住者的安全隐患。
小产权最终造成国家土地流失
“其实,销售‘小产权房’是‘新农村建设需要’、‘增加集体收入’的说法,只是 个幌子,而买‘小产权房’的人又只能成为先期为村里人垫资的集资者,其消费权益也不能确保。这是一种非法 行为,最终受损失的是国家的土地资源和应有的税收。
地方政府监管在何?
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法律,乡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的用途大致有两种: 作为宅基地供农民居住;作为农用地进行农业生产。而在国家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前 ,集体土地是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根据我国现行的商品房开发规程,商品房首 先需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规划许可。政府在对规划涉及的乡村土地进行征收后, 该土地即从集体所有转化为国家所有。当然政府需要就该征收给农民补偿。土地征收 后由政府与开发商签订土地使用权许可使用合同,许可开发商在一定年限内使用该土 地。开发商在按约定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即可开始建设了。国家社会科学院一位资深经济学者告诉 记者“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村、乡镇以行政的名义开发"小产权房",或者支持开发。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利益,最终个人收益国家受损。对于这种行为政府行政单位坚决 不可姑息否则祸患无穷”。
记者手记:就在记者发稿前期,一位自称该乡政府徐姓男同志给记者打来电话:我们领导对此事很重视,三个单位对此进行了联合调查,让我给贵报回复情况,并希望可以通过给些费用的方式解决问题。
记者真的不能相信,对于现实存在的问题该乡政府领导是如何看待、怎么理解?也不敢想象像类似事情曾发生过多少?
后续报道本报记者继续关注——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1-05-11
这块豆腐怎么样了?咋没有后文了呢?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1-05-11
引用第5楼时空于2011-04-15 10:38发表的  :
建筑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水泥的标号,钢筋的质量,问题多的不能再多,国家官员的良心哪里去了。

都到谁的腰包里了。
高处无雨 白云飘过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1-05-11
这是在建2012年得避难所吧?
哎!有些人么事做闲的找抽,懒得理你!想死自己去火葬场,哥不管挖坑埋人!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1-05-12
现在已不是什么质量问题是违规用地问题了!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1-05-15
国土资源部: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小产权”房




    据新华社电 记者12日从国土资源部新闻发布会获悉,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防范和杜绝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维护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在落实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时,出现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及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等倾向性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供地,维持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切实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及时供应,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核绿色通道。
    同时,严格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以有限的土地资源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通知》强调,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建设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一律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严格规范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应一律停建停售,依法依规分类调查处理。
    据悉,5月底,国土资源部将以保障房供地为重点开展抽查。







评:大仓盖这回又撞枪口上了!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1-07-12
探访张家口宣化县新民居建设下的别墅富人区诞生全过程
                 系列报道之一

    利益驱动的新民居建设出了新政绩

别墅是公然挑战政策法律欺骗村民的杰出成果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和政策依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曾多次使用过类似提法,但在新的历史背景下,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加全面的要求。
   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面临的崭新课题,是时代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别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加强农村道路、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
   科学规划保证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突出农村特色,作为一项基本要求。
   关于小产权房的概念和操作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是在《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出台后产生了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集体产权”。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新民居建设与小产权房的操作误区
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来看是统一的不矛盾,结果“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目的就在追求一种高额的非法收入,公然的挑战国家法律,国家政策的空子,混淆概念,欺骗农民的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和基层村民的合法利益,少则违法违纪大则失职渎职。
宣化县大仓盖镇双庙村金福庄园别墅、小产权、新民居有效结合的创新做法
这样的问题屡见不鲜还是独中有偶呢,我们不知道,然而发生在我们面前确实在宣化县大仓盖镇双庙村金福庄园里,确确实实存在了别墅和小高层混合的新民居建设庄园。
经过几个月的走访调查,在定稿之际,专门安排专职编辑在2011年6月初再次电话咨询核实。
庄园咨询电话:03137909499、13483326579,给我们这样的答复:此处是新农村建设的小产权。目前小高层销售价格为1580元每平米,户型南北通透,六层高,面积在80平米以上到一百二三十平米,不能贷款。约几百户,根据销售情况确定,别墅1680元/平米,面积177.04平米别墅100多套。目前基本完工,主要是准现房。此处地块属于双庙村集体所有。不能贷款。
这一切与我们实地调查的情况基本一致,只是房价涨了100元/平方米,情况一直在恶性循环。
为此我们开始探访新民居建设下的小产权、别墅区。。。。。。从宣化县大仓盖镇双庙村金福庄园开始,然我们一一走进它的始末,关注后期报道。
    


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虽然国土部门已经对小产权房发出进行整顿的信号,但是在张家口的一 些远郊区县,小产权房的开发和建设仍在红火地进行。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1-07-14
这回出名了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1-07-16
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三令五申,严禁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在去年初,国务院更是明令要求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新建小产权房必须拆除。


国务院严令小产权房停建停售
    2010年初,国务院明确要求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
    在国土资源部最近发布的《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切实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发现和查处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行为。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应一律停建停售。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1-07-17
大仓盖的领导该醒一醒了!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1-07-18
别天天忙着删帖了!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1-07-20
关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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